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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佩蘭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舉人)
鎖定
朱佩蘭(1865-1933),字靄亭,號少巖,別號靜維道人,
直隸滄縣黑徐家村人。
-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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靄亭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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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巖,靜維道人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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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年
- 逝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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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
-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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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佩蘭
清
光緒二十三年(1897)中
舉人,咸寧宮漢文教習。後為東三省總督府文案,靖安縣知縣,
錦州知府。
民國四年(1915),發行
銅元新幣,
日本奸商大量收購清銅錢,熔鑄成砣後運往
日本,各地關卡莫敢禁問,朱佩蘭聞報,命令查封,不準啓運。日方向中國政府提出抗議索取損失賠償,事經
遼瀋道尹與日本領事多次交涉無果,他根據國際公法和中國法令,列舉事實,予以駁斥,日方理屈詞窮,原物由中國沒收,遂升任瀋陽監督。治沈三年,升任
黑龍江省政務廳廳長,後又主持
營口、
海城税務。1933 年卒,終年68 歲。
先生又是
書法家,他酷愛書法 ,在
營口任要職時,不理政事,一心練習書法。後來回家鄉務農。仍堅持寫字。他先後臨過多種字體,以顏體見長。經多年練習,形成了骨肉豐滿,蒼勁有力的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