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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軍

(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李向軍,男,1964年出生,畢業於中南民族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 
2022年6月,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李向軍作出逮捕決定。 [4] 
中文名
李向軍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4年
畢業院校
中南民族學院

李向軍人物履歷

1988年7月,先後在市委組織部任幹部科科長、研究室主任、副縣級組織員等職;
2006年,先後任全椒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副書記;
2011年12月,任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黨組書記;
2013年8月,任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黨組書記;
2015年2月,任市商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1-2] 

李向軍人物事件

李向軍接受調查

2022年4月,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李向軍依法雙開

2018年至2021年,李向軍先後收受3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手機、蟲草等禮品;自2020年下半年起,李向軍長期無償借用某民營企業商務車。李向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李向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 

李向軍決定逮捕

2022年6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正處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滁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李向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 

李向軍提起公訴

2022年7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正處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經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向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向軍在擔任滁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在擔任全椒縣縣委書記、滁州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