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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論

鎖定
本質論(德lehre vom Wesen)是德國黑格爾用語。是指邏輯學的第二部分。具體概念所包含的各個規定(環節)的展開或分化。本質的東西不是直接顯露於外,而是映現在他物中,間接地表現出來,思維要把握事物的本質,必須透過直接性的東西深入到它的背後或內裏,即以它物為中介。所以它是“思想的反思性或間接性”本質的觀點即是“反思的現點”。本質論範圍內的概念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相對的範疇是互相依存、互相聯繫的。要認識成對範疇的任何一方的本質必然要涉及與它相對立的另一方。本質論的規定(範疇)是“反思的規定”,成對範疇都是互相反映、互相轉化,任何一方都為對方所反映,同時又反映了對方。本質論的概念發展經過三個階段:“本質自身”、“現象”和“現實”。本質自身是本質自身中概念的相互反思,表現為同一,差異、對立、矛盾、根據,到根據就不僅是自身反思,而且反思他物,就過渡到現象。現象是本質的表現形式,説明具體事物的內容與形式及兩者之間的內在關係,現實是本質與實存,或內與外的統一。 [1] 
中文名
本質論
外文名
substantialism
提出者
黑格爾
適用領域
世界的真實,也就是本質的認識
應用學科
哲學
術語簡介
政治術語,黑格爾邏輯學中的第二部分,是純粹概念運動發展的第二個階段。黑格爾認為,在第一階段中,即在“存在論”中所談的範疇都是直接的,而“本質論”中的範疇是間接的。因為本質是在現象背後的東西,黑格爾稱其為“過去了的存在”。由於本質是深入到了直接的東西內部的間接的東西,因此,“本質論”中的範疇都是“雙層的”,是彼此對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甲範疇的本質要在和它對立的乙範疇中才能反映出來,反之亦然。黑格爾稱範疇間的這種關係為“反思”,把兩個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映現的概念或規定性叫作“反思的概念”或“反思的規定”。
按照“存在”和“本質”間關係的深淺程度,黑格爾把本質的運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作為實存的根據的本質”。在這裏,本質一開始是“映現於自身內”,自己與自己聯繫,即“自身同一”。黑格爾認為同一不能停留在單純形式的同一(即“知性的同一”)裏面,即不能停留在單純抽象的同一裏面。同一並不排斥差別,相反,它是包含差別於自身之內的。而本質的差別就是對立。對立就是矛盾。黑格爾在這裏斷言:“矛盾是推動整個世界的原則。”(《小邏輯》,商務,第258頁)不過,概念的發展並不停留在矛盾和對立中,它必然發展成為根據。因為對立就是在自身內既包含自身又包含其反面,而本質內的這種規定就是“根據”。根據則進一步映現出存在,有根據的存在就是實存。而實存與根據的對立統一的全體就是“物”。物是形式與質料的對立統一體,而物作為一種在自己本身內揚棄自己的本質的實存,就是“現象”。在現象階段,又有“現象界”、“內容和形式”、“關係”三個環節。最初映現出來的本質是現象界,其中形式與質料的矛盾就轉化為形式與內容的矛盾,而這種“設定起來的現象”就是“關係”。“關係”包含“全體與部分”、“力和力的表現”、“內與外”三個不斷深入的環節。內與外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本質與實存的關係,這種內與外或本質與實存所形成的統一就是“現實”。於是黑格爾又引出了本質論中的第三個大的環節——“現實”。現實是本質與現象的統一。在“現實”階段,黑格爾論述了可能性與現實性、偶然性與必然性以及實體關係、因果關係、相互關係等辯證法的諸重要範疇。本質論中所説的一切範疇都是一種對立的統一關係;全部過程就是一個對立面統一的過程。這種對立統一的進一步展開就是“概念”。這是第三部分“概念論”的內容。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