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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簡

鎖定
李允簡(1502年—1551年4月11日),字可大,號壽溪,廣西柳州府融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人,祖籍山東青州府諸城縣(今山東省濰坊市諸城市),明朝中期官員。 [3] 
嘉靖元年(1522年)舉人,授潼川學正,未上任即丁母憂。守喪期滿後,改任夷陵州學正,代理荊門州學正,後升為內江知縣,期間公正廉潔,為大學士張治所聞,遂升茶陵州知州。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李升任雲南同知,並代理澄江知府。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調任思州知府。因為郡縣境內盜賊猖獗,他帶着家眷歸鄉,但獨自與孫炳文留在當地。後來,祖孫兩人都被盜賊抓獲,盜賊以他們的性命作為要挾,要求豐厚的贖金。然而,李允簡卻秘密傳話給朝廷的官員,命令他們迅速發兵救援。在盜賊的囚禁中,他毅然投身懸崖之下,盜賊將他拽出後,將他丟棄在路邊。
嘉靖三十年(1551年)三月,李允簡去世,年僅五十歲,贈貴州按察司副使。 [13-14] 
全    名
李允簡
可大
壽溪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西柳州府融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
出生日期
1502年
逝世日期
1551年4月11日
最高官職
思州府知府
追    贈
貴州按察副使
祖    籍
山東青州府諸城縣(今山東省濰坊市諸城市)

李允簡人物生平

李允簡早年經歷

李允簡年少時便跟隨叔父任職,學成後返回故鄉。 [5] 
嘉靖元年(1522年),李允簡參加廣西鄉試,考中舉人。 [6]  [15]  [18] 

李允簡乙榜入仕

嘉靖二年(1523年),李允簡又中會試乙榜,被授予潼川學正的官職。但他尚未上任,便遭遇母親去世,只得守喪。守喪期滿後,他改任夷陵州學正,並代理荊門州學正。他為政清廉勤勉,深受百姓愛戴。 [7] 
後來,李允簡調任內江知縣,他依然保持公正廉潔,從不接受士大夫的請託。遇到大旱之年,他親自齋戒沐浴祈禱,甚至徒步在烈日下暴曬,以祈求降雨。百姓們感動之餘,編兒歌傳唱道:“乾旱實在太嚴重,治理邑城非良人。寧願災禍降自身,不願百姓受災殃。”果然,三天後大雨傾盆,旱情得以緩解。他曾在通津修建石橋,御史為其題名為“壽溪”,這也是李允簡的別號,以表彰他深得民心。 [8] 
嘉靖十六年(1537年),李允簡擔任四川鄉試謄錄官。 [18] 

李允簡激濁揚清

嘉靖十七年(1538年),大學士張治深知李允簡的才名,特地向吏部請求,讓他擔任自己所在州的知州。 [9]  內江的百姓捨不得他離開,紛紛痛哭流涕,併為他立碑紀念。李允簡到茶陵後,他均衡瑤民的賦税,剷除奸佞蠹蟲,使得當地的豪強收斂行跡。皇太后梓宮附葬顯陵時,他奉命提供糧草和軍馬,沿途供給無缺,因此得到皇帝的賞賜,包括白銀和文綺等物。他因政績卓越本當升遷,但張治特意前往吏部請求説:“希望再讓他留任一年,等到黃籍編纂完成,茶陵的百姓將受益十年。”由此可見他在朝中的受重視程度。 [10]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李允簡升任雲南同知,並代理澄江知府。 [9]  李允簡在治理民眾方面有着豐富的經驗,被譽為精明幹練。他所審理的案件,上級監司都認為公正合理。有豪強侵佔民田,他勒令歸還。豪強不服,再次上訴至朝廷,經法司審理,結果都如李允簡所判。他任期屆滿離任時,雲南的百姓都哭泣着挽留他,併為他立碑,就像在內江時一樣。 [11] 

