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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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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喪服】土族人為死者服喪服之習俗。
中文名
服喪服
類    別
土族人為死者服喪服的習俗
土族有為死者服喪服的禮俗制度,父母之喪,男子不洗面,不梳頭,以自褐衫反穿,作為孝服,女人用白布條扎發,帶紅頭冠,即將冠上的貝、珠、針、銀、片等裝飾品全部去掉。女子出嫁後,為其夫及夫之父母有服,而對其孃家之父母無服。男子的喪服,上及曾祖,下至曾孫,其旁系親屬之喪服關係,亦推至同曾祖父為止。服喪服時間,同疆的親屬,髓親屬喪亡時即服喪至葬禮結束為止,其他親屬與姻親只是在葬禮時服喪。姻親如甥對舅,任對於姑,婿對於岳父母,也只是在喪葬之時穿臨時之喪服。這種喪服制度是親族制度之反映,且偏重於父系、直系近親屬。 [1] 
參考資料
  • 1.    唐祈,彭維金,中華民族風俗辭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05月第1版,第2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