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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鳴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

鎖定
李宏鳴,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河北鉅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4月參加工作,1982年1月合肥工業大學工業自動化專業畢業,1998年在美國馬里蘭大學學習公共管理。中國科技大學馬列主義原理研究生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2]  [6]  [8] 
2023年5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宏鳴決定逮捕。 [9] 
中文名
李宏鳴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鉅鹿
出生日期
1957年9月
畢業院校
中國科技大學

李宏鳴人物履歷

歷任安徽工學院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安徽省委政研室政調處一級巡視員、省委政研室政調處副處長;安徽省體改委生產體制處副處長、省體改委企業體制處處長;安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安徽省委政研室主任,省委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
2003年09月,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黃山風景區管委會主任;
2008年02月,任宿州市委書記;
2009年02月,任宿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 
2013年06月,任徽商銀行黨委書記;
2013年07月,任徽商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 [3-4] 
2018年01月-2020年11月,安徽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1] 
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5]  中共十八大代表。

李宏鳴人物事件

李宏鳴違紀被查

2022年11月4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安徽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 

李宏鳴開除黨籍

2023年4月27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宏鳴喪失理想信念,忘本變質、不修政德,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決定資金借貸,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賄賂;狂妄自大、擅權妄為,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李宏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宏鳴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8] 

李宏鳴決定逮捕

202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李宏鳴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