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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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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與現象(英noumenon and phenomenon;德Noumenon and Phanomenon )是指德國康德哲學中表明其二元論和不可知論思想的一對哲學範疇。“本體”指在我們的意識之外獨立存在的客體,即“自在之物”。“現象”指“自在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所引起的感覺表象。康德認為,“作為我們的感官對象而存在於我們之外的物是已有的,只是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麼樣子,我們一點也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它們的現象“”(《未來形而上學導論》)。 [1] 
中文名
本體與現象
外文名
noumenon and phenomenon
定    義
是指德國康德哲學中表明其二元論和不可知論思想的一對哲學範疇。
儘管“現象”是本體作用於感官而產生的,但“現象”並不反映“本體”的本來面目。事物本體的存在是無疑的,事物本體究竟是什麼,不能知道。康德承認本體的客觀存在,但又把現象與本體割裂開來、否認自在之物可以被認識,反映了他哲學中的不可知論思想。辯證唯物主義依據人類實踐和科學發展的事實把現象與本體兩者加以區分、但認為它們之間不能截然分開,也沒有不可逾越的界線。世界上沒有不可以被認識的事物。“現象和自在之物之的任何神秘的、晦澀的、玄妙的差別。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