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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玲

(中國內地編劇)

鎖定
李亞玲,1975年4月23日出生於四川省大竹縣,中國內地編劇 [3] 
14歲即可開始文學創作,至16歲時即完成長篇武俠小説《瀟瀟雨飛花濺淚》,校園青春小説《流星緣》各一部。1995年至2008年在《成都商報》任調查記者,2008年轉行職業編劇。代表作有《大丫鬟》、《國色天香》、《北京愛情故事》、《活色生香》、《龍珠傳奇》等。
中文名
李亞玲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四川省大竹縣
出生日期
1975年04月23日
星    座
金牛座
畢業院校
四川師範大學
職    業
編劇
代表作品
大丫鬟
國色天香
北京愛情故事

李亞玲早年經歷

李亞玲 李亞玲
14歲開始文學創作。16歲即完成校園青春小説《流星緣》和長篇武俠小説《瀟瀟雨飛花濺淚》。《瀟瀟雨飛花濺淚》由四川少兒出版社出版。
1993年高考落榜,輾轉進入四川師範大學自費就讀公關與營銷專業。
1995年畢業後應聘到成都商報任記者。此後專心採寫新聞報道,再未從事文學創作。
2004年4月恢復文學創作。完成都市懸疑愛情小説《最後一頁》和都市傳奇小説《如是我聞之掙扎》。

李亞玲人物經歷

2008年
5月10日從報社辭職,轉行做自由撰稿人,從事小説、劇本創作。
5月擔任200集室內情景喜劇《新鄰居時代》第三季總編劇,該劇已拍攝並播出;
10月創作完成電影劇本《瘋狂的老虎》;
12月創作完成30集年代懸疑言情戲劇本《妖瞳》;
2009年
6月創作完成30集年代言情戲劇本《大丫鬟》,該劇由湖南經視、北京歡瑞世紀聯合拍攝,並於2010年1月2日作為湖南經視15週年台慶暨2010年開年大戲首播;
11月與昆明電視台合作室內情景喜劇《樂事拐拐小樓上》,任該劇策劃人兼第一季60集的總編劇,該劇2010年2月22日開機,並於8月在昆明台播出;
2010年
3月與陳思成聯合創作30集現代都市言情戲《北京愛情故事》,該劇2012年在全國熱播,後來李亞玲在其微博中發佈了一份關於和陳思成《北京愛情故事》糾紛的聲明。此前李亞玲曾連續發表多篇博客,直指《北愛》導演、編劇陳思成言論不負責任,並存在拖欠稿酬現象,憤怒表示以後不會再合作。 [1] 
《妖瞳》更名為《國色天香》,於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開機,在湖北電視台綜合頻道《黃金劇場》首播,後在浙江衞視《中國藍劇場》上星播出。
12月份完成37集古代歷史劇劇本《鐵血丹心》。
2011年11月份完成34集現代都市家庭情感倫理輕喜劇《父母大人》,2011年12月廈門開機。並更名為《獨生子女的婆婆媽媽》,2013年2月14日在北京首播。
2012年完成新劇本《安家四姐妹》。 [1]  後改名《你是我的姐妹》。
2016年完成古裝傳奇劇《龍珠傳奇之無間道》。

李亞玲主要作品

李亞玲參演電視劇

李亞玲參演電影

李亞玲長篇小説

《國色天香》劇照 《國色天香》劇照
瀟瀟雨飛花濺淚
《流星緣》
《最後一頁》
《如是我聞之掙扎》

李亞玲中篇小説

《北京愛情故事》劇照 《北京愛情故事》劇照
《武林春秋之皮影》
《桃花淚》

李亞玲編劇作品

2008年:
《大丫鬟》海報 《大丫鬟》海報
200集大型室內情景喜劇《新鄰居時代》第三季總編
2010年:
35集年代戲《大丫鬟》33集年代戲《國色天香
2011年:
33集年代戲《國色天香》(浙江衞視首播)
60集室內情景喜劇《樂事拐拐小樓上》策劃兼總編劇
2012年:
39集現代都市情感戲《北京愛情故事》(與陳思成聯合創作)
2013年:
40集現代都市家庭情感倫理輕喜劇《獨生子女的婆婆媽媽
2015年:
44集民國戲《活色生香 [2]  (湖南衞視首播)
43集都市情感劇《你是我的姐妹》
2017年:
62集古裝傳奇劇《龍珠傳奇之無間道》
2017年至今已創作的待拍作品:
40集歷史劇劇本《鐵血丹心》
50集古裝傳奇劇本《龍珠傳奇之修羅道》
50集古裝傳奇劇本《龍珠傳奇之人 間道》
40集都市情感劇《現代愛情故事》

李亞玲人物事件

2019年7月12日,國航員工牛某虹與編劇李亞玲同乘國航CA4107航班從成都飛往北京。在飛機起飛滑行階段和落地滑行階段,牛某虹情緒激動,勸阻其他在撥打電話的旅客,與旅客發生衝突,並自稱是“國航監督員”。此後,李亞玲在其微博陸續披露此事,並質疑“國航監督員”的做法和權力的邊界,引發網絡熱議。 [7] 
2021年1月初,牛某虹以網絡侵權為由,將李亞玲告上法庭。
2021年9月10日,李亞玲發微博透露,自己被國航監督員事件當事人牛宇虹起訴並索賠104.6萬精神損害賠償金一案開庭,她本人因正在參加一起長達半個月的重大特殊採訪無法分身出庭,由律師出庭應訴。庭審中雙方都表示不同意調解,四位證人非常配合地為其做了證。 [4] 
2022年7月1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經一審宣判:被告李亞玲立即刪除微博中的侵權內容;在個人微博連續七日登載道歉聲明向原告牛某虹賠禮道歉;向原告牛某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賠償原告牛某虹公證費用1300元。 [7]  2022年7月19日,編劇李亞玲在微博發文稱,近日收到了北京互聯網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她侵犯了牛某某的名譽權和肖像權,需賠償牛某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對於這一判決,李亞玲表示自己會上訴。 [5] 
2023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7] 
2023年4月1日,知名編劇李亞玲就“國航監督員”事件發佈道歉聲明,稱其根據法院判決結果將賠償原告牛某虹5萬元。 [6]  2023年4月11日9時,李亞玲向牛某虹打款51300元,履行了判決。當天,北京互聯網法院向李亞玲下達了《執行通知書》。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