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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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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周(1473年7月17日 [56]  —1556年12月1日),字懋忠,號玉峯,晚號一山居士,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祖籍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 [54]  明朝中期大臣。 [59] 
弘治九年(1496年)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弘治十六年(1503年)升任翰林院侍讀,正德四年(1509年)被劉瑾指摘《大明會典》的錯誤被降職,不久又官復原職,不久丁父憂歸,正德十一年(1516年)升任侍讀學士,正德十四年(1519年)被擢升為南京吏部右侍郎,嘉靖二年(1523年)改任禮部右侍郎,後因在“大禮議”中反對明世宗,明升暗降,擔任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被桂萼彈劾,請求致仕,明世宗被迫同意。
嘉靖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1556年12月1日),朱希周去世,享年八十四歲,賜諡號“恭靖”,追贈太子太保。 [49]  [53] 
概述圖來源:像取自清代顧沅輯,道光九年刻本《吳郡名賢圖傳贊》,清孔繼堯繪 [70] 
本    名
朱希周
懋忠
玉峯、一山居士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吳趨裏(今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
出生日期
1473年7月17日
逝世日期
1556年12月1日
主要作品
《明會典》(參修)
《孝宗實錄》(主持編修)
主要成就
極力促成左順門事件
官    職
南京吏部尚書
諡    號
恭靖
追    贈
太子太保
祖    籍
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

朱希周人物生平

朱希周早年經歷

成化九年六月二十三日(1473年7月17日),朱希周出生於南直隸蘇州府吳縣吳趨裏(今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雖然當時其家已移居府城,但朱希周仍以崑山籍起家,年十四入崑山縣學。 [56]  [61] 

朱希周入仕翰林

弘治九年三月十八日(1496年4月1日),明孝宗賜朱希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當時明孝宗喜歡他的名字,把他提為狀元。 [3-4]  三月二十日(4月3日),明孝宗賜予朱希周朝服冠帶和其他進士寶鈔。 [5]  三月二十一日(4月4日),朱希周率諸位進士上表,嚮明孝宗謝恩。 [6]  三月二十二日(4月5日),朱希周率領諸位進士拜謁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7]  三月二十六日(4月9日),明孝宗任命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後以病辭官。 [8-9] 
弘治十四年七月七日(1501年7月21日),朱希周疾病痊癒,回到京城,官復原職。 [10] 
弘治十六年三月四日(1503年3月31日),明孝宗以《大明會典》編修完成,升任朱希周為翰林院侍讀(《明史》作翰林院侍講),充任經筵講官,後以病辭官。 [11]  [15] 
正德二年十月二十五日(1507年11月29日),朱希周疾病痊癒,回到京城,官復原職。 [13] 

朱希周武宗信任

正德四年四月二十一日(1509年5月9日),明武宗以《孝宗實錄》編修完成,賞賜朱希周銀幣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14]  五月七日(5月25日),劉瑾指摘編修《大明會典》中的小錯誤,貶降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 [16-17]  五月二十一日(6月8日),吏部請求重新升任朱希周為翰林院侍讀,明武宗聽從了。 [18-19]  七月七日(7月23日),兩京翰林院掌印官,大學士李東陽讓吏部選兩個人出任,吏部推舉了朱希周和豐熙。 [20] 
正德五年七月十一日(1510年8月15日),明武宗任命朱希周和蔣冕為應天府考試官,主持應天府鄉試。 [21] 
正德六年(1511年),朱希周遭逢父親喪事而歸鄉。 [61] 
正德十一年五月十一日(1516年6月10日),明武宗升朱希周為侍讀學士。 [22]  [27] 
正德十二年三月十四日(1517年4月4日),朱希周被任命為殿試讀卷官,在殿試中審讀考生的試卷。 [23] 

