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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周
鎖定
朱希周(147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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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年12月1日),字懋忠,號玉峯,晚號一山居士,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祖籍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
[54]
明朝中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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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九年(1496年)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弘治十六年(1503年)升任翰林院侍讀,正德四年(1509年)被劉瑾指摘《大明會典》的錯誤被降職,不久又官復原職,不久丁父憂歸,正德十一年(1516年)升任侍讀學士,正德十四年(1519年)被擢升為南京吏部右侍郎,嘉靖二年(1523年)改任禮部右侍郎,後因在“大禮議”中反對明世宗,明升暗降,擔任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被桂萼彈劾,請求致仕,明世宗被迫同意。
- 本 名
- 朱希周
- 字
- 懋忠
- 號
- 玉峯、一山居士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吳趨裏(今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
- 出生日期
- 1473年7月17日
- 逝世日期
- 1556年12月1日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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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會典》(參修)
《孝宗實錄》(主持編修) - 主要成就
- 極力促成左順門事件
- 官 職
- 南京吏部尚書
- 諡 號
- 恭靖
- 追 贈
- 太子太保
- 祖 籍
- 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
朱希周人物生平
朱希周早年經歷
朱希周入仕翰林
弘治九年三月十八日(1496年4月1日),明孝宗賜朱希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當時明孝宗喜歡他的名字,把他提為狀元。
[3-4]
三月二十日(4月3日),明孝宗賜予朱希周朝服冠帶和其他進士寶鈔。
[5]
三月二十一日(4月4日),朱希周率諸位進士上表,嚮明孝宗謝恩。
[6]
三月二十二日(4月5日),朱希周率領諸位進士拜謁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7]
三月二十六日(4月9日),明孝宗任命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後以病辭官。
[8-9]
朱希周武宗信任
正德四年四月二十一日(1509年5月9日),明武宗以《孝宗實錄》編修完成,賞賜朱希周銀幣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14]
五月七日(5月25日),劉瑾指摘編修《大明會典》中的小錯誤,貶降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
[16-17]
五月二十一日(6月8日),吏部請求重新升任朱希周為翰林院侍讀,明武宗聽從了。
[18-19]
七月七日(7月23日),兩京翰林院掌印官,大學士李東陽讓吏部選兩個人出任,吏部推舉了朱希周和豐熙。
[20]
朱希周大禮之爭
嘉靖三年六月八日(1524年7月8日),朱希週上言説:“太常樂舞人數有定數,不應當更改設置。”當時,正逢爭議“大禮”,朱希周多次同他的長官爭執。恰逢左侍郎吳一鵬奉命出使安陸,尚書席書沒有到,朱希周獨自料理禮部事務。而明世宗剛剛營建觀德殿,命協律郎崔元初在大內教習樂生舞生,太常卿汪舉彈劾他。明世宗於是命太常官一人一同入大內教習,朱希周就上了這摺奏疏,明世宗不聽從。汪舉又爭辯,明世宗責備他妄加議論。而此時張璁、桂萼已經召來,更是交互上疏請求除去本生的稱號。明世宗高興地聽從他們,催促禮官備好呈上冊封禮儀。
[30-31]
七月十四日(8月13日),朱希周率領郎中餘才、汪必東等上疏勸諫明世宗。
[32-33]
七月十五日(8月14日),由於大量奏疏沒有得到批覆,楊慎率滿朝大臣在左順門跪地力諫,
[34]
朱希周奔走告訴眾閣臣説:“羣臣拜伏在宮前,你們能坐視不管嗎?”於是也偕同羣臣跪伏請求。明世宗聽了,大怒,命令朱希周與何孟春等都等待處分,而把百官都拘禁在欽犯監獄中。
[35]
七月十七日(8月16日),呈上冊封章聖皇太后的文告,朱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都不到場。明世宗大怒,責令陳述情狀。
