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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均

(原湖南日報副總編輯)

鎖定
李均,湖南長沙人,離休幹部,曾任湖南日報記者、編輯、工商部副主任、副總編輯,湖南省雜文學會副會長、省直雜文學會會長,省記者協會、新聞學會名譽主席。1993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1] 
中文名
李均
出生地
湖南長沙
職    業
湖南日報副總編輯

李均人物簡介

解放前,李均在湖南省立一中念高中時期參與了地下黨的外圍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社,從事了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和迎解放等學生運動。1949年9月,成為《湖南日報》新幹班學員,開始從事黨的新聞工作。 [1] 

李均人物經歷

解放前,李均曾參與地下黨的外圍組織,從事過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和迎解放等學生運動。
1949年9月參加工作,先後擔任工業組編輯、秘書、副組長、工業部副主任、工商部代主任等職務。
1952年,《湖南日報》報社公開建黨,成為第一批發展的新黨員4人。1956年被評為報社先進工作者。
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李均被劃為右派分子,受到開除黨籍、撤職、降薪、下放農村勞動的嚴厲處分。從此,被打入了另冊,離開《湖南日報》,開始長達20餘年的苦難生涯。
1960年被摘掉右派帽子調到了公社機關。
1970年3月,全國開展“一打三反”運動,李均被所在縣的公檢法軍管小組以所謂“右傾翻案”的罪名,定為反革命分子,判處20年有期徒刑,押送到洞庭湖區一個四面環水的小島上的監獄勞改。
1974年,經李均自己和親屬再三申訴,在關押了近4年之後獲得改判:免予刑事處分,教育釋放。年底回到原來的公社。
1976年4月,受人幫助,被調回長沙,在一所中學工作。
1979年初,李均獲得改正,恢復了黨籍和原來的行政級別。
1979年3月,年近半百的李均又回到了《湖南日報》社,重新走上了新聞工作崗位。先後任工商部編輯、副主任。
1983年被提拔為《湖南日報》社副總編輯。
1993年李均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因在排除阻力,撥亂反正扶正祛邪,促進改革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