李允簡卒於貴州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李允簡調任思州知府。由於思州郡多盜賊,他無法長期在郡中任職,便將自己的家眷遣送回家,自己則獨自與孫子李文炳留在郡中,繼續堅守了三年。 [12] 
嘉靖三十年(1551年),貴州麻陽的苗族發生叛亂。在此之前,李允簡剛在銅仁平息了一場戰役,返回郡城僅五日,苗族首領龍許保、吳黑等人便偽裝成哨兵,突襲入城進行殺掠。李允簡在巷戰中未能取勝,與其孫子李文炳一同被俘。苗族人將他們留在郡城兩日,隨後挾持他們返回山寨。以往,每當苗族人抓獲郡縣的長官,都會要求豐厚的贖金。而朝廷的官員和守將也慶幸朝廷不知此事,往往都答應他們的要求,習以為常。但李允簡卻認為:“天子派遣的官吏被賊人劫持作為人質,這是誰開的先例?”他寫信給清平鎮的將領石邦憲,要求他迅速發兵救援,不要因自己而被牽制。然而,石邦憲並未響應。李允簡騎馬出盤山關,到達稍寨時,面對高聳的山崖和深不見底的水流,他毅然選擇投崖自盡。盜賊們大驚失色,共同將他拽出,此時他已氣息奄奄,盜賊們便將他丟棄在路邊。當地的百姓得知後,將他抬回。三月初六日(4月11日),李允簡到達清浪衞,不幸去世,年僅五十歲。 [13] 
麻陽的苗族叛亂已持續數年,從辰州、沅州、鎮筸、銅仁、石阡、印江等地,都深受其害。李允簡初到思州府時,就接到命令在軍隊中奔波,並親自修築了銅仁的城牆。然而,府中原有的關隘守兵被郡守削減遣散,導致盜賊能夠輕易入侵。此事上報朝廷後,明世宗下詔追贈李允簡為貴州按察司副使,並蔭庇他的一個兒子為官。同時,命令按察司僉事戴楩前往他家進行祭奠,並賜葬於融縣的高沙昌八嶺。 [14] 

李允簡主要影響

李允簡一生歷職地方,其在各地的為政功績如下:
四川內江:秉持公正廉潔,拒受請託。面對大旱,他以身作則,虔誠祈雨,終使天降甘霖解旱情,深得民心。 [8] 
湖廣茶陵:均衡瑤民税負,肅清奸佞,震懾豪強。在皇太后梓宮附葬任務中,他出色地完成糧草軍馬供給,獲明世宗嘉賞。原擬升遷,但張治力薦其續任以完成黃籍編纂,惠及茶陵百姓,彰顯其在朝中的重要地位及影響力。 [10] 
雲南澄江:以精明幹練的治民經驗著稱。他公正審理案件,獲上級認可;面對豪強侵佔民田,他果斷歸還,即便對方上訴至朝廷,判決仍維持其原判。 [11] 
貴州思州:面對盜賊猖獗,他舍家守郡三年。貴州麻陽苗族叛亂,李允簡在銅仁戰後被俘,拒絕妥協求贖,堅持朝廷尊嚴,要求救援未果,選擇投崖自盡未遂,終被棄路邊,百姓救回,不幸於清浪衞逝世。 [13] 

李允簡歷史評價

歸有光:黔中之境,連絡五溪。麻陽猖狂,馭不於機。如水淊天,先在漏卮。兵吏墮武,習為謾欺。皎皎李侯,亶明其志。奮不顧死,以絕劫質。帝嘉精忠,恩詔優至。彼亦何人,天子之吏。以身為市,生寧不愧。彼亦何人,邊圉所寄。聞守之死,曾不睨視。自古為文,匪以其詞。在有所表,乃永傳之。融山荒絕,我實銘此。有石嶪嶪,其詞則美。後千百年,可配柳子。 [2] 《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
金鉷等:所至公廉自持。 [16] 《廣西通志》

李允簡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天祖父
李伯高
——
高祖父
李子贊
被封為奉直大夫、協正庶尹、夷陵州知州。
曾祖父
李芳
進士出身,曾任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曾祖母
施氏
——
祖父
李序
字大倫,宣德八年(1433年)進士,曾任吏科給事中。
祖母
陳氏
——
父親
李鏞
在鄉試中取得第三名,但未能入仕便早逝。
叔父
李鐸
曾在樂昌縣任教。
平輩
妻子
吳氏
封恭人。
子輩
兒子
李祝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舉人,歷任浙江龍泉知縣,官至同知。
孫輩
孫子
李炳文
——
參考資料: [4]  [17]  [19] 

李允簡後世紀念

李允簡墓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和睦鎮高橋村。 [20] 