[36-37]
七月十八日(8月18日),朱希周等人認罪,明世宗又嚴旨斥責才作罷。然而此時百官中拘捕入獄的人還沒有釋放,朱希週上疏説:“眾臣狂妄輕率,原本不可寬恕。但現在獻明世宗的神主將要到達,一定要百官齋戒迎接,才能夠完成禮節。請求早日釋放被拘禁的人,以完成大典。”明世宗沒有采納。“大禮”於是從此確定了。
[38]
[39]
八月二十二日(9月19日),朱希周請求致仕,明世宗對他進行挽留。
[40]
九月九日(10月5日),明世宗擢升朱希周為禮部左侍郎。
[41]
朱希周明升暗降
嘉靖四年七月五日(1525年7月24日),朱希周升任南京吏部尚書,
[42]
[44]
當了一個沒有實權的官職,當初明成祖朱棣從北京打到南京,在南京做了皇帝,後來蒙古殘部屢次侵犯北方,朱棣就把都城遷到了北京。就這樣,在南京各部留了一套班子,但是班子中的官員沒有實權,之後這裏基本是收納失意(不得志)官員和養老官員的場所。
[60]
嘉靖六年四月二十九日(1527年5月28日),大規模考察京官,朱希週會同都察院對南京官員進行考核,南京六科沒有被罷黜的人。
[43]
[45]
八月二十七日(9月22日),桂萼極力稱病請求退休,當時,桂萼因爭議大禮忌恨朱希周,並且憎惡兩京的言官曾經彈劾自己,因此説朱希周畏懼權勢曲意包庇。朱希周説:“南京六科只有七人,確實沒有可以貶黜的人。大臣把言官作為私有財產固然不可以,如果為了避言官的嫌疑,就責備他們,尤其不可以。並且假使整個官衙都是賢良之人,一定要去掉一二人顯示公正,假使整個官衙全都品行不端,也只去掉一二人敷衍塞責嗎?”於是就請求退休。明世宗用温和懇切的詔諭答應了他,仍然命令有關部門每年供給俸祿。
[46-47]
朱希周隱居而終
朱希周自此而家居三十年,朝廷內外推薦他的疏奏有三十多封,最終沒有再任職。他住在吳趨裏,那裏市貨溢衢,繁華滿目,但他家蕭條冷落得像在村落中一樣。一天坐到晚,席無傾倚,即使是盛暑也衣冠必整。他的學行醇篤性,悟於世利,廉情自持,門生故吏饋遺,一無所受。不治產業,不蓄姬媵,僅有一頭做雜事而已。裏中少年稍有跌巖者,惟恐其知之遭訶責。晚歲隱居陽山,以山水文籍自娛。
[61]
嘉靖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1556年12月1日),朱希周去世,享年八十四歲。朱希周臨死前,叮囑幾個兒子説:“他日如蒙承皇上賜予諡號,不要觸犯了我的家諱。”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六日(1557年5月4日),朱希周的死訊傳到北京,明世宗避開了“文”字,對其賜諡號“恭靖”,追贈太子太保(《明史》作太子少保),按照體例賜予葬禮。
[49-50]
[53]
朱希周主要影響
朱希周政治
朱希周在大禮議期間,堅決支持護禮派,朱希周在嘉靖三年(1524年)曾上疏説:“陛下以孝宗為父考、以昭聖為母三年了,而更改重定的言論忽然從朝中出現,那麼聖明的詔書就成為空話,不足以使天下人相信,祭告就成為褻瀆的禮儀,拿什麼感動神靈。而且本生不是貶詞,不妨礙正統,而且親情的義理寄寓其中。為什麼要嫌惡它,而且一定要除去它,使天下滋生非議。”
[32-33]
後來,在左順門案中,朱希周又起到了重要作用,面對楊慎率領眾臣拜伏在左順門前,而內閣的大臣竟然沒有一個人參與,朱希周就前去規諫內閣的大臣,於是內閣的大臣也偕同羣臣跪伏請求。
[35]
雖然後來大禮議中以明世宗的勝利而告終,但是朱希周在大禮議事件中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38]
朱希周文學
朱希周在文學方面成就顯著,曾多次奉命參與修撰史書。如朱希周曾參與編修《大明會典》有功而被明孝宗擢升翰林院侍讀,
[11]
後來明武宗即位,權宦劉瑾以《大明會典》中的錯誤貶降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以此來打壓朱希周等文學出眾的人,
[16]
但是,明武宗也沒有就此不相信朱希周的文學功底,在《明孝宗實錄》完成後,馬上恢復朱希周的官職。
[19]
朱希周歷史評價
明世宗朱厚熜:諮爾南京吏部尚書致仕朱希周乃太常寺典簿廳典簿景固之父,受天間氣,為世偉人,倫魁擢第,素非温飽之圖,法從登庸,首踐清華之地。經筵史局,備著忠勤,翰學官僚,兼資寵任。峻官班之迭進,茂令譽之彰聞。比擢二卿,載登八座,職專邦治,望重留都。顧老成方切於倚毗,而晚節甘求于靖退。
[64]
(《皇明歷科狀元錄》引)
張袞:我國朝大臣以清德重望,朝廷尊禮,士大夫敬信,完名全歸三吳之嶽望,則有若尚書朱公焉。
[52]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
文徵明:我輩皆有過舉,惟玉峯混然一純德人也。
[62]
(《四友齋叢説》引)
何良俊:餘在屏後竊巍之,見其言若不出口,步履蹜蹜如有循,蓋恂恂一長厚君子也。其當事時,剛毅如此,乃知仁者固有勇哉。
[61]
(《四友齋叢説》)
歸有光:毛文簡為禮部尚書,朱恭靖為吏部尚書,顧文康公以禮部尚書入殿閣,三公皆大魁,由禁林遷。
[58]
(《貞翁淨稿序》)
陳鎏:為人莊重簡淡,嶷然有守,其中夷易平直,廉不徼名,學惟務實。
[64]
(《皇明歷科狀元錄》)
王世貞:①公之乞歸,威鳳漸鴻;天下儀之,公為長者。祥麟騶虞,天下化之;無用之用,其用乃弘。公存吳重,公歿吳輕;豈非吳輕,世悲老成。
[61]
(《吳中往哲像贊》)②尚書握留銓,五十遂懸車。優遊更三紀,塊然返其初。 眉宇藹春陽,和風被裏閭。良璞猶未雕,見者稱璠璵。
[61]
(《朱尚書希周》)③吾吳朱恭靖希周,弘治丙辰狀元,盛德為天下師表。
[64]
(《弇山堂別集》)
凌迪知:莊重簡沉,嶷然有守,坦夷平直,廉不徼名,厚德直諒,人不可及。
[64]
(《萬姓統譜》)
張廷玉等:性恭謹,不妄取予。
[1]
(《明史》)
和珅等:希周性耿介,不妄取予,終身無他嗜好。
