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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司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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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司鑑》是清代小説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説集《聊齋志異》中的篇目。
作品名稱
李司鑑
作    者
蒲松齡
創作年代
清代
作品出處
《聊齋志異》
文學體裁
小説

李司鑑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瞭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3] 

李司鑑簡介

《李司鑑》節選自《聊齋志異》,講述李司鑑被陰司誅殺的故事。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佈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説之巔峯。

李司鑑原文

李司鑑,永年舉人也[1]。於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2],打死其妻李氏。 地方報廣平[3],行永年查審[4]。司鑑在府前,忽於肉架下奪一屠刀,奔入 城隍廟[5],登戲台上,對神而跪。自言:“神責我不當聽信奸人[6],在鄉 黨顛倒是非[7],着我割耳。”遂將左耳割落,拋台下。又言:“神責我不應 騙人銀錢,着我剁指。”遂將左指剁去。又言:“神責我不當姦淫婦女,使 我割腎[8]。”遂自閹,昏迷僵仆。時總督朱雲門題參革褫究擬[9],已奉俞 旨[10],而司鑑已伏冥誅矣[11]。邸抄[12]。 [1] 

李司鑑註釋

[1]李司鑑:據光緒《永年縣誌》二十三,知李系順治八年辛卯科舉人, 自殘後月餘而斃。其他詳本篇。永年:縣名。即今河北省永年縣。清代是廣平府附郭。
[2]康熙四年:公元一六六五年。
[3]地方:舊時里長、保正稱地方。報廣平:向廣平府報案。廣平府治在今永年縣廣府鎮,故徑向府署報案。
[4]行永年查審:由廣平府派員行臨永年縣調查審理。行,行臨。
[5]城 隍廟:奉祀城隍神的廟堂。
[6]奸人:奸邪小人,壞人。
[7]鄉黨:猶言鄉里。《禮記·曲禮》:“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注:“《周禮》:二十五家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8]割腎:割去外腎,即下文“自閹”——割去生殖器。
[9]朱雲門:朱昌祚,字雲門,祖籍山東高唐,明末被清軍裹挾出關。入 清,隸籍漢軍鑲白旗,其家遂著籍歷城。順治十年,以才學遴授宗人府啓心 郎。十八年,遷浙江巡託。康熙四年,擢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五年, 輔政大臣鰲拜諭劃京東等處正白旗地歸鑲黃旗,另圈佔民田以補正白旗,旗 民失業者數十萬。昌祚抗疏力言其不便,忤鰲拜意,與户部尚書蘇納海、保 定巡撫王登聯同被立絞。八年,康熙親政,得昭雪,賜諡勤愍,諭祭葬。《清 史稿》二四九、《山東通志》、《歷城縣志》有傳。題參革褫究擬:意謂奏 請朝廷革除李的舉人功名和巾服,加以審理洽罪。這是審理有功名的罪人必 須履行的法律程序。
[10]已奉俞旨:已獲得准奏的聖旨。俞旨,俞允的旨意。俞,允准。
[11]伏冥誅:受到陰司的誅戮。
[12]邸抄:此二字稿本稍偏右書寫,是作者説明本篇取材所自,為當時 實有之事。邸抄,即邸報。漢唐時地方長官於京師設“邸”,為常駐辦事機 構。邸中抄錄詔令奏章等,以報於諸藩,稱邸抄或邸報。後世稱朝廷宮報為 邸報,又稱朝報;因由郵驛傳送,又稱郵報。 [1] 

李司鑑譯文

李司鑑,是河北永年縣的舉人。他在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李氏。地方上就將此案上報廣平府。廣平府命令把他拘捕,到永年縣查審。李司鑑來到縣府門前,忽然從賣肉架下奪過一把屠刀,飛快地跑進城隍廟。他爬到戲台上面,對着神像跪下,自己説:“神責怪我不該聽信奸人的話,在鄉村鄰里間顛倒是非,叫我割耳朵。”便把左耳割下來,拋到台下。又説:“神責怪我不該騙人銀錢,令我剁手指。”遂將左指剁去。又説:“神責怪我不該姦淫婦女,讓我自行閹割。”隨後就自閹,頓時昏死在地上。
當時,總督朱雲門寫呈文奏請朝廷革除李的功名並追究治罪,得到皇上的批准。而這時,李司鑑已經被陰司刑法誅殺。此事抄自郵報。 [2] 
參考資料
  • 1.    蒲松齡 著,朱其鎧 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異.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
  • 2.    資料  .新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2]
  • 3.    徐波,李惠文,雷家桓等編寫.中外文學名著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