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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偉

(遼寧省鐵嶺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鎖定
李士偉,男,滿族,遼寧瀋陽人,1964年11月生,1987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學士學位 [1]  。曾任遼寧省鐵嶺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6] 
2024年1月,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士偉作出逮捕決定; [9]  3月,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士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10] 
中文名
李士偉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滿族
籍    貫
遼寧瀋陽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7] 
學    位
學士

李士偉人物履歷

歷任瀋陽新陽機器製造公司22分廠技術員、企管處副處長、財務處處長,遼寧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企業處副處長,遼寧省國土資源廳財務處處長(期間在中共遼寧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遼寧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丹東市副市長,丹東市副市長、遼寧前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遼寧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在省委黨校市廳級領導幹部第50期進修班學習),遼寧鐵法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遼寧鐵法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 
2016年12月,鐵嶺市委常委、遼寧鐵法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12月,鐵嶺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8年01月,鐵嶺市委副書記、市長。 [3] 
2019年04月,遼寧省鐵嶺市委書記 [4]  [3] 
2020年01月至2021年06月,遼寧省鐵嶺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5]  [7] 

李士偉人物事件

李士偉接受調查

2023年7月28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遼寧省鐵嶺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士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遼寧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 

李士偉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鐵嶺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士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士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貸款貼息獲取、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李士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士偉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8] 

李士偉決定逮捕

2024年1月,遼寧省鐵嶺市委原書記李士偉(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士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9] 

李士偉提起公訴

2024年3月,遼寧省鐵嶺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士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士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本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士偉在擔任遼寧省國土資源廳財務處處長,遼寧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遼寧鐵法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鐵嶺市市長、鐵嶺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