[64]
(《欽定大清一統志》)
朱希周軼事典故
朱希周名善狀元
朱希周不妄取予
傳説,朱希周的一個門生擔任南京鄉試主考官,恰巧朱希周的兩個兒子也報了名參加本次考試。那門生前來拜訪他的時候,就假裝請教道:“老師啊,您説今年應該考些啥題目好呢?”話裏的意思,那是相當明確了。但朱希週迴答説:“那是你的公務,我一個老百姓不能亂髮表意見。”客人走了以後,朱夫人問朱希周:“你覺得咱這倆孩子能考上嗎?”朱希周答:“我看沒戲。”夫人就有點急:“那人家要幫你忙你為啥裝憨?”朱希周説:“那樣幹太缺德,不僅對其他考生不公,還會害了我的學生。”結果,他那兩個兒子,真就沒能考上。
[66]
朱希周賣席不貪
朱希週中了狀元后,並不沾沾自喜,衣錦還鄉時只是步行。後來做了禮部侍郎.為了籌集買房的錢,把家裏織的一車席子拉去市場上賣。管理市場的官員不讓拉進去,要有朱希周的名帖證明是他的才行。家人跑回去告知朱希周.叫朱希周給名帖,朱希周沒有答應,説:“城裏價錢高,城外價錢低,就賣個低價錢又何妨。”結果家人以平價把一車席子賣了出去。
[67]
朱希周樂極生悲
朱希周24歲狀元及第。在他84歲這一年,適逢丙辰科殿試,諸大綬狀元及第。本來,每一科新狀元及第後,必須首先去見上一科的狀元,但是世宗卻令諸大綬先去拜謁朱希周。因為兩個丙辰科狀元同在一朝,實屬曠古盛事,而且,朱希周又卧病在牀,如不及時去見,恐怕兩位丙辰科狀元就難以見面了。為示優禮,世宗特詔諭禮部主要大員陪同前往。諸大綬頭簪金花,身著官服,在喧天的鞭炮和鼓樂聲中來到朱希周府上,門吏慌忙進內稟報:“丙辰科諸狀元前來拜謁上丙辰科狀元朱大人!”朱希週一聽,陡然翻身而起,大聲叫道:“快請進!”禮部官員們簇擁着新科狀元諸大綬,來到病榻前拜謁朱希周。朱希周受拜,忽然大笑不止,只見他臉色由白變紫,突然腦袋一歪,竟一命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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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周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遠祖 | 唐朝孝友先生。 | |
六世祖 | 朱瓊 | 官至長洲縣學教諭。 | |
五世祖 | 字澤民,元朝山水畫家,避亂奔南,自睢陽遷居吳縣陽山。 | ||
高祖父 | 明洪武年間歷任户科給事中、中書舍人、湖廣按察僉事,永樂年間復召為中書舍人,自常熟遷居崑山。 | ||
曾祖父 | 朱永安 | 字士常,不仕。 | |
祖父 | 朱夏 | 字日南,以子朱文雲貴初贈監察御史,後以朱希周貴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 |
父親 | 朱文 | 《明史》誤作朱文雲,官至雲南按察副使,自崑山遷居吳縣。以朱希周貴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 |
母親 | 王氏 | 封恭人。 | |
—— | 妻子 | 錢氏 | —— |
後輩 | 兒子 | 朱景固 | 一作朱景,嘉靖二年(1523年)被錄為國子監生,官至南京都督府都事。 |
孫子 | 朱衍中 | 隆慶四年(1570年)舉人,任宜興教諭,房縣知縣。 | |
朱希周主要作品
朱希周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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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1-29]
- 2. 朱希周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 3.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十八日),上御奉天殿賜朱希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文武羣臣行慶賀禮。
- 4.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舉弘治九年進士。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
- 5.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日),賜狀元朱希周朝服冠帶及諸進士寶鈔。
- 6.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狀元朱希周率諸進士上表謝恩。
- 7.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狀元朱希周率諸進士詣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 8.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授第一甲進士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王瓚、陳瀾為編修,第二甲進士李永敷等、第三甲汪偉等分撥各衙門辦事。
- 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授修撰。
- 10.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弘治十四年七月七日),翰林院修撰朱希周病痊,至京,復除原職。
