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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奔

(廣東省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李奔,男,漢族,1969年5月出生,湖北黃梅人,大學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肇慶市委常委、副市長。
2022年11月,李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李奔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黃梅
出生日期
1969年5月
畢業院校
武漢城市建設學院

李奔人物履歷

1988.09—1992.07 武漢城市建設學院城市規劃與建築系風景園林專業學習
1992.07—1994.06 肇慶四會市規劃局科員
1994.06—1998.04 肇慶四會市建委規劃科副科長、市規劃局副局長
1998.04—2000.11 肇慶四會市建設局副局長、市規劃局局長
2000.11—2003.03 肇慶四會市建設局副局長、主任科員、市規劃局局長
2003.03—2004.01 肇慶四會市政府副市長
2004.01—2008.07 肇慶四會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8.07—2011.03 肇慶四會市委副書記
2011.03—2011.04 肇慶市鼎湖區委副書記
2011.04—2012.03 肇慶市鼎湖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2012.03—2014.06 肇慶市鼎湖區委副書記、區長,肇慶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4.06—2014.07 肇慶市鼎湖區委書記、區長,肇慶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4.07—2015.12 肇慶市鼎湖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肇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5.12—2016.09 肇慶市鼎湖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肇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6.09—2016.12 肇慶市鼎湖區委書記,肇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6.12—2017.04 肇慶市委常委,鼎湖區委書記,肇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肇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04—2018.09 肇慶市委常委,肇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8.09—2019.05 肇慶市委常委,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9.05—2019.06 肇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人選,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9.06—2020.06 肇慶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 [3]  [6] 
2020.06— 肇慶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3]  [7] 
後任肇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7] 

李奔人物事件

李奔違紀被查

2022年7月2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廣東省肇慶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李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李奔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李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以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買賣股票;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毫無敬畏,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權競拍、規劃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奔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