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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鎖定
李學文,男,漢族,1958年12月出生,寧夏銀川人,中共黨員,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經濟師。
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
中文名
李學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寧夏銀川
出生日期
1958年12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李學文人物履歷

1980.12——1982.04,銀川市郊區經管站幹部;
1982.04——1987.01,銀川市郊區紅花鄉政府辦公室會計、農經站站長;
1987.01——1993.01,銀川市郊區紅花鄉副鄉長、代鄉長;
1993.01——1997.01,銀川市郊區紅花鄉鄉長;
1997.01——2001.12,銀川市郊區副區長(其中:1995.12—1998.12在中央農業廣播學校會計專業學習,1996.09—1999.07在銀川市黨校函授大專班經管專業學習,1997.09—1999.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12——2002.10,銀川市郊區黨委常委、副區長;
2002.10——2003.01,銀川市金鳳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3.01——2007.02,賀蘭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2——2007.06,賀蘭縣委書記、縣長;
2007.06——2008.02,賀蘭縣委書記;
2008.02——2010.03,中衞市委常委、海原縣委書記;
2010.03——2015.02,吳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 
2015.02——,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 [2] 

李學文職務任免

2015年2月李學文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免去吳忠市委常委、委員,副市長職務。 [3] 

李學文人物事件

2016年報2月,按照國務院關於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挪用套取資金及民生領域跟蹤審計和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問責的要求,經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核查問責事由,自治區監察廳審核並提出處理意見,自治區黨委、政府審定,並報國務院辦公廳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現就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問責情況通報如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挪用套取資金問題問責情況: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李學文(副廳級,時任吳忠市委常委、副市長)進行誡勉談話。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