朱希周大禮之爭

朱希周石刻像 朱希周石刻像 [2]
正德十四年七月五日(1519年7月30日),明武宗擢升朱希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24]  [26] 
嘉靖二年閏四月二十五日(1523年6月8日),朱希週三年考滿,明世宗錄其子朱景固入國子監讀書。 [25]  八月八日(9月16日),朱希周改任禮部右侍郎。 [28-29] 
嘉靖三年六月八日(1524年7月8日),朱希週上言説:“太常樂舞人數有定數,不應當更改設置。”當時,正逢爭議“大禮”,朱希周多次同他的長官爭執。恰逢左侍郎吳一鵬奉命出使安陸,尚書席書沒有到,朱希周獨自料理禮部事務。而明世宗剛剛營建觀德殿,命協律郎崔元初在大內教習樂生舞生,太常卿汪舉彈劾他。明世宗於是命太常官一人一同入大內教習,朱希周就上了這摺奏疏,明世宗不聽從。汪舉又爭辯,明世宗責備他妄加議論。而此時張璁、桂萼已經召來,更是交互上疏請求除去本生的稱號。明世宗高興地聽從他們,催促禮官備好呈上冊封禮儀。 [30-31] 
七月十四日(8月13日),朱希周率領郎中餘才、汪必東等上疏勸諫明世宗。 [32-33]  七月十五日(8月14日),由於大量奏疏沒有得到批覆,楊慎率滿朝大臣在左順門跪地力諫, [34]  朱希周奔走告訴眾閣臣説:“羣臣拜伏在宮前,你們能坐視不管嗎?”於是也偕同羣臣跪伏請求。明世宗聽了,大怒,命令朱希周與何孟春等都等待處分,而把百官都拘禁在欽犯監獄中。 [35] 
七月十七日(8月16日),呈上冊封章聖皇太后的文告,朱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都不到場。明世宗大怒,責令陳述情狀。 [36-37]  七月十八日(8月18日),朱希周等人認罪,明世宗又嚴旨斥責才作罷。然而此時百官中拘捕入獄的人還沒有釋放,朱希週上疏説:“眾臣狂妄輕率,原本不可寬恕。但現在獻明世宗的神主將要到達,一定要百官齋戒迎接,才能夠完成禮節。請求早日釋放被拘禁的人,以完成大典。”明世宗沒有采納。“大禮”於是從此確定了。 [38]  [39]  八月二十二日(9月19日),朱希周請求致仕,明世宗對他進行挽留。 [40]  九月九日(10月5日),明世宗擢升朱希周為禮部左侍郎。 [41] 

朱希周明升暗降

嘉靖四年七月五日(1525年7月24日),朱希周升任南京吏部尚書, [42]  [44]  當了一個沒有實權的官職,當初明成祖朱棣從北京打到南京,在南京做了皇帝,後來蒙古殘部屢次侵犯北方,朱棣就把都城遷到了北京。就這樣,在南京各部留了一套班子,但是班子中的官員沒有實權,之後這裏基本是收納失意(不得志)官員和養老官員的場所。 [60] 
嘉靖六年四月二十九日(1527年5月28日),大規模考察京官,朱希週會同都察院對南京官員進行考核,南京六科沒有被罷黜的人。 [43]  [45]  八月二十七日(9月22日),桂萼極力稱病請求退休,當時,桂萼因爭議大禮忌恨朱希周,並且憎惡兩京的言官曾經彈劾自己,因此説朱希周畏懼權勢曲意包庇。朱希周説:“南京六科只有七人,確實沒有可以貶黜的人。大臣把言官作為私有財產固然不可以,如果為了避言官的嫌疑,就責備他們,尤其不可以。並且假使整個官衙都是賢良之人,一定要去掉一二人顯示公正,假使整個官衙全都品行不端,也只去掉一二人敷衍塞責嗎?”於是就請求退休。明世宗用温和懇切的詔諭答應了他,仍然命令有關部門每年供給俸祿。 [46-47] 

