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加林

(四川省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原委員、人大原主席)

鎖定
李加林,男,漢族,1976年2月生,四川德昌人,在職大專學歷。1998年3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2022年9月,李加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李加林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6年2月

李加林人物履歷

1998年3月至2009年7月,在德昌縣麻慄鄉工作;
2009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德昌縣畜牧局永郎片區站長;
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德昌縣永郎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提名人選;
2016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提名人選;
2020年2月至2022年6月,任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德昌縣永郎鎮人大主席;
2022年7月至今,在德昌縣永郎鎮工作。

李加林人物事件

李加林違紀被查

2022年7月,李加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李加林依法雙開

2022年9月,經德昌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德昌縣永郎鎮黨委原委員、人大原主席李加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加林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偽造資料侵吞、騙取公款,數額巨大。
李加林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加林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