- 11.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弘治十六年三月四日),以大明會典成,升纂修官翰林院學士梁儲、王華俱為詹事府少詹事,仍兼學士……學士右中允靳貴為左諭德兼侍講,修撰毛澄為右諭德兼修撰,朱希周、毛紀、編修顧清為侍讀。
- 12.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高祖吉,户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
- 13.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正德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翰林院侍讀朱希周病癒復任。
- 14.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九》:(正德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纂修實錄成,賞監修太師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總裁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焦芳、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楊廷和各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副總裁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梁儲銀四十兩、紵絲羅共四表裏,纂修左諭德兼侍講毛紀、傅圭、侍讀朱希周、侍講豐熙、沈燾、吳一鵬、修撰顧鼎臣、編修汪俊、李廷相、温仁和、滕霄、何瑭、董玘、檢討汪偉、王九思、五經博士潘辰,各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 1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授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
- 16.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正德四年五月七日),初,纂修孝宗實錄成,命吏部查纂修官事例,既而,又令查其中嘗與修大明會典已升及守制未升者,職衘履歷與到館日期,至是,上之詔纂修實錄重事也,其即照例擬升職等,第以聞且謂:“先年劉健等以編纂會典為名,多所糜費,已升之職,俱革之其書,仍令大學士李東陽等複視更定務令明白。於是,吏部擬降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支從一品俸……左春坊左諭德兼侍講傅圭、侍讀朱希周俱為修撰……瑾意以東陽降俸,為未能盡法也,瑾欲裁抑儒臣,謂:“舊例纂修升秩為過,故先革其所已升者,而復加之,以示已恩談者。”
- 1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
- 18.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正德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吏部擬升纂修官翰林院侍讀毛紀為侍講學士,侍講豊熙為右春坊右諭德修撰,傅圭為左春坊左中允,朱希周為侍讀,顧鼎臣為侍講,編修滕霄何瑭為修撰……上皆從之。
- 1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孝宗實錄》成,復官。
- 20.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正德四年七月七日),兩京翰林院掌印官,缺本院推,一員請用,至是,大學士李東陽請敕吏部,推舉二員,量升學士以往,吏部具熙及侍讀朱希周。
- 2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五》:(正德五年七月十一日),命翰林院侍讀學士蔣冕、侍讀朱希周為應天府考試官。
- 22.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正德五年五月十一日),升翰林院侍讀學士顧清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侍讀朱希周、汪俊為侍讀學士。
- 23.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十日),命少師兼太子大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梁儲、太子太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靳貴、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蔣冕、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毛紀、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陸完太子少保户部尚書石玠、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王瓊、太子少保刑部尚書張子麟、太子少保工部尚書李鐩、都察院右都御史王璟、掌通政使司事禮部尚書李浩、大理寺卿陳恪、翰林院侍讀學士朱希周、侍講學士劉龍充殿試讀卷官。