朱希周隱居而終

朱希周隱居陽山圖 朱希周隱居陽山圖 [61]
朱希周自此而家居三十年,朝廷內外推薦他的疏奏有三十多封,最終沒有再任職。他住在吳趨裏,那裏市貨溢衢,繁華滿目,但他家蕭條冷落得像在村落中一樣。一天坐到晚,席無傾倚,即使是盛暑也衣冠必整。他的學行醇篤性,悟於世利,廉情自持,門生故吏饋遺,一無所受。不治產業,不蓄姬媵,僅有一頭做雜事而已。裏中少年稍有跌巖者,惟恐其知之遭訶責。晚歲隱居陽山,以山水文籍自娛。 [61] 
嘉靖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1532年11月19日),吏部請求起用朱希周,明世宗不同意。 [48] 
嘉靖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1556年12月1日),朱希周去世,享年八十四歲。朱希周臨死前,叮囑幾個兒子説:“他日如蒙承皇上賜予諡號,不要觸犯了我的家諱。”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六日(1557年5月4日),朱希周的死訊傳到北京,明世宗避開了“文”字,對其賜諡號“恭靖”,追贈太子太保(《明史》作太子少保),按照體例賜予葬禮。 [49-50]  [53] 

朱希周主要影響

朱希周政治

朱希周在大禮議期間,堅決支持護禮派,朱希周在嘉靖三年(1524年)曾上疏説:“陛下以孝宗為父考、以昭聖為母三年了,而更改重定的言論忽然從朝中出現,那麼聖明的詔書就成為空話,不足以使天下人相信,祭告就成為褻瀆的禮儀,拿什麼感動神靈。而且本生不是貶詞,不妨礙正統,而且親情的義理寄寓其中。為什麼要嫌惡它,而且一定要除去它,使天下滋生非議。” [32-33]  後來,在左順門案中,朱希周又起到了重要作用,面對楊慎率領眾臣拜伏在左順門前,而內閣的大臣竟然沒有一個人參與,朱希周就前去規諫內閣的大臣,於是內閣的大臣也偕同羣臣跪伏請求。 [35]  雖然後來大禮議中以明世宗的勝利而告終,但是朱希周在大禮議事件中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38] 

朱希周文學

朱希周在文學方面成就顯著,曾多次奉命參與修撰史書。如朱希周曾參與編修《大明會典》有功而被明孝宗擢升翰林院侍讀, [11]  後來明武宗即位,權宦劉瑾以《大明會典》中的錯誤貶降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以此來打壓朱希周等文學出眾的人, [16]  但是,明武宗也沒有就此不相信朱希周的文學功底,在《明孝宗實錄》完成後,馬上恢復朱希周的官職。 [19] 

朱希周歷史評價

明世宗朱厚熜:諮爾南京吏部尚書致仕朱希周乃太常寺典簿廳典簿景固之父,受天間氣,為世偉人,倫魁擢第,素非温飽之圖,法從登庸,首踐清華之地。經筵史局,備著忠勤,翰學官僚,兼資寵任。峻官班之迭進,茂令譽之彰聞。比擢二卿,載登八座,職專邦治,望重留都。顧老成方切於倚毗,而晚節甘求于靖退。 [64] 《皇明歷科狀元錄》引
張袞:我國朝大臣以清德重望,朝廷尊禮,士大夫敬信,完名全歸三吳之嶽望,則有若尚書朱公焉。 [52]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
文徵明:我輩皆有過舉,惟玉峯混然一純德人也。 [62] 《四友齋叢説》引
徐階張居正等:希周學行醇篤,性恬於世利,居官守正。 [51] 《明世宗實錄》
何良俊:餘在屏後竊巍之,見其言若不出口,步履蹜蹜如有循,蓋恂恂一長厚君子也。其當事時,剛毅如此,乃知仁者固有勇哉。 [61] 《四友齋叢説》
歸有光:毛文簡為禮部尚書,朱恭靖為吏部尚書,顧文康公以禮部尚書入殿閣,三公皆大魁,由禁林遷。 [58] 《貞翁淨稿序》
陳鎏:為人莊重簡淡,嶷然有守,其中夷易平直,廉不徼名,學惟務實。 [64] 《皇明歷科狀元錄》
王世貞:①公之乞歸,威鳳漸鴻;天下儀之,公為長者。祥麟騶虞,天下化之;無用之用,其用乃弘。公存吳重,公歿吳輕;豈非吳輕,世悲老成。 [61] 《吳中往哲像贊》)②尚書握留銓,五十遂懸車。優遊更三紀,塊然返其初。 眉宇藹春陽,和風被裏閭。良璞猶未雕,見者稱璠璵。 [61] 《朱尚書希周》③吾吳朱恭靖希周,弘治丙辰狀元,盛德為天下師表。 [64] 《弇山堂別集》
凌迪知:莊重簡沉,嶷然有守,坦夷平直,廉不徼名,厚德直諒,人不可及。 [64] 《萬姓統譜》
俞汝楫:希周學行醇篤,性恬於世利,居官守正,在禮部能舉其職,為南吏部以考察庶官,無所阿徇,忤執政意。 [64] 《禮部志稿》
查繼佐:壬辰吳文定、癸丑毛宗伯、丙辰朱希周,皆厚德直操,人不可及。 [63] 罪惟錄
張廷玉等:性恭謹,不妄取予。 [1] 《明史》
和珅等:希周性耿介,不妄取予,終身無他嗜好。 [64] 《欽定大清一統志》

