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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廣偉

(尋釁滋事案嫌疑人)

鎖定
李廣偉,男,漢族,1981年6月30日出生,無業。 [1] 
中文名
李廣偉
民    族
漢族
性    別

李廣偉基本案情

2019年6月29日,被告人李廣偉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果口腔門診就醫,經檢查後未同意醫生馬某提出的治療方案。李廣偉離開後認為馬某為其檢查時將其牙齒鈎壞,遂返回該口腔門診進行理論,並揚言要報復馬某。後李廣偉回家取一把尖刀再次返回該口腔門診,尋找馬某欲進行報復未果,此時看到醫務人員於某,為泄憤用刀把砸於某頭部數下,致於某輕微傷。於某掙脱後,李廣偉在診療室看到醫務人員欒某,又持刀捅刺欒某手臂數下,致欒某輕傷二級。李廣偉繼續持刀追逐他人,並將醫務人員範某背部劃傷,後離開現場。當日,李廣偉被公安人員抓獲。

李廣偉裁判結果

本案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廣偉為泄憤,在醫療機構持刀隨意毆打、捅刺醫務人員,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並造成醫療機構秩序混亂,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李廣偉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又犯罪,應依法懲處。李廣偉雖認罪認罰,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不足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廣偉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20年5月8日發生法律效力。 [1] 

李廣偉典型意義

理性就醫,遇矛盾加強溝通,是全社會積極倡導的正確就醫理念,患者不能因對治療或檢查效果不滿而動輒泄憤報復醫務人員。本案是一起患者因報復診治醫生未果,為泄憤轉而持刀隨意毆打、捅刺其他醫務人員致傷的案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李廣偉犯罪情節惡劣、後果較為嚴重且有犯罪前科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體現了對此類犯罪的嚴懲。 [1] 

李廣偉案件影響

2020年5月,入選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的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