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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諤

鎖定
朱諤(1068—1107),北宋官員。初名紱,哲宗改名為諤,字聖與。嘉興人。朱伯虎從子。北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辛未科馬涓榜進士第二名,即榜眼。歷任忠正軍推官,太常丞,殿中侍御史,給事中,御史中丞,兼侍讀,兵,禮,吏部尚書。大觀元年(1107)拜右丞。三個月後即卒,年僅四十 。追贈為光祿大夫,諡忠靖。 [1] 
本    名
朱諤
所處時代
北宋
出生地
秀州華亭
出生日期
1068年
逝世日期
1107年
秀州華亭(今上海松江) [2]  人。舉進士,調忠正軍推官。崇寧初,由太常丞、殿中侍御史擢侍御史、給事中,進御史中丞。入謝,徽宗曰:“今朝廷肅清,上下無事,宜審重以稱朕意。”對曰:“前此中執法類不知職守,言事多妄,至過天津橋,見汴堤一角墊陷,乞修葺。如許細故,何足論哉?”帝曰:“然。比石豫、許敦仁妄發,皆如是。”諤遂奏:“願如神宗故事,聽政之餘,開內閣,延羣臣,從容論道。”
又言:“陛下手詔屢下,惻怛願治。然吏奉行者多安於苟簡,或懷二三,柅置不行,使德音善教,無由下達。願分命使者刺舉諸道,有受令而不行及行令而不盡者,論如古留令、虧令之罪,則令出而朝廷尊矣。元佑紛更,凡得罪於熙寧、元豐者,不問是否,輒陳冤訴,自歸無過之地,彰先朝之失刑,希合奸臣,規求進用。門下侍郎許將頃下御史獄,抗章雲:‘絲毫自知其無事,父子相系而為囚,追屬吏十有六人,系病者百有三日,終無可坐之罪,遂加不實之刑。’夫以追屬吏如是之多,系病者如是之久,卒之於無可坐,則先帝所用之刑為何哉?將於哲廟表,泛為平詞;至宣仁太后之前,則銜冤負痛。其辭如此,於陛下紹述成功,得無少損乎?”詔出將河南。
六察官彈治稽違,近歲察事多者輒推賞,有僥求之敝。諤乞罷賞,使各安職分,從之。俄兼侍讀,徙兵、禮、吏三部尚書。大觀元年,拜右丞。居三月卒,年四十。贈光祿大夫,諡忠靖。
參考資料
  • 1.    朱諤   .嘉興市圖書館[引用日期2019-12-20]
  • 2.    像取自1929年修《浙江四明藕橋朱氏宗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