朱希周軼事典故

朱希周名善狀元

弘治九年(1496年),明孝宗拆閲進呈的科舉試卷,見一人名朱希周,朱是國姓,又周家有天下八百年,遂欽定為第一。 [57] 

朱希周不妄取予

傳説,朱希周的一個門生擔任南京鄉試主考官,恰巧朱希周的兩個兒子也報了名參加本次考試。那門生前來拜訪他的時候,就假裝請教道:“老師啊,您説今年應該考些啥題目好呢?”話裏的意思,那是相當明確了。但朱希週迴答説:“那是你的公務,我一個老百姓不能亂髮表意見。”客人走了以後,朱夫人問朱希周:“你覺得咱這倆孩子能考上嗎?”朱希周答:“我看沒戲。”夫人就有點急:“那人家要幫你忙你為啥裝憨?”朱希周説:“那樣幹太缺德,不僅對其他考生不公,還會害了我的學生。”結果,他那兩個兒子,真就沒能考上。 [66] 

朱希周賣席不貪

朱希週中了狀元后,並不沾沾自喜,衣錦還鄉時只是步行。後來做了禮部侍郎.為了籌集買房的錢,把家裏織的一車席子拉去市場上賣。管理市場的官員不讓拉進去,要有朱希周的名帖證明是他的才行。家人跑回去告知朱希周.叫朱希周給名帖,朱希周沒有答應,説:“城裏價錢高,城外價錢低,就賣個低價錢又何妨。”結果家人以平價把一車席子賣了出去。 [67] 

朱希周樂極生悲

朱希周24歲狀元及第。在他84歲這一年,適逢丙辰科殿試,諸大綬狀元及第。本來,每一科新狀元及第後,必須首先去見上一科的狀元,但是世宗卻令諸大綬先去拜謁朱希周。因為兩個丙辰科狀元同在一朝,實屬曠古盛事,而且,朱希周又卧病在牀,如不及時去見,恐怕兩位丙辰科狀元就難以見面了。為示優禮,世宗特詔諭禮部主要大員陪同前往。諸大綬頭簪金花,身著官服,在喧天的鞭炮和鼓樂聲中來到朱希周府上,門吏慌忙進內稟報:“丙辰科諸狀元前來拜謁上丙辰科狀元朱大人!”朱希週一聽,陡然翻身而起,大聲叫道:“快請進!”禮部官員們簇擁着新科狀元諸大綬,來到病榻前拜謁朱希周。朱希周受拜,忽然大笑不止,只見他臉色由白變紫,突然腦袋一歪,竟一命嗚呼! [69] 

朱希周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遠祖
唐朝孝友先生。
六世祖
朱瓊
官至長洲縣學教諭。
五世祖
字澤民,元朝山水畫家,避亂奔南,自睢陽遷居吳縣陽山。
高祖父
明洪武年間歷任户科給事中、中書舍人、湖廣按察僉事,永樂年間復召為中書舍人,自常熟遷居崑山。
曾祖父
朱永安
字士常,不仕。
祖父
朱夏
字日南,以子朱文雲貴初贈監察御史,後以朱希周貴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父親
朱文
《明史》誤作朱文雲,官至雲南按察副使,自崑山遷居吳縣。以朱希周貴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母親
王氏
封恭人。
——
妻子
錢氏
——
後輩
兒子
朱景固
一作朱景,嘉靖二年(1523年)被錄為國子監生,官至南京都督府都事。
孫子
朱衍中
隆慶四年(1570年)舉人,任宜興教諭,房縣知縣。
參考資料: [12]  [25]  [54-56]  [59-60]  [65] 

