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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曾
(原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鎖定
- 中文名
- 李希曾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16年
- 逝世日期
- 1994年
- 出生地
- 山西省陵川縣
李希曾人物生平
李希曾,山西陵川人,自幼勒奮好學,追求真理。1937年7月看到日本發動大規模侵華戰爭,8月毫不猶豫地參加抗日進步組織——犧盟會,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擔任陵川縣工委書記,中共陵川縣委書記,平順縣委書記,平北(平順北部)縣委書記,中共太南地委秘書長,在艱難困苦的條件下,放手發動羣眾,發展和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鞏固抗日根據地,積極動員羣眾投入抗日戰爭,為中國共產黨奪取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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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勝利後,歷任中共太行八地委組織部長,中共太行區黨委組織部幹部科長,新中國成立後歷任山西省委組織部幹部科長,秘書長兼幹部處長,1952年任中共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廳廳長後又兼中共介休縣縣委第一書記。期間,他認真貫徹黨的幹部政策,發揚民主,公道正派,以身作則,贏得了黨和羣眾的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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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年任山西大學黨委第一書記,而後任革委會副主任、主任,山西師範學院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文革中受到衝擊。在教育戰線,他嘔心瀝血,傾注了對下一代的培養教育,關心教職員工的生活,發揮教職員工為教育事業勒奮工作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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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任山西省司法廳長,黨組書記,1987年調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在政法工作中,他不僅自己嚴格依法執法,還要求幹警嚴格依法執法。1982 年在辦理一起文革申訴案時指出:“文化大革命中,不少老同志被整慘遭迫害,該同志就是被追害致死的一位同志,你們參加複查此案,一定要細緻,實事求是,要經得住歷史的考驗,不能搞成新的冤假錯案。”反覆強調一定要實事求是,“是冤案、錯案該糾正的堅決糾正!最後由檢察委員會定。”體現了老幹部的原則性和作風的民主性,為恢復山西的法制建設起到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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