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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果

鎖定
李力果(1907~1959)原名子常,又名烈飛。陝西米脂人。李鼎銘次子。 [1]  1926年在陝北聯合縣立榆林中學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次年隨第十九軍高桂滋部參加“二次北伐”,兵敗河南,轉駐皖北休整,在太和縣轉為中共黨員。 [2] 
中文名
李力果
別    名
子常,烈飛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7年
逝世日期
1959年5月13日
出生地
陝西米脂

目錄

李力果生平

1928年初,高部改為第四十七軍開始“清黨”,李被亦駐皖北休整的第十軍楊虎城部政治部主任魏野疇安排到十軍,並任中共皖北臨時特委委員,同臨時特委書記魏野疇,委員高望東、胡英初蔡甲午等共同領導了皖北地區的革命鬥爭。在同年4月的阜陽暴動中,李負責組織行流集、王官集和插花地區赤衞隊及農民協會的工作。暴動後,4月9日成立皖北蘇維埃政府和工農革命軍,李任皖北蘇維埃政府副主席。 [1] 
阜陽暴動失敗後,李奉命赴上海向中共中央彙報,但未找到中央領導機關,遂轉往北平。經在北大讀書、時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員的同鄉杜潤滋介紹,在北平市委工作。1929年初回陝北,10月任中共陝北特委委員,負責宣傳工作。一年後,因遭警方驅逐,又赴北平。1931年初被中共河北省委任命為省軍委委員,到天津負責鋤奸鬥爭。同年3月被警方逮捕,因無證據不久即被釋放,調往北平,參加中共東城區委工作。春夏之交,中共河北省委書記和省委軍委書記先後被捕叛變,李和省委、市委一批骨幹被出賣,李被判以無期徒刑,關押在北平軍人反省分院(即草嵐子監獄)。 [2]  在獄中,李堅貞不渝,鬥志不懈。獄中中共支部發動絕食鬥爭,李雖病情加重,但仍與難友們一樣堅持了七天,迫使敵人答應了條件。1936年,中共中央決定營救草嵐子監獄的中共黨員,李也履行了出獄手續。恢復自由後,1937年初,被中共中央北方局派赴山西,擔任中共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委員、犧牲救國同盟會組織訓練委員會負責人。 在同年9月召開的犧盟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 被選為執行委員, 任組織部部長。 [2] 
1940年6月調山西青年抗敵決死隊,歷任第四縱隊副縱隊長、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員,還一度擔任八路軍第一二○師政治部組織部部長。為鞏固山西新軍,創建晉西北抗日根據地做了大量工作。後回延安,在陝甘寧晉綏聯防司令部供職。

李力果任職

抗日戰爭勝利後,李奉調赴東北,1945年11月任中共遼寧省分委員會委員、中共遼東省委遼寧分委員會委員兼本溪市委書記。1947年5月調中共中央東北局,任蔣佔區城工部副部長。1948年春任中共遼南省委委員,8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委員。1949年1月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建立中共瀋陽市委。 [2]  6月,李調任瀋陽市委第二副書記,為東北地區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做出了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調任中共唐山市委書記。1956年10月調北京,任國務院第一機械工業部副部長。1959年5月13日病逝於北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