朱希周主要作品

朱希周曾經參加纂修《通鑑纂要》《孝宗實錄》,著有《恭靖公集》和《明倫大典》二十四卷。 [68] 

朱希周史料索引

張袞《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 [52] 
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 [1]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1-29]
  • 2.    朱希周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 3.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十八日),上御奉天殿賜朱希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文武羣臣行慶賀禮。
  • 4.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舉弘治九年進士。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
  • 5.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日),賜狀元朱希周朝服冠帶及諸進士寶鈔。
  • 6.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狀元朱希周率諸進士上表謝恩。
  • 7.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狀元朱希周率諸進士詣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 8.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授第一甲進士朱希周為翰林院修撰,王瓚、陳瀾為編修,第二甲進士李永敷等、第三甲汪偉等分撥各衙門辦事。
  • 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授修撰。
  • 10.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弘治十四年七月七日),翰林院修撰朱希周病痊,至京,復除原職。
  • 11.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弘治十六年三月四日),以大明會典成,升纂修官翰林院學士梁儲、王華俱為詹事府少詹事,仍兼學士……學士右中允靳貴為左諭德兼侍講,修撰毛澄為右諭德兼修撰,朱希周、毛紀、編修顧清為侍讀。
  • 12.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高祖吉,户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
  • 13.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正德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翰林院侍讀朱希周病癒復任。
  • 14.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九》:(正德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纂修實錄成,賞監修太師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總裁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焦芳、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楊廷和各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副總裁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梁儲銀四十兩、紵絲羅共四表裏,纂修左諭德兼侍講毛紀、傅圭、侍讀朱希周、侍講豐熙、沈燾、吳一鵬、修撰顧鼎臣、編修汪俊、李廷相、温仁和、滕霄、何瑭、董玘、檢討汪偉、王九思、五經博士潘辰,各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 1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授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
  • 16.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正德四年五月七日),初,纂修孝宗實錄成,命吏部查纂修官事例,既而,又令查其中嘗與修大明會典已升及守制未升者,職衘履歷與到館日期,至是,上之詔纂修實錄重事也,其即照例擬升職等,第以聞且謂:“先年劉健等以編纂會典為名,多所糜費,已升之職,俱革之其書,仍令大學士李東陽等複視更定務令明白。於是,吏部擬降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支從一品俸……左春坊左諭德兼侍講傅圭、侍讀朱希周俱為修撰……瑾意以東陽降俸,為未能盡法也,瑾欲裁抑儒臣,謂:“舊例纂修升秩為過,故先革其所已升者,而復加之,以示已恩談者。”
  • 1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
  • 18.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正德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吏部擬升纂修官翰林院侍讀毛紀為侍講學士,侍講豊熙為右春坊右諭德修撰,傅圭為左春坊左中允,朱希周為侍讀,顧鼎臣為侍講,編修滕霄何瑭為修撰……上皆從之。
  • 1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孝宗實錄》成,復官。
  • 20.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正德四年七月七日),兩京翰林院掌印官,缺本院推,一員請用,至是,大學士李東陽請敕吏部,推舉二員,量升學士以往,吏部具熙及侍讀朱希周。
  • 2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五》:(正德五年七月十一日),命翰林院侍讀學士蔣冕、侍讀朱希周為應天府考試官。
  • 22.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正德五年五月十一日),升翰林院侍讀學士顧清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侍讀朱希周、汪俊為侍讀學士。
