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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師

鎖定
李中師(1015—1075),字君錫,開封人。字君錫,開封(今屬河南)人。仁宗景祐元年(一○三四)進士。充集賢校理,提點開封府界諸縣。擢三司度支判官,為淮南轉運使,徙河東轉運使。英宗即位,除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知澶州、河南府。神宗即位,遷給事中,除龍圖閣直學士,充羣牧使,兼知審官東院。熙寧八年權發遣開封府(《開封府題名記碑》),卒,年六十一。 [1] 
本    名
李中師
君錫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開封
主要成就
舉進士
李中師,字君錫,開封人。舉進士,陳執中薦為集賢校理、提點開封府界。境多盜,中師立賞格,督吏分捕,盡得之。進秩,辭不受,乃擢度支判官,為淮南轉運使。兩浙飢,移淮粟振贍,僚屬議勿與,中師曰:“朝廷視民,淮、浙等爾。”卒與之。徙河東,入為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知澶州、河南府。召權三司使、龍圖閣直學士,復為河南。前此多大臣居守,委事掾幕,吏習弛緩,中師一以嚴整齊之。號為治辦。然用法刻深,煩碎無大體,唯厚結中人。
初,神宗嘗對宰相稱其治狀,富弼曰:“陛下何從知之?”帝默然。中師銜弼沮已,及再至,弼已老,乃籍其户,令出免役錢與富民等。又希司農指,多取餘,視他處為重,洛人怨之。朝廷以中師率先推行,召為羣牧使。乞廢河南、北監牧,省國費,而養馬於民,不報。後竟行其説,民不堪命。權發遣開封府,卒,年六十一。有女嫁陳執中子世儒,坐夫事誅死。
羅拯,字道濟,祥符人。第進士,歷官知榮州。州介兩江間,每江漲,輒犯城郭,拯作東西二堤除其患。選知秀州,為江西轉運判官、提點福建刑獄。泉州興化軍水壞廬舍,拯請勿徵海運竹木,經一年,民居皆復其舊。
遷轉運使。邵武之光澤不榷酒,以課賦民,號“黃麴錢”,拯均之他三邑,人以為便。改江、淮發運副使。江、淮故無積倉,漕船系岸下,俟糴入乃得行,蓋官吏以淮南不受陳粟為逃譴計。拯始請凡米至而不可上供者,以廩軍;又貯浙西米於潤倉以時運,自是漕增而費省。轉為使。
拯使閩時,泉商黃謹往高麗,館之禮賓省,其王雲自天聖後職貢絕,欲命使與謹俱來。至是,拯以聞,神宗許之,遂遣金悌和主貢。高麗復通中國自茲始。加天章閣待制。居職七年,徙知永興軍、青、潁、秦三州,卒,年六十一。
拯性和柔,不與人校曲直。為發運使時,與副皮公弼不協。公弼徙他道,御吏劾其貸官錢,拯力為辨理。錢公輔為諫官,嘗論拯短,而公輔姻黨多在拯部內,往往薦進之。或譏以德報怨,拯曰:“同僚不協,所見異也;諫官所言,職也。又何怨乎?”時論服其長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