李允簡史料索引

《明史·卷二百·列傳第八十八》 [1]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 [2]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二百·列傳第八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2-06]
  • 2.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7-10]
  • 3.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君諱允簡,字可大。其先山東諸城人,元時有為融州路巡檢使者,因家於今柳州之融縣……壽溪者,君所自號。
  • 4.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高祖子贊,封奉直大夫、協正庶尹、夷陵州知州。曾祖芳,進士,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祖序,進士,吏科給事中。考鏞,鄉試第三人,未仕蚤卒。季父鐸,教樂昌……孫文炳之被劫者,後竟以重賄贖還之。恭人吳氏。子男一人,祝。女五人。祝,鄉試舉人,今署新昌教諭。
  • 5.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父鐸,教樂昌。君少隨之任,學成而歸。
  • 6.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弱冠中鄉試。
  • 7.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明年中會試乙榜,授潼川學正。未上,丁內艱。為政清勤,民德之。
  • 8.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陛知內江,公廉自持,士大夫乞請無所得。大旱,齋沭祈禱,徒步暴赤日中,令兒歌之曰:“旱既太甚,治邑非人。寧禍其身,勿病其民。”三日霖雨大足。嘗於通津治石樑,御史題之曰壽溪。壽溪者,君所自號,御史以此旌其能得民也。
  • 9.    《同治夷陵縣誌·卷十五》
  • 10.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大學士茶陵張文隱公知君名,從銓部乞,以為其州守。內江民扳留之不得,為涕泣立石。君至茶陵,均猺賦,剔奸蠹,豪民為之斂跡。皇太后梓宮袝顯陵,承檄給糧芻,所過無乏,有白金文綺之賜。最上當遷,張文隱公自往乞銓部雲:“願得展一年,俟黃籍成,茶陵民受十年之賜矣。”其見重如此。
  • 11.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升雲南同知,攝守澄江。君既更治民,號為精練。凡斷獄所上,監司以為平允。豪有奪民田者,勒令歸。主不服,再訴於朝,下法司,皆如君論。滿去,滇民泣留,立石如內江時。
  • 12.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尋陛思州。君既不得在郡,亦以孤城多寇,遣其帑歸。融獨與孫文炳居,為守餘三年。在郡六月而遇害,是歲三月初六日也,春秋五十。”由“在郡六月而遇害”可逆推李允簡於該年繼任。
  • 13.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嘉靖三十年,貴州麻陽苗為亂。先是,思州知府李君有銅仁之役,還郡五日,苗龍許保、吳黑等偽為哨兵,突入城殺掠。君巷戰不勝,與其孫文炳皆被執。留郡二日,劫以歸寨。苗每執郡縣長吏,必求厚贖。院司及守將亦幸朝廷不知也,率許之以為常。君謂:“天子命吏為賊劫質,是孰為之開端者?”書告清平鎮將石邦憲:“亟進兵,勿以我為忌。”邦憲不應。君乘馬出盤山關,至稍寨,崖高水深,遂自投下。賊驚,共拽之出,氣息僅續,棄之途而去。思人舁還,至清浪衞而卒。
  • 14.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麻陽之苗亂已數年,自辰、沅、鎮筸、銅仁、石阡、印江,皆受其害。君初至郡,即被檄驅馳兵間,己又城銅仁。而郡故有關隘,守兵為攝郡者所侵削散去,賊以是得驟至。事聞,詔贈貴州按察司副使,蔭一子。命按察司僉事戴楩諭祭於家,賜葬融縣之高沙昌八嶺。
  • 15.    《廣西通志·卷七十九》:李允簡,字可大,融縣人,嘉靖壬午舉人。
  • 16.    《廣西通志·卷七十九》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7-10]
  • 17.    明禮部.宣德八年進士登科錄[M].屈萬里.明代登科錄彙編[Z].台灣:學生書局,1969:第1185頁.
  • 18.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鄉試錄 6,寧波出版社,2016.05,第4494頁.
  • 19.    融水發現明代"博士"墓誌銘 柳州鄉賢為其操刀撰文  .廣西新聞網.2014-09-29[引用日期2024-07-10]
  • 20.    於逢春,厲聲主編;王柏中分冊主編,中國邊疆研究文庫 初編 西南邊疆 第10卷 上 廣西通志輯要,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15.12,第3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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