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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興

(廣東湛江坡頭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

鎖定
李國興,男,廣東湛江坡頭區委原常委、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 [1] 
2013年1月,湛江市紀委給予李國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中文名
李國興
國    籍
中國
性    別

李國興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湛江坡頭區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區長 [1] 

李國興人物事件

2010年至2011年,李國興利用職務之便,為湛江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幫助和支持,先後四次收受相關當事人的賄賂共15萬元;2010年4月,套取公款10萬元行賄梁必志;收受紅包禮金共32.12萬元。
2012年9月,李國興被移送司法機關。2013年1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紀委給予李國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3年7月10日,湛江市紀委召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通報會,通報了李國興案件處理意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