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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軍
(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李向軍,男,1964年出生,畢業於中南民族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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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李向軍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4年
- 畢業院校
- 中南民族學院
李向軍人物履歷
1988年7月,先後在市委組織部任幹部科科長、研究室主任、副縣級組織員等職;
2006年,先後任全椒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副書記;
2011年12月,任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黨組書記;
2013年8月,任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黨組書記;
李向軍人物事件
李向軍接受調查
李向軍依法雙開
2018年至2021年,李向軍先後收受3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手機、蟲草等禮品;自2020年下半年起,李向軍長期無償借用某民營企業商務車。李向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李向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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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軍決定逮捕
2022年6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正處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滁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李向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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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軍提起公訴
2022年7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正處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經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向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向軍在擔任滁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在擔任全椒縣縣委書記、滁州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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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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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滁州政府網[引用日期2015-03-02]
- 2. 滁州市商務局-機構領導 .滁州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8-05]
- 3. 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4-06]
- 4. 安徽兩正處級幹部被逮捕 .微信[引用日期2022-06-02]
- 5. 滁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向軍被提起公訴 .安徽網[引用日期2022-07-23]
- 6. 安徽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安徽紀檢監察.2022-09-07[引用日期202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