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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強

(黑龍江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

鎖定
朱志強,男,漢族,1960年12月生,黑龍江佳木斯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2月開除),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黑龍江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3] 
2023年12月,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志強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5-6] 
中文名
朱志強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黑龍江佳木斯
出生日期
1960年12月

朱志強人物履歷

歷任哈爾濱體育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哈爾濱體育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黑龍江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0年6月至2023年1月,任黑龍江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2] 

朱志強個人成就

曾完成各級各類課題30餘項,其中主持國家級課題3項,省部級課題30餘項,撰寫教材著作20餘部,在國際國內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獲國家級、省部級獎勵多項。1996年被評為國家體育總局跨世紀學術帶頭人,1992年被評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995年被評為省級中青年專家、省勞動模範。 [4] 

朱志強人物事件

朱志強違紀被查

2023年5月30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朱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朱志強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朱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志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學校項目採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招生錄取、聯合辦學、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朱志強身為高等院校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賄賂;擅權妄為,大肆利用職權在招生錄取等工作中斂財,破壞教育公平,嚴重侵蝕所任職領域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志強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