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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光

(大法官)

鎖定
李國光,男,漢族,1938年2月生於上海江蘇無錫人,197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二級大法官 [1] 
中文名
李國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人物履歷
1956.09——1961.09,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61.09——1965.09,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辦事員、科員。
1965.09——1973.06,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科員。
1973.06——1978.08,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1978.08——1980.12,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1980.12——1985.10,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1985.10——1990.08,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
1990.08——1993.05,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正局級)、審委會委員。
1993.05——1995.12,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95.12——2003.0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4年2月兼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首任庭長
復旦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2003年3月當選為第十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委員。
中共十五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