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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品彙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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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品彙精要》,42卷,目錄1卷。明·劉文泰領銜,撰成於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參與編修者近30人,多為太醫院御醫、醫士及少數中書科儒士。王世昌等8名畫師繪製彩圖。共載藥1815種,其中新增48種。諸藥分為10部(玉、石、草、木、人、獸、禽、蟲魚、果、米穀、菜),與《證類本草》相似。各藥體例一反《證類本草》舊例,將藥物內容歸於24項(名、苗、地、時、收、用、質、色、味、性、氣、臭、主、行、助、反、制、治、合治、禁、代、忌、解、贗),涉及藥物形態、產地、採收季節、鑑別、性味功治、配伍、炮製、禁忌等。全書有彩圖1358幅,原書註明為新增藥圖為366幅。多數藥圖是據《證類本草》中墨線圖敷色重繪,亦有據實物重繪者。是明代唯一的官修大型綜合性本草,也是中國古代最大的一部彩色本草圖譜。
中文名
《本草品彙精要》
成書年代
歸屬類別
中醫典籍

本草品彙精要成書背景

《本草品彙精要》是明代唯一由朝廷命令編纂的本草專書。明代弘治年間太醫院院判劉文泰等上表朝廷,認為本草著作自宋以來,已經歷了很長時間,對藥物之記載存在着重複和錯誤,註釋又多侷限於個人己見,或過於簡略粗淺,建議重新修訂編撰。朝廷因之命劉文泰等具體負責,參加這項工作者達四十餘人。

本草品彙精要流傳版本

原稿本36冊42卷,撰成後藏於宮中,明代未能傳世。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於內庫發現此秘本後,聖祖下詔摹造、校正各一部,方傳於世。現已知有3種摹寫全文本存世,一是清雍正間摹繪寫本,現藏羅馬國立中央圖書館(國內2002年九州出版社發行攝影本);二是明光宗年間(1620年)摹繪本,現由北里東洋醫學研究所大冢恭男博士所購藏;三是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王道純校正本,藏故宮博物院,商務印書館有影印本發行。2004年華夏出版社出版曹暉《本草品彙精要》校注研究本,2005年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陳仁壽、杭愛武《御製本草品彙精要》點校本(附彩圖)。

本草品彙精要作者簡介

《本草品彙精要》由明太醫院院判劉文泰奉明孝宗敕命領銜修撰,參加編修的有太醫院院判、御醫、醫士、儒士、畫士、官員及太監等49人。
劉文泰,明代醫家,太醫院院判,餘均未詳。

本草品彙精要章節目錄

卷之一 玉石部上品之上
卷之二 玉石部上品之下
卷之三 玉石部中品之上
卷之四 玉石部中品之下
卷之五 玉石部下品之上
卷之六 玉石部下品之下
卷之七 草部上品之上
卷之八 草部上品之中
卷之九 草部上品之下
卷之十 草部中品之上
卷之十一 草部中品之中
卷之十二 草部中品之下
卷之十三 草部下品之上
卷之十四 草部下品之中
卷之十五 草部下品之下
卷之十六 木部上品之上
卷之十七 木部上品之下
卷之十八 木部中品之上
卷之十九 木部中品之下
卷之二十 本部下品之上
卷之二十一 木部下品之下
卷之二十二 人部
卷之二十三 獸部上品
卷之二十四 獸部中品
卷之二十五 獸部下品
卷之二十六 禽部上品
卷之二十七 禽部中品
卷之二十八 禽部下品
卷之二十九 蟲魚部上品
卷之三十 蟲魚部中品
卷之三十一 蟲魚部下品
卷之三十二 果部上品
卷之三十三 果部中品
卷之三十四 果部下品
卷之三十五 米穀部上品
卷之三十六 米穀部中品
卷之三十七 米穀部下品
卷之三十八 菜部上品
卷之三十九 菜部中品
卷之四十 菜部下品
卷之四十一 本草圖經本經外草類
本草圖經本經外木蔓類
卷之四十二 有名未用總一百九十四種
藥味畏惡反忌
妊娠服禁
舊本地名即今

本草品彙精要內容簡介

《本草品彙精要》的編輯宗旨為“刪證類之繁以就簡,去諸家之訛以從正,天產地產煎成緞成一按圖而形色盡知,載考經而功效立見”(序)。此書定稿於弘治十八年(1505),共四十二卷,分為玉石、草、木、人、獸、禽、蟲魚、果、米穀、菜共十部,共收載藥物1815種,分上、中、下三品。該書稿編成後並未刊行,僅收藏於內府。至清康熙三十九年(1740),朝廷覆命太醫院吏目王道純等將上述書稿重新繪錄一部,並從《本草綱目》等書內吸收了一部分內容,增補了約480條,成為續集十卷。其編輯體例同原書,但不分上、中、下三品。
《本草品彙精要》書首分別以“神農本經例”、“採用斤兩制度例”、“雷公炮炙論序”,引述古代有關中藥學基礎理論、藥物炮製方法、劑型種類、配伍與宜忌等內容。對每種藥物之介紹,先引《神農本草經》、《名醫別錄》、《本草拾遺》以及唐、宋醫家對本草的記載,列舉其功能主治。然後按“二十四則”詳述各藥之內容。二十四則為:名(藥物名稱與異名);苗(藥物生長狀況);地(產處);時(採集時節);收(蓄藏);用(藥用部分);質(形態);色(色澤);味(酸、辛、甘、苦、鹹);性(寒、熱、温、涼、收、散、緩、堅、軟);氣(厚、薄、陰、陽、升、降);臭(腥、羶、香、臭、朽);主(主治);行(所行經絡);助(相使之藥物);反(相畏、相惡之藥物);制(炮製);治(治療功效);合治(合治取相與之功);禁(戒輕服);代(代用品);忌(避何物);解(解毒);贗(辨真偽)。
書中對每種藥物之註釋,基本上按照歷代本草著作所述,並註明出處。如系編者所加內容,則以“謹按”兩字標明。書末附錄包括:不入湯酒藥味、藥味畏惡反忌、妊娠服禁、地名考正、諸藥異名等內容。

本草品彙精要影響評價

《本草品彙精要》書稿編成後,長時間未出版刊行,所以對明、清時期的本草學影響甚微。然而此書是繼宋代《證類本草》之後的一部較有分量的本草學專書,列目詳細,敍述精要,繪圖考究,不失為一部有價值的參考書。而且,就本草學發展史而言,該書系總結明代弘治以前本草學成就編成,從中可以幫助瞭解16世紀初本草學所達到的水平,因此該書還有一定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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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1.    甄志亞.中國醫學史:人民衞生出版社,2008
  • 2.    餘瀛鰲,李經緯.中醫文獻辭典: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00
  • 3.    嚴季瀾,張如清.中醫文獻學: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1
  • 4.    (明)劉文泰.中醫古籍孤本精選: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
  • 5.    賈維誠 .三百種醫籍錄:黑龍江科學技術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