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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雄

(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原黨組書記)

鎖定
李國雄,男,漢族,1958年9月生,廣西臨桂人,大專文化,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臨桂區財政局主任科員。
5月31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李國雄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8年9月
主要成就
局長

李國雄任務履歷

1999年2月至2007年1月任臨桂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7年1月至2010年2月任臨桂縣交通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0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臨桂縣衞生局黨組書記;
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臨桂縣財政局黨組書記;
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臨桂縣財政局主任科員;
2015年5月至今任臨桂區財政局主任科員(2010年5月至今兼任臨桂縣桂三高速公路建設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國雄主要事件

2016年12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站發佈,據桂林市紀委消息: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原黨組書記李國雄、臨桂區環境保護局原局長李章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 

李國雄立案審查

據桂林市紀委消息:日前,中共桂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桂林市臨桂區環境保護局原局長李章娥、交通運輸局原局長王謙和財政局原黨組書記李國雄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章娥和王謙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現金,涉嫌受賄犯罪。
李國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現金,涉嫌受賄犯罪。
李章娥等3人身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規黨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中共桂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決定給予李國雄等3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李章娥等3人涉嫌犯罪的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處理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