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之璉

鎖定
李之璉(1913年5月6日—2006年9月3日),河北蠡縣人。1932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左翼作家聯盟”,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7年後,歷任蠡縣抗日救國會宣傳部部長,河北民軍第三支隊政治部主任,人民自衞軍政治部民運科科長,八路軍第三縱隊和晉察冀軍區政治部民運部部長,冀中軍區直屬部隊政治部主任和黨總支書記等職。1945年後,歷任東北局組織部秘書、幹部科科長,東北局黨校教務處主任,中南局組織部秘書長,中南局紀委秘書長,中南軍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委員,中南局組織部副部長兼中南局紀委副書記,中南局黨校副校長等職。1954年後,歷任中央組織部工業幹部管理處處長,中央宣傳部副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文教幹部管理處處長,中央宣傳部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等職。1958年被錯誤地定為極右分子。“文革”期間受到錯誤衝擊和批判。1978年,李之璉的冤案得到徹底平反,並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1979年任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1982年在黨的十二大上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常委。李之璉是黨的七大、八大代表。
2006年9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歲。 [1] 
中文名
李之璉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13年5月6日
逝世日期
2006年9月3日
出生地
河北省蠡縣七器村
性    別

目錄

  1. 1 生平

李之璉生平

1913年5月6日生,河北省縣七器村人。富裕農民家庭出身。
1926年考人河北省保定市育德中學。
1929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反帝大同盟的秘密革命活動。
1930年考入北平大學法商學院高中部。
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初任北平西城區支部書記,後被選為左聯北平分盟委員會委員。
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4年11月因叛徒出賣被捕,被判兩年半徒刑。關押期間參加組建黨支部,任宣傳委員兼讀書會主任,同敵人展開鬥爭,並幫助戰友越獄成功。
1937年5月獲釋後,回到家鄉組織抗日武裝鬥爭。全國抗戰爆發後,任河北鑫縣抗日救國會宣傳部部長。不久調張仲瀚部隊任政治主任,後任呂正操領導的人民自衞軍政治部民運科科長。
1938年任八路軍第三縱隊和晉察冀軍區冀中軍區政治部民運部部長兼直屬部隊政治部主任和黨總支書記。
1939年被冀中軍區選為七大代表。
1940年5月赴延安。因七大延期,先後進八路軍軍政學院、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8月被派擔任林楓的秘書。不久兼任東北局組織部秘書、幹部科科長。
1947年兼任中共中央東北局黨校教務主任,培訓新發展的黨員。
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1949年底改名中南局)組織部秘書長。
1950年任中南軍政委員會人民檢察委員會委員。
1951年12月至1953年4月任中南局組織部第二副部長兼中南局紀委秘書長。
1952年上半年至1954年任中南局黨校副校長,1952年8月至1953年4月任中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副書記,1953年4月至1954年4月任中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中南局組織部副部長。
1954年5月調任中央組織部工業幹部處處長。12月調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幹部處處長。1955年任中宣部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
1956年8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央直屬機關第五屆委員會副書記。
1956年被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並出席大會。
1958年被錯誤定為“右派分子”,開除黨籍。同年12月被下放河北省承德地區青龍縣監督勞動,後任農業技術推廣科副科長、農機科研所副所長。
1961年摘掉“右派”帽子,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農林牧科研所工作,任副所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4年仍任農科所副所長。
1978年12月平反,恢復黨籍,重新安排工作。同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982年9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
1979年至1988年任中紀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1992年離休著有詩集《讓孩子們記着》等書。 [2] 
參考資料
  • 1.    李之璉同志逝世  .新浪[引用日期2020-04-05]
  • 2.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錄 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07,第3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