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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兆莘

鎖定
朱兆莘(1879-1932)字鼎青,廣州市花都區赤妮黃沙塘村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外交官。 [1] 
中文名
朱兆莘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州市花都區
出生日期
1879年
逝世日期
1932年12月10日
畢業院校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朱兆莘人物簡介

民國2年當選為國會參議院議員,併兼任北京大學商科主任、大總統府秘書、諮議等職務。民國6年,朱兆莘因支持配合孫中山方面爭取友好國家支持討逆護法,從而激怒了北京政府,遭段祺瑞政府免職務。民國7年10月,朱兆莘被大總統徐世昌任命為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民國11年5月,出任中國駐英國代辦。此後,朱兆莘作為中國政府首席代表,擔任國際聯盟理事會和萬國禁煙會議的中國代表。民國14年3月,朱兆莘被北京政府特任為中國駐意大利公使。民國16年10月歸國赴南京,脱離北京政府。此後,朱兆莘出任國民政府外交部政務次長。民國17年,朱兆莘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等職務。1932年12月10日,朱兆莘病逝,享年54歲。 [1] 

朱兆莘人物生平

朱兆莘(1879~1932),字鼎青,廣州市花縣赤坭黃沙塘村(現巴江鄉)人,幼年肄業於廣州西村廣雅書院,後以學業成績優異,被選送至北京京師大學堂優級師範館學習。因成績優異,欽賜為舉人。
光緒三十三年(1907),被學部選派美國學習。先後獲得商務財政學士學位和法政碩士學位,最後又入博士研究科深造。民國元年(1912)冬,朱兆莘膺選為國會美洲華僑代表,旋即歸國參加民主政治活動。
1913 年,朱兆莘被選為參議院議員,是年1 月至7 月,兼任北京大學商科主任、總統府秘書、諮議等職務。
1914 年1 月10 日,袁世凱宣佈解散國會,朱兆莘被褫各種職務,前往廈門,任鼓浪嶼會審公堂堂長,後復返北京,進行律師事務活動。
1916 年6 月6 日,袁世凱稱帝失敗。7日,副總統黎元洪繼任大總統,29日,宣佈遵行民國臨時約法,重開國會,朱兆莘仍任國會議員,並開始參與對外交涉事務。
1917 年7 月1 日,張勳扶溥儀復辟事發後,伍廷芳即從北京攜帶外交印信到上海,即以朱兆莘在上海的交涉公署為行轅,開展外交活動。朱兆莘支持伍廷芳的討逆護法立場,積極配合孫中山開展爭取友好國家支持討逆護法鬥爭的外交活動,因而觸怒了北京政府,被免駐滬外交部特派江蘇交涉員職務。
1918 年10 月10 日,徐世昌任北京政府大總統,總理段祺瑞下台,朱兆莘任中國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
1920 年9 月,顧維鈞出任中國駐英國公使,朱兆莘調任中國駐英公使館一等秘書。
1922 年5 月,朱被委為中國駐英代辦。此後,朱以中國政府首席代表身分,積極參與國際外交舞台上的各項活動。迭次擔任國際聯盟理事會和萬國禁煙會議的中國代表。在國際外交活動中,他堅決維護中國的主權和尊嚴,伸張中華民族的正義,以促成廢除帝國主義各國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為己任。
1922年10月,朱兆莘在倫敦對中國留學生髮表演説,揭露帝國主義者侵略的新伎倆,抨擊美國總統提出的“門户開放,機會均等”的強盜行徑。
1923年11月,在國際聯盟討論限制鴉片種植、禁止販賣海洛因等毒品的專門會議上,朱兆莘以國際聯盟理事會與萬國禁煙會議中國代表的身分發表長篇演説,嚴厲譴責帝國主義各國向中國及世界上落後國家輸出鴉片,毒害中華民族及世界弱小民族的罪行,提出中國政府實施禁煙販毒的方案:呼籲各國、各民族共同努力,制止鴉片、海洛因等毒品對世界各民族健康的危害。
1925 年3 月,北京政府特任朱兆莘為中國駐意大利全權公使。1926年3月,又兼任駐英代辦。
1927年7月4日,朱兆莘接南京國民政府的任職命令,6日即致電北京政府外交部,經回粵省親為由,請假兩月,所有職務請駐德公使魏宸組暫代。8月,又接南京國民政府飭其返國訓令,10月,朱兆莘歸國,徑赴南京,脱離北京軍閥政府。當朱兆莘離開日內瓦回國後,駐德國、奧地利、荷蘭、葡萄牙、丹麥等公使,相繼致電北京政府辭職,脱離北京政府,並在巴黎集會,公推朱兆莘為代表與南京國民政府接洽,接受南京國民政府的領導。朱兆莘起程回國前,在日內瓦發表宣言,聲明已向北京政府辭職,此後代表南京國民政府履行駐意大利公使及中國駐國際聯盟理事會首席代表職責,並對新聞界散發書面聲明,指出國際聯盟應充分尊重中國的獨立與主權,承認中國在國際上的重要地位。朱兆莘抵達南京後,受任國民政府外交部政務次長,協助伍朝樞管理外交事務。
1928年,任廣東省政治會議委員、粵海關監督及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等職務。在此期間,極為關心桑梓社會治安,使鄉里得以安謐。
1931年9月18日,日本軍國主義者發動侵華戰爭,強佔我國東北三省。國民政府設置對日特種外交委員會,朱兆莘等為委員。
1932年1月,蔡元培在中國國民黨四屆全國代表大會上,動議組織國難委員會,容納各方面有經驗之人才加入,以收集思廣益之效。國民政府發了國難會議議員聘任書,朱兆莘是其中之一。
1932年12月10日,朱兆莘與朋友共飲蛇羹,回家後腹部劇痛逝世。 [2] 
參考資料
  • 1.    政協廣州市花都區委員會編;全泰源主編;龍敏副主編;胡文漢執行編輯. 花都文史 第32輯 花都歷代楹聯與碑刻[M]. 2015.01,第50頁
  • 2.    朱兆莘  .中共廣州市委黨史文獻研究室[引用日期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