- 24.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正德十四年七月五日),升翰林院侍讀學士朱希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 2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六》:(嘉靖二年閏四月二十五日),南京吏部右侍郎朱希週三年考滿詔,錄其子景固送監讀書。
- 26.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擢南京吏部右侍郎。
- 2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久之,進侍讀學士。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嘉靖二年八月八日),升刑部左侍郎顏頤壽為南京禮部尚書,禮部右侍郎吳一鵬為本部左侍郎,調南京吏部右侍郎朱希周為禮部右侍郎。
- 2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閲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 3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內教習。希週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悦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
- 3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嘉靖三年六月八日),太常寺協律郎崔元祈樂舞生二十年,人將詣內府,教樂卿汪舉以其不奉明詔,越例擅入,請院元祈罪, 上命遣寺官一員,同元祈等入府教習。禮部侍郎朱希周言:“國朝設神,樂觀其樂舞,生有定額,自足備,宗廟之用,似不必於內府更設。”上命如前旨行,已而,汪舉復言:“臣頃聞皇上命工部查大廟祭器之數,及神樂觀祭服之式,茲復有內府教樂之命,則是觀德殿將有籩豆樂舞之祭矣,我祖宗列聖崇報之禮,惟於太廟設籩豆樂舞而奉先廟及諸陵寢,未嘗用今獻皇帝,既用之,安陸家廟矣。復欲設於觀德殿,未免隆殿失均,乞賜寢罷。”上曰:“奉先殿不用樂舞,以見於太廟故也,朕皇考不得享於庭,止於內殿奉祀其樂舞之儀必不可闕,汪舉等輕率妄奏,姑宥之 。”
- 32.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率郎中餘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
- 3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四日),禮部右侍郎朱希周等言:“皇上入繼大統已越三年,大禮之議至重,且大考孝宗,母昭聖,孝心純篤,天日可鑑,顧惟本生之親,亦欲兼盡,乃如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尊崇之典,載籍所無詔令一,頒聖孝昭著夫何?未及三月,忽奉更定之諭,竊惟前詔皆陛下斷自聖心,所後之親,稱考稱母,正統大義,萬世不可易者,故於所生之親特加本生二字,以別之義,隆所後恩,盡所生並行而不悖誠,大聖人之所作為也,況已奉上冊寶,詔諭天下告於郊廟,社稷稽之眾謀僉同今更定之旨,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取信於天下祭告為煩瀆,何以感孚於天神,甚非祗奉宗廟恩義,兼盡之盛莭也,且本生二字亦無貶詞,但欲不妨於正統而親親之意,亦默寓焉,又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起天下之惑哉。”上曰:“敕諭已行,不必再議,其速具儀以聞。”
- 3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順門力諫。
- 3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時羣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羣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亦偕羣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系庶僚於詔獄。
- 3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七日),上以尊上聖母冊文,尚書秦金等不赴行禮,詰則對狀,時尚書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朱希周、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至,於是金及獻等合伏罪,上覆切責而宥之 。
- 3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赴。帝怒,責陳狀。
- 38.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而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週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
- 3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八日),禮部右侍郎朱希週上疏伏罪,乃宥之……禮部右侍郎朱希周奏……必諸臣齊出郊迎,方見尊崇之禮,乞即釋之,不從。
