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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佩蘭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舉人)

鎖定
朱佩蘭(1865-1933),字靄亭,號少巖,別號靜維道人,直隸滄縣黑徐家村人。
靄亭
少巖,靜維道人
出生日期
1865年
逝世日期
1933年
本    名
朱佩蘭
光緒二十三年(1897)中舉人,咸寧宮漢文教習。後為東三省總督府文案,靖安縣知縣,錦州知府。民國四年(1915),發行銅元新幣,日本奸商大量收購清銅錢,熔鑄成砣後運往日本,各地關卡莫敢禁問,朱佩蘭聞報,命令查封,不準啓運。日方向中國政府提出抗議索取損失賠償,事經遼瀋道尹與日本領事多次交涉無果,他根據國際公法和中國法令,列舉事實,予以駁斥,日方理屈詞窮,原物由中國沒收,遂升任瀋陽監督。治沈三年,升任黑龍江省政務廳廳長,後又主持營口海城税務。1933 年卒,終年68 歲。
先生又是書法家,他酷愛書法 ,在營口任要職時,不理政事,一心練習書法。後來回家鄉務農。仍堅持寫字。他先後臨過多種字體,以顏體見長。經多年練習,形成了骨肉豐滿,蒼勁有力的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