  • 23.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十日),命少師兼太子大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梁儲、太子太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靳貴、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蔣冕、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毛紀、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陸完太子少保户部尚書石玠、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王瓊、太子少保刑部尚書張子麟、太子少保工部尚書李鐩、都察院右都御史王璟、掌通政使司事禮部尚書李浩、大理寺卿陳恪、翰林院侍讀學士朱希周、侍講學士劉龍充殿試讀卷官。
  • 24.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正德十四年七月五日),升翰林院侍讀學士朱希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 2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六》:(嘉靖二年閏四月二十五日),南京吏部右侍郎朱希週三年考滿詔,錄其子景固送監讀書。
  • 26.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擢南京吏部右侍郎。
  • 2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久之,進侍讀學士。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嘉靖二年八月八日),升刑部左侍郎顏頤壽為南京禮部尚書,禮部右侍郎吳一鵬為本部左侍郎,調南京吏部右侍郎朱希周為禮部右侍郎。
  • 29.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閲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 3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內教習。希週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悦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
  • 3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嘉靖三年六月八日),太常寺協律郎崔元祈樂舞生二十年,人將詣內府,教樂卿汪舉以其不奉明詔,越例擅入,請院元祈罪, 上命遣寺官一員,同元祈等入府教習。禮部侍郎朱希周言:“國朝設神,樂觀其樂舞,生有定額,自足備,宗廟之用,似不必於內府更設。”上命如前旨行,已而,汪舉復言:“臣頃聞皇上命工部查大廟祭器之數,及神樂觀祭服之式,茲復有內府教樂之命,則是觀德殿將有籩豆樂舞之祭矣,我祖宗列聖崇報之禮,惟於太廟設籩豆樂舞而奉先廟及諸陵寢,未嘗用今獻皇帝,既用之,安陸家廟矣。復欲設於觀德殿,未免隆殿失均,乞賜寢罷。”上曰:“奉先殿不用樂舞,以見於太廟故也,朕皇考不得享於庭,止於內殿奉祀其樂舞之儀必不可闕,汪舉等輕率妄奏,姑宥之 。”
  • 32.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率郎中餘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
  • 3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四日),禮部右侍郎朱希周等言:“皇上入繼大統已越三年,大禮之議至重,且大考孝宗,母昭聖,孝心純篤,天日可鑑,顧惟本生之親,亦欲兼盡,乃如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尊崇之典,載籍所無詔令一,頒聖孝昭著夫何?未及三月,忽奉更定之諭,竊惟前詔皆陛下斷自聖心,所後之親,稱考稱母,正統大義,萬世不可易者,故於所生之親特加本生二字,以別之義,隆所後恩,盡所生並行而不悖誠,大聖人之所作為也,況已奉上冊寶,詔諭天下告於郊廟,社稷稽之眾謀僉同今更定之旨,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取信於天下祭告為煩瀆,何以感孚於天神,甚非祗奉宗廟恩義,兼盡之盛莭也,且本生二字亦無貶詞,但欲不妨於正統而親親之意,亦默寓焉,又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起天下之惑哉。”上曰:“敕諭已行,不必再議,其速具儀以聞。”
  • 3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順門力諫。
  • 3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時羣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羣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亦偕羣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系庶僚於詔獄。
  • 3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七日),上以尊上聖母冊文,尚書秦金等不赴行禮,詰則對狀,時尚書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朱希周、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至,於是金及獻等合伏罪,上覆切責而宥之 。
  • 3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赴。帝怒,責陳狀。
  • 38.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而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週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
  • 3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十八日),禮部右侍郎朱希週上疏伏罪,乃宥之……禮部右侍郎朱希周奏……必諸臣齊出郊迎,方見尊崇之禮,乞即釋之,不從。
  • 4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二》:(嘉靖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鑑、侍郎汪偉、吳一鵬、朱希周俱上疏其致仕……獻民等亦皆以優詔留之。
  • 4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嘉靖三年九月九日),升禮部右侍郎朱希周為左侍郎,翰林院侍讀學士李時為禮部右侍郎,日講如故。
