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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文

(西安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鎖定
李德文,男,漢族,1960年10月生,陝西鳳翔人,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陝西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學學士學位、副教授。 [1] 
現任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 
中文名
李德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10月
出生地
陝西鳳翔
黨    派
中共黨員
文化程度
研究生

李德文人物履歷

曾任西安市新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4年02月,任西安市雁塔區委書記。 [3] 
2016年03月,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4] 
曾任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黨組副書記。 [5] 
現任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 

李德文任免信息

2017年8月,西安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李德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6] 
2019年2月18日,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李德文為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019年2月20日,免去李德文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職務。 [2]  [7] 

李德文人物事件

李德文違紀處分

2014年年4月,市公租房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董新良等4人組織和參加吃請聚會活動,且個別同志“趕場聚會”酗酒行為不雅,儘管是自費聚會,但嚴重損害幹部隊伍形象。8月15日,省委常委會聽取了調查情況彙報,提出了處理意見。對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不力的雁塔區委主要負責人李德文同志,免去雁塔區委書記職務,調離崗位。 [8] 

李德文嚴重警告

2016年3月9日上午,對於李德文“擬復出”一事,西安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表示,“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對他的重新啓用也是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的。”
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另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一年後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徵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