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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本

(清朝安丘籍官吏)

鎖定
李大本 [1]  ,字立齋,山東安丘人,清朝官吏。雍正十三年舉人。乾隆九年,銓授湖北棗陽知縣,改湖南益陽。居官自奉儉約,勤於吏事。益陽人不知蠶,大本教之樹桑,後賴其利。調長沙,遷寶慶府理瑤同知。所隸通水峒有苗僧行賈臨桂,知縣田志隆見之,意為賊黨。吳方曙者,從馬朝桂謀叛,時方繪圖懸購者也。僧畏刑誣服,又訊朝桂所在,妄言在峒中。廣西巡撫定長立上奏,率兵出,命大本從行。大本曰:“僧言真偽不可知,大兵猝至,苗必駭,且生變,請潛訪之。”既而白僧言實妄,巡撫疑未釋,復欲以兵往,大本力諫乃止。後廷訊苗僧果誣如大本言。
本    名
李大本
立齋
國    籍
清朝
籍    貫
山東安丘
性    別
橫嶺峒苗乏食,籲官求粟,大本多方賑之。復為苗民籌生計,請於上官曰:“橫嶺峒自逆渠授首,安插餘苗,因惡其人,故薄其產,每口授田才三十欑至四十欑。每欑上田獲米六升,中田五升,下田四升,得米無多。又峒田稍腴者盡與堡卒,極惡者方畀苗民,歲入不足,男則斫柴易米,女則劚蕨為粉,給口食。年來生齒日繁,材木竭,米價益昂,飢餓愁嘆,深可憐憫,恐不可坐視而不為之所。現有入官苗田一千三百四十八畝,舊募漢民佃種,出租供餉,奸良不一,屢經淘汰。請視苗民家貧丁眾者書諸簿,有漢佃應除者,即書簿之苗丁次第受種,出租如故,則苗民得食而餉亦無虧,乃補救之一端。”議上,不許。後巡撫陳宏謀見之,曰:“此識時務之言也。”將陳其事,會他遷,未果。二十一年,題請升授知府,因病足歸,卒於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