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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力

鎖定
朱新力,男,漢族,1964年12月生,浙江桐廬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民革,大學學歷,法學博士,教授。 [8] 
現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10]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11]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民革中央委員、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1] 
中文名
朱新力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桐廬
出生地
浙江桐廬
出生日期
1964年12月
畢業院校
杭州大學
政治面貌
民革黨員

朱新力人物履歷

1982年09月,杭州大學法律系學習;
1986年08月,杭州大學法律系(後改為法學院)任教;
1998年09月,浙江大學法學院任教;
2003年01月,任浙江大學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副所長、所長;
2006年03月 ,掛職浙江大學竺可楨學院任副院長。任教期間,為美國Valparaiso大學訪問學者、法國埃克斯馬賽第三大學高級訪問學者,並獲得“我最喜愛的浙大教師”稱號。
2006年08月,掛職温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任副區長。
2010年07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2年06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2] 
2015年02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3] 
2017年09月,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4] 
2023年03月,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11] 
民革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9]  [5]  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12]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6] 

朱新力職務任免

2017年7月,擬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7] 
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四次會議。會議經審議並以投票表決的方式,決定任命朱新力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接受朱新力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4] 
2022年5月,民革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會選舉朱新力為副主任委員。 [8] 
2023年3月12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主席會議通過,朱新力為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11] 

朱新力社會兼職

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浙江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10] 

朱新力所獲榮譽

2024年3月2日,獲得2023年度“全國政協委員優秀履職獎”。 [13] 

朱新力法學專著

行政法學(21世紀普通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朱新力 金偉峯,2005-5-1版
行政法律責任研究-多元視角下的詮釋/朱新力,2004-9-1版
外國行政強制法律制度(行政強制法研究叢書之三)/朱新力,2003-1-1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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