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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宗
鎖定
李伯宗,字會之,河陽人。第進士,知內丘、咸陽、太康縣。
- 中文名
- 李伯宗
- 別 名
- 字會之
- 籍 貫
- 河陽
- 職 業
- 第進士,知內丘、咸陽、太康縣。
建言:“朝廷行方田均税之法,令以豐歲推行。今州縣吏,苟簡懷異者指熟為災,而貪進幸賞者掩災為熟,望深察其違戾,而置諸罰。”括縣壯丁為兵,得千人,上其名數與按閲之法。知樞密院蔡卞喜而薦之,提舉京畿保甲,使行其説,增籍二萬。已而有訴者,陳牒至八百七十,左遷通判相州、提舉白波輦運,提點江、淮坑冶鑄錢,入為將作少監。
開封民有鬻神祠故帽飾以龍者,吏以為乘輿服御,伯宗曰:“此無他,當坐不應為爾。”尹不從,具以請,如伯宗議。歷大理卿,入對言:“今情重法輕者許奏請,而情輕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聖忠恕之意。”徽宗納之。遷刑部侍郎。與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過罷,提舉崇福宮。
明年,知同州,徙陝西都轉運使。以通奉大夫、顯謨閣待制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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