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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典楧

鎖定
朱典楧(生卒年不詳),河南省河南府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人,明朝第七代伊王,伊敬王的庶第一子。
本    名
朱典楧
別    名
伊哀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省河南府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
諡    號
爵    位
伊王(後被廢為庶人)
人物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十月戊辰,以鎮國將軍受冊為伊世子。妻子方氏為世子妃。弟朱典𬃊亦受封為萬安王。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父親逝世。二十三年(1544年),襲封伊王,在位二十年。
朱典楧“愎而狠”,在位期間多折辱縉紳大夫。朝廷官員過洛陽不入朝者,必辱以非禮。嘉靖二十九年朱典楧上奏稱“蕭牆敝,請垣”,許之,於是侵佔官民房屋街道,又奪郡治及學宮之地,以廣宮所。設門樓三層、新築重城,規制仿宮闕。又修建迎仙台、百花台、四季亭、石庫擁翠坊、玉虯噴雪坊、乘風御氣樓、小團殿、鴛鴦殿、騰光殿、洞天小景、清和宮、懷春宮、頤養宮、世嗣宮等,“崇台連城,擬帝闕”。又攘奪人妻女四百餘口,奪民舍三千餘處,誑脅人錢財三萬兩。又閉洛陽城門,大選民女十二歲以上者七百餘人,留其姝麗者九十人,不留者令家屬用銀子贖還,厭惡者甚至委投於虎圈之中。
伊王諸不法事被上奏,令其拆毀違制建築,歸還所奪民女,交出教唆小人。朱典楧抗旨不從。河南府官員派士卒拆毀僭營宮室,伊王派數百人持械與之毆鬥,洛陽城中大譁,稱“伊王反矣”。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朝廷以淫暴而廢其為庶人,發配開封,圈禁於省城高牆。伊王府財產、祿米俸銀盡數沒收入官。後經河南巡撫遲鳳翔奏請,將伊王府財產盡數變賣易銀,留充各王府祿糧及軍民賑濟之用。又發伊王府庫銀三萬兩、倉糧四千餘石佐之。王府違禁寶器及銀八萬兩徵入內庫。隆武時追復朱典楧名號,補諡曰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