  • 4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三》:(嘉靖四年七月五日),升禮部左侍郎朱希周為南京吏部尚書。
  • 4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五》:(嘉靖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等,會同南京都察院考察,郎中陳應之等四十一員俱不謹,主事洪鏘等三員俱罷軟,郎中陳鈇等十三員俱才力不及,主事豐坊等八員俱浮躁淺露,太常寺司樂孫啓明等十員俱年老有疾,詔罷黜,降調如例。
  • 44.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其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
  • 45.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
  • 4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九》:(嘉靖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乞致仕,許之,命有司月給米三石,歲給人夫四名,時南京考察六科無一人去者,禮部侍郎桂萼因言他事,語侵希周,以為畏其勢之盤據而不敢去之也,希週上疏自辨,言考察所以黜不肖,不限衙門,今科官僅七人,實無可去者,且五府經歷都事十人亦無一人去者,非六科為然也,因以疾引去。
  • 47.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乞休。温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 4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嘉靖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吏部奏:“原任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户部尚書鄒文盛、都察院右都御史姚鏌、吏部左侍郎温仁和、禮部右侍郎何瑭、右副都御史王藎、右通政馬理、太僕寺少卿夏尚樸、貴州左布政使董天錫、右參政任忠、福建按察司副使吳仕、江西按察司副使範時儆、高賁亨等俱堪起用。”得旨:“仁和、理、尚樸、忠、仕、時儆、賁亨準起用,餘報罷。”
  • 4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四十六》:(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六日),致仕南京吏部尚書朱希周卒……至是卒,賜祭葬如例,贈太子太保,諡恭靖。
  • 5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卒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諡恭靖。
  • 51.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四十六 嘉靖三十六年 四月 六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04]
  • 52.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0-04]
  • 53.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公諱希周,字懋忠,享年八十有四,嘉靖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終於正寢。
  • 54.    《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恭靖朱公希周墓誌銘》:公家世本睢陽,避金之亂南奔入吳籍常熟,再徙崑山,則户科給事中諱吉始也,為公之高祖。自崑山復入郡中為吳縣人,則雲南按察副使蘧庵公諱文始也,為公之父。曾祖諱永安,未仕。祖諱夏,以子蘧庵公貴初贈監察御史,後同蘧庵公以公貴俱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
  • 55.    《中憲大夫雲南按察司副使朱君文墓碑》:君姓朱氏,諱文,字天昭,一字天章,其先世本亳人,系出唐孝友仁軌,五代時遷睢陽……曾祖吉避地崑山,入國朝為户科給事中,高皇帝旌其直言賜以錦綺,後改中書舍人,遷湖廣按察僉事,太宗朝復召為中書舍人……其子希周,弘治丙辰狀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遷侍讀。
  • 56.    徐溥等編.弘治九年登科錄[M].大明禮部出版,1496年:第1869頁.
  • 57.    看書識名趣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18-12-10[引用日期2022-10-05]
  • 58.    劉永華:正德癸酉平陽堯廟改制考——《三聖廟碑》解讀  .廈門大學民間歷史文獻研究中心.2017-08-19[引用日期2022-10-05]
  • 59.    李峯,蘇州通史 人物卷 中 明清時期,蘇州大學出版社,2019.06,第54-55頁.
  • 60.    唐惠林,李恵元,鹿城故事,蘇州大學出版社,2018.01,第103-108頁.
  • 61.    宋文輝主編;王稼句著;張曉飛繪,千秋風範 一時人物風塵外,古吳軒出版社,2007.09,第129-132頁.
  • 62.    本社編,明代筆記小説大觀 2,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04,第940頁.
  • 63.    查繼佐,筆記小説大觀 四十五編 第1-4冊,北京大學圖書館藏,第2289頁.
  • 64.    郭皓政,甘宏偉編著,明代狀元史料彙編 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12,第666-679頁.
  • 65.    孫作勤著,金榜題名 2,中國文史出版社,2006.05,第494頁.
  • 66.    王離京著,大明狀元,齊魯書社,2013.05,第108-110頁.
  • 67.    玉堂叢語之五  .中華典藏[引用日期2022-10-05]
  • 68.    鄔金福,治家天下朱柏廬,蘇州大學出版社,2019.01,第7頁.
  • 69.    鄒紹志,桂勝編著,中國狀元趣話 修訂本,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02,第170-171頁.
  • 70.    名人圖像  .浙江圖書館中國曆代名人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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