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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印

(邢台市政協原副主席、黨組成員)

鎖定
李國印,男,漢族,1962年11月生,鉅鹿人,1985年5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學位,教授。曾任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 [5] 
2018年5月,李國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李國印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鉅鹿
出生地
河北省鉅鹿縣
出生日期
1962年11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李國印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 河北農業大學農經系農經專業學習
1984.07-1986.04 沙河縣東户鄉人民政府農經員
1986.04-1986.05 沙河縣東户鄉農工商聯合公司副經理
1986.05-1988.10 沙河縣東户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1988.10-1989.06 共青團邢台地委秘書科科員
1989.06-1990.08 共青團邢台地委學聯秘書處副秘書長
1990.08-1993.07 共青團邢台地委學少部部長
1993.07-1994.02 共青團邢台市委學少部部長
1994.02-1996.12 共青團邢台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6.12-1997.02 南和縣委常委
1997.02-1997.11 南和縣委常委、農工部部長
1997.11-2002.05 南和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07-2001.06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05-2005.01 南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5.01-2005.08 邢台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委黨校副校長
2005.08-2007.07 邢台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委黨校副校長、講師團主任(正處級)
2007.07-2010.04 邢台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正處級)
2010.04-2010.12 邢台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邢台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0.12-2013.04 邢台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3.04-2013.06 清河縣委副書記、縣長候選人
2013.06-2015.07 清河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5.07-2016.12 隆堯縣委書記
2016.12-2017.02 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7.02-2017.04 邢台市政協黨組成員,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7.02-2019.12 中共隆堯縣委書記、常委、委員
2017.04- 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李國印人物事件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召開公開約談邯鄲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磁縣、隆堯縣、無極縣、邯鄲市永年區、武安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會議。
約談指出,邯鄲市是2017年全省唯一PM2.5平均濃度和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不降反升的設區城市;5個縣(市、區)PM2.5平均濃度或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不降反升10%以上,環保部強化督查、省大氣環境專項督察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較多,反映出大氣污染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問題。約談會上,邯鄲市市長和5個縣(市、區)委書記分別作了表態發言和整改承諾。
2018年4月28日,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2017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結果。其中,在不合格的縣(市、區)中,武安市、邯鄲市永年區、隆堯縣、無極縣、磁縣依次名列最後五位。
因2017年當地空氣質量惡化,2018年5月,河北省對邯鄲市和5縣市區有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其中,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隆堯縣委書記李國印,因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未正確履行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該市環境空氣質量嚴重惡化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 

李國印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3日,中共隆堯縣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李國印為河北省邢台市隆堯縣委書記。 [2] 
2017年4月9日,政協邢台市第十三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李國印當選邢台市政協副主席 [3] 
2019年12月23日,隆堯縣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宣佈省、市委的任免決定:李國印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隆堯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