- 4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二》:(嘉靖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鑑、侍郎汪偉、吳一鵬、朱希周俱上疏其致仕……獻民等亦皆以優詔留之。
- 4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嘉靖三年九月九日),升禮部右侍郎朱希周為左侍郎,翰林院侍讀學士李時為禮部右侍郎,日講如故。
- 4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三》:(嘉靖四年七月五日),升禮部左侍郎朱希周為南京吏部尚書。
- 4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五》:(嘉靖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等,會同南京都察院考察,郎中陳應之等四十一員俱不謹,主事洪鏘等三員俱罷軟,郎中陳鈇等十三員俱才力不及,主事豐坊等八員俱浮躁淺露,太常寺司樂孫啓明等十員俱年老有疾,詔罷黜,降調如例。
- 44.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其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
- 4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
- 4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九》:(嘉靖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乞致仕,許之,命有司月給米三石,歲給人夫四名,時南京考察六科無一人去者,禮部侍郎桂萼因言他事,語侵希周,以為畏其勢之盤據而不敢去之也,希週上疏自辨,言考察所以黜不肖,不限衙門,今科官僅七人,實無可去者,且五府經歷都事十人亦無一人去者,非六科為然也,因以疾引去。
- 4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乞休。温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 4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嘉靖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吏部奏:“原任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户部尚書鄒文盛、都察院右都御史姚鏌、吏部左侍郎温仁和、禮部右侍郎何瑭、右副都御史王藎、右通政馬理、太僕寺少卿夏尚樸、貴州左布政使董天錫、右參政任忠、福建按察司副使吳仕、江西按察司副使範時儆、高賁亨等俱堪起用。”得旨:“仁和、理、尚樸、忠、仕、時儆、賁亨準起用,餘報罷。”
- 4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四十六》:(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六日),致仕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卒……至是卒,賜祭葬如例,贈太子太保,諡恭靖。
- 5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卒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諡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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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0-04]
- 53.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公諱希周,字懋忠,享年八十有四,嘉靖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終於正寢。
- 54.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公家世本睢陽,避金之亂南奔入吳籍常熟,再徙崑山,則户科給事中諱吉始也,為公之高祖。自崑山復入郡中為吳縣人,則雲南按察副使蘧庵公諱文始也,為公之父。曾祖諱永安,未仕。祖諱夏,以子蘧庵公貴初贈監察御史,後同蘧庵公以公貴俱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 55. 《中憲大夫雲南按察司副使朱君文墓碑》:君姓朱氏,諱文,字天昭,一字天章,其先世本亳人,系出唐孝友仁軌,五代時遷睢陽……曾祖吉避地崑山,入國朝為户科給事中,高皇帝旌其直言賜以錦綺,後改中書舍人,遷湖廣按察僉事,太宗朝復召為中書舍人……其子希周,弘治丙辰狀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遷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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