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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原司長)
鎖定
- 中文名
- 李東
- 國 籍
- 中國
李東人物履歷
李東(3張)
李東人物事件
李東違紀被查
2019年5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司長李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指定,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其立案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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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決定逮捕
2019年10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司長李東(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審查起訴。2019年10月,興安盟檢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東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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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處分
2019年10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原司長李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政治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然飯照吃、錢照收、高爾夫球照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健身娛樂、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並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李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研究,決定給予李東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經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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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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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司長李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9-05-21[引用日期2019-05-21]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各司局任免通知 .中國信息產業網[引用日期2014-10-06]
- 3.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李東等3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引用日期2016-06-06]
- 4.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東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10-15]
- 5.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司長李東等5人被決定逮捕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9-10-15]
- 6.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原司長李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引用日期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