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志安

(山西省交城縣委原書記)

鎖定
李志安,男,漢族,1960年12月出生,山西省文水縣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畢業於山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山西省交城縣委書記。
2019年12月,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志安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省監委對其作出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主任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1] 
中文名
李志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西文水
出生日期
1960年12月
畢業院校
山西省委黨校
參加工作
1981年10月
入黨時間
1985年4月

李志安人物履歷

1981年10月呂梁農業學校畢業。
歷任呂梁地委文教部科員,呂梁行署教育局科員,呂梁地委組織部科員。
1992年10月至1998年06月先後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幹部科副科長、正科級組織員、幹部科科長。
1998年06月至2002年01月,任交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2年01月至2003年08月,任交城縣委副書記。
2003年08月至2006年05月,任方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年05月至2010年03月,任中陽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0年03月至2015年03月,任交城縣委書記。

李志安人物事件

2019年12月,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交城縣委原書記李志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志安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缺失,為謀取人事等利益,給予他人財物;指使他人偽造人事檔案;收受禮金。
李志安同志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志安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省監委對其作出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主任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