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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璧
鎖定
- 中文名
- 李作璧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甘肅會寧
- 出生日期
- 1964年10月
- 逝世日期
- 2021年6月9日
李作璧人物履歷
1985.08—1988.03 白銀市會寧縣老君坡鄉政府幹部
1988.03—1991.08 白銀市會寧縣青江驛鄉副鄉長
1991.08—1993.12 白銀市會寧縣青江驛鄉鄉長
1993.12—1995.01 白銀市會寧縣四房吳鄉鄉長
1995.01—1995.12 白銀市會寧縣四房吳鄉黨委書記
1995.12—1998.01 白銀市會寧縣河畔鄉黨委書記
1998.01—2002.03 白銀市會寧縣副縣長(期間:2001.07—2001.12 在白銀市教育廳掛職任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副處長)
2002.03—2006.01 白銀市會寧縣委常委、副書記
2006.01—2006.10 白銀市會寧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2006.10—2006.11 白銀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6.11—2014.02 白銀市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4.02—2015.05 白銀市住建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05—2021.02 景泰縣委書記
李作璧人物事件
李作璧人物逝世
李作璧官方通報
2021年6月11日,甘肅白銀景泰縣“5·22”公共安全責任事件追責問責情況通報會上,通報了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死亡一事。其中,白銀市政協原副主席、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李作璧在事件發生後已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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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璧調查結果
2021年6月11日,甘肅白銀馬拉松21人遇難事件調查結果公佈:白銀市政協原副主席、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李作璧在事件發生後已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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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璧處置原因
2021年6月25日深夜,甘肅省人民政府網站公佈“白銀景泰“5·22”黃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賽公共安全責任事件調查報告”。李作璧作為賽事組委會組長、承辦單位第一責任人,負有賽事承辦和實施職責,未認真履行賽事承辦方主體責任,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履行賽事安全保障工作不到位、不充分,賽前未對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工作不嚴不實,對賽事組織管理、運營實施專題研究不夠,對賽事相關部門任務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重。李作璧對此次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在事件發生後已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六條“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後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於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於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違犯黨紀的書面結論和相應處理”之規定,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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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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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協白銀市七屆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王科健李作璧楊萬軍當選為白銀市政協副主席 .-白銀第一新聞官方門户網站---白銀新聞網-白銀日報[引用日期2021-02-04]
- 2. 甘肅景泰縣委書記在家跳樓自盡|省委黨校 .網易新聞.2021-06-10[引用日期2021-06-10]
- 3. 領導介紹-李作璧縣委書記 .景泰縣政府信息網[引用日期2021-06-10]
- 4. 甘肅通報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死亡一事:為墜樓身亡 已排除他殺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1-06-11]
- 5. 官方:甘肅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璧已死亡,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杭州網[引用日期2021-06-11]
- 6. 甘肅白銀馬拉松越野賽21人遇難事件調查結果公佈:16家單位27名相關人員被追責 .央視新聞[引用日期2021-06-11]
- 7. 甘肅白銀“5·22”百公里越野跑公共安全責任事件調查報告發布 .北京日報[引用日期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