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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

鎖定
李師,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海南瓊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
2018年11月,決定給予李師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法雙開。
中文名
李師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6月
出生地
海南瓊山

李師人物履歷

1986年07月至1987年09月,廣東省國土廳測繪大隊工作
1987年09月至2004年04月,歷任廣東省國土廳土地監督檢察處(執法監察處)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處長
2004年04月至2005年10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
2005年10月至2008年01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2008年01月至2010年01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2010年01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 [1] 

李師人物事件

李師違紀被查

2018年6月25日,從廣東省紀委監委獲悉,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李師決定逮捕

2018年11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原局長李師(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師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李師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30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師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安排打高爾夫球;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娛樂等活動安排;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師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慾膨脹,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從曾經的國土資源“執法衞士”蜕變成非法採礦行為的“保護傘”,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師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