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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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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貴州務川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1月開除黨籍) [18]  ,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12] 
2024年2月7日,李再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3]  [18-19]  [21] 
中文名
李再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仡佬族
籍    貫
貴州務川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李再勇人物履歷

1979.09-1983.08 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3.08-1984.07 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元田公社幹部
1984.07-1985.01 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楚米鎮鎮長
1985.01-1985.07 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1985.07-1987.09 貴州省桐梓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7.09-1989.08 貴州省桐梓縣委辦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
1989.08-1991.08 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委書記(其間:1990.10-1991.01貴州省遵義地委黨校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1.08-1992.12 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
1992.12-1993.02 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1993.02-1995.10 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5.03-1995.06掛職任浙江省安吉縣副縣長)
1995.10-1998.01 貴州省桐梓縣委書記
1998.01-2000.03 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
2000.03-2001.11 貴州省遵義市委常委,紅花崗區委書記(1999.09-2001.09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2000.05-2000.11掛職任中國工商銀行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
2001.11-2007.02 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2000.09-2003.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2002.03-2002.05中央黨校選調生班學習)
2007.02-2008.05 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分管州政府常務工作)
2008.05-2011.02 貴州省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2011.02-2011.03 貴州省貴陽市委副書記
2011.03-2013.11 貴州省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11-2013.12 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
2013.12-2016.12 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水城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其間:2015.09-2016.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一班<第39期>學習)
2016.12-2017.01 貴州省委常委、六盤水市委書記,水城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7.01-2017.08 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委保密委員會主任(兼)
2017.08-2018.01 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 [15] 
2018.01-2018.05 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8.05-2021.01 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
2022.01-2022.04 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5] 
2022.04-2022.05 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 [2]  [4]  [6]  [9-11] 
2022.05-2023.01 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9-10]  [16-17] 
2023.01- 貴州省政協黨組成 [7]  [12] 
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貴州省委委員 [3]  ,政協貴州省第十二屆、十三屆委員會委員(2023年8月撤銷資格) [1]  [8]  [14] 

李再勇人物事件

李再勇違紀被查

2023年3月2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原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3] 

李再勇撤銷資格

2023年8月16日,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第八次主席會議通過:鑑於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共貴州省委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政協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主席會議對違紀違法政協常委、委員及時作出處理的決定》,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第八次主席會議決定,撤銷李再勇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14] 

李再勇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7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羣眾利益,干涉羣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干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痴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再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再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8] 

李再勇逮捕決定

2023年11月21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再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9] 

李再勇案件剖析

2024年1月7日,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央視聯合攝製的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播出第二集《政治監督保障》。報道了李再勇盲目舉債搞勞民傷財、破壞生態環境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使得他所任職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債台高築。 [20] 
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
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4張)
2013年到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期間,提出要“換道超車”,全力發展旅遊,將六盤水打造成百年不落後的世界級旅遊目的地。他共推動興建了23個旅遊項目,其中有16個項目已被貴州省列入低效閒置項目。李再勇為了建這些項目,不顧當地財政實際承載能力盲目舉債,僅債務利息一項就給國家造成了9億餘元的重大損失。他主政六盤水的三年多里,當地新增債務達1500億餘元,從2013年到2017年債務增長率超300%,給當地留下了極其沉重的包袱。身為地方官的李再勇想的不是當地的發展,而是自己的“發展”。
由於六盤水市自然風光資源不多,也不是傳統的旅遊目的地,一些幹部和羣眾也曾提出過質疑。面對不同的聲音,李再勇強行拍板、強力推進,給各個區縣下達硬性要求。六盤水是少數民族地區、欠發達地區,大量旅遊項目要耗費鉅額資金,李再勇的思路是“無中生有,沒錢就去借”。他不顧六盤水財政實際承載能力,新成立了6家融資平台公司,把融資額納入幹部績效考核指標。項目中,有的包裝成企業項目要求公司去融資借貸,有的壓給區縣去籌資並實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十監督檢查室副主任張新介紹,在李再勇的推動之下,六盤水市各級政府盲目進行舉債,甚至出現了一塊土地同時多次抵押貸款、隨意更改融資資金的使用等違規行為。上上下下以發展旅遊業論英雄,到處是工地,一片虛假的繁榮景象。而這虛假的繁榮景象,就是李再勇想要的“政績”。至於未來能不能盈利,債務還不還得上,全不在他考慮之列。
這些低效閒置項目的共性特點是一味求大、求快,缺乏論證,導致脱離市場客源和消費力實際。李再勇最為重視的梅花山滑雪綜合體項目就是個典型例子。他號稱要打造“中國西部滑雪之都”,既不考慮六盤水只有一個多月滑雪季,也不考慮六盤水已原有兩個滑雪場,仍拍板興建包括29個子項目的梅花山滑雪綜合體,舉債30多億,其中打造近萬米的“亞洲第一索道”就花了9個多億。
不僅如此,李再勇對生態紅線也視而不見,明知當地屬於生態環境脆弱地區,仍違規佔用大量林地、草地和水源地。經查,僅梅花山滑雪場建設導致的生態環境破壞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600萬餘元。李再勇在六盤水力推的農業產業項目,也出現了脱離羣眾、脱離實際的問題。他提出打造刺梨產業100萬畝,為追求規模效應,不顧海拔、地質、環境差異,要求集中連片種植。李再勇要求連片規模化地種植,主要是為了“好看”,希望領導車子上看到,到處都是產業。
經查,李再勇還存在嚴重的經濟問題。他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 

李再勇提起公訴

2024年2月7日,李再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違規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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