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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型政府

(為人民服務的政府)

鎖定
服務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的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建立起來的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並承擔着服務責任的政府。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1)本質屬性是以社會發展和公民普遍的共同利益為出發點,即完全從人民需要出發,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2)由於它存在的合法性條件是人民將部分權力委託給政府,如果政府行為超越了契約所規範的宗旨和範圍,則將威脅到人民的公共利益,這時社會和公民有權收回他們委託給政府的一切權力,亦即政府的服務必須在法定職權內依法進行,“依法行政”是其服務準則,並且有完善的監督體制;(3)人民權力的真正復歸,堅持讓民做主,保證公民的選舉權,確保公民廣泛參與到民主政府中,保證人民的意志能得到最大限度地體現,能自由選擇服務內容、類別、機構及人員等;(4)有限政府,政府向市場、向企業、向社會分權,中央向地方各級政府分權;(5)責任政府,政府必須迴應社會和民眾的基本要求並積極採取行動加以滿足,政府應該關注的不僅僅是市場,還應該關注法令和憲法、社區價值觀、政治規範、職業標準以及公共利益,並有一套控制機制,將他律與律己相結合。 [1] 
中文名
服務型政府
實    質
為人民服務的政府
對    象
政府
性    質
現代政府治理模式
本質屬性
以社會發展和公民普遍的共同利益為出發點
合法性條件
人民將部分權力委託給政府
責    任
關注法令和憲法、社區價值觀、政治規範、職業標準以及公共利益
時代定位
全能型變為服務型、審批型變為服務型、高成本變為高效率

服務型政府具體內涵

服務型政府主要是針對中國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大包大攬和以計劃指令、行政管制為主要手段的管制型政府模式而提出的一種新型的現代政府治理模式。它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含義:

服務型政府執政理念

服務型政府要求各級政府和官員必須樹立“民本位、社會本位、權利本位”的思想,即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的讓渡,政府為人民服務是天職,人民的利益至上,政府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與此同時,政府還必須從一味強調按章辦事和對特定“功能”“權威”“結構”的服從到強烈的當事人取向和對“使命”“公眾”和“成效”的認同,充分考慮公眾的具體情況和需求;而傳統管制型政府的理念則停留在“官本位、政府本位、權力本位”的基礎上,政府利用公共權力主要是維護統治秩序和對社會實施管制,公眾和社會的主導性和自主空間很少。
服務型政府以服務為宗旨,這意味着政府與公眾的關係將轉化為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的關係。政府行使權力的目的,不再主要是為了管制,而是為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按照現代公共管理的理念,政府不是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官僚機構,從某種意義上講,更像是負有責任的“企業家”,公民則是其“顧客”。這裏的“企業家”並非生意人,而是不斷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的人。服務型政府將以市場即公眾需求為導向,因為只有顧客驅動的政府,才能提供滿足人們合理、合法需求的公共服務。 [2] 

服務型政府職能範圍

管制型政府是適應計劃經濟的需要而建立,因此對市場和社會的介入是無孔不入,政府職能也無限膨脹,職能設置上的不合理使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服務型政府要求政府職能是有限的,政府要還權於社會、還權於市場,政府主要是做市場和個人不能做、不願做或做不好的事情,即主要是提供維護性的公共服務和社會性的公共服務。維護性的公共服務主要包括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財產權利和公民權利、保衞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這是服務型政府的基石;社會性的公共服務主要是指完善的社會福利體系和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教育、醫療、衞生、環境保護、公共事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性公共服務是服務型政府的主要體現。

服務型政府運行機制

管制型政府向來只從便於自身控制、管理出發,整個社會運行都由政府在主導推動,政府提供什麼樣的服務,以及怎樣提供服務,都是政府獨斷和一廂情願的強制性提供,而較少的考慮社會公眾的願望和多樣化需求,政府與公眾是一種命令——服從式的單向關係,公眾只能被動的接受政府的“恩賜”。而服務型政府則不同,他要求政府的施政目標必須首先徵得服務對象,即民眾的同意。其次,還必須經過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即要公民參與到決策的過程中,由民眾和政府通過雙向的交流互動,達成一致來決定。從這一點説,政府只能在法律和人民授權的範圍內行事和提供服務,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是法治政府,而不是任意性的、長官意志型的政府。

服務型政府管理方式

在管制型政府狀態下,政府不僅機構臃腫、職責不清,各種審批環節繁雜,效率低下,政府管理手段也主要是單一的行政手段。服務型政府則要求政府必須優化工作流程、使用現代先進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本着方便、快捷、高效、親切的原則為民服務,讓民眾在接受服務的同時,有享受服務的主人意識。

服務型政府行為後果

管制型政府的權力本位和官本位思想使政府的行為有很大的隨意性,政府的責任心也不強,公眾甚至於對個別侵害自身權益的行為也不能得到法律和事實上對政府的追究。而服務型政府因其自身的民主特性,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和所提供的服務負責。對於政府的失職行為,人民有權對政府提出質詢、追究甚至罷免。
服務型政府與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有效政府是緊密相連、內在統一的。後者是前者的必然要求,前者是後者的綜合體現。

服務型政府基本特徵

競爭力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政府。在中國,這個核心競爭力就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就是社會平等、政治民主和以人為本。這一核心競爭力是與人類文明發展的大趨勢相一致的,是構築國家“軟實力”的基本要素。一個服務型政府,首要的特徵就是張揚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實現了社會平等、政治民主和以人為本的“制度化形態”,並在社會實踐和改革過程中具有切實的可操作性。離開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憲法原則和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談服務型政府,這個服務型政府就可能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3] 
負責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民主和負責的政府。就是説,是一個人民民主和對人民負責的政府。前者是指政府的性質,後者是指政府的目的。人民民主是共和國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特別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它界定了政府的有限性。憲法規定的這“四個民主”權利,反映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在現實的制度安排中一個都不能少。公民通過正常程序和渠道參與國家治理,表達自己的願望,是服務型政府的本質特徵,惟其如此,才能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也才能真正建立一個服務型政府。 [3] 
法治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法治和有效的政府。依法行政是現代政府的一個基本特徵,是建立合理的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政府與公民關係的前提。中國政府就其本質來説,是依據憲法原則建立並按照憲法原則運作。憲法是中國的根本大法,只有尊重憲法並按照憲法原則辦事,才能在全社會樹立政府的權威,確立政府的社會公信力。一個依法行政的政府必然是一個有效政府,其公共政策才能得到認真的落實。建立服務型政府,核心是政府必須尊重憲法精神,按憲法原則辦事,只有這樣,人民才會相信政府,政府服務才能為羣眾所接受。依法行政是提高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關鍵環節。 [3] 
公共服務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為全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核心是在公共財政和預算以及財政轉移支付的導向上,要真正關注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需要和願望。把錢真正用到惠及千百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使人民安居樂業、心情舒暢、生活幸福的事業上來。要真正關心社會的弱勢羣體。政府必須下決心把錢投到以改善人民羣眾生活質量,關乎千家萬户生活命脈的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勞動力失業和培訓、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社會安全和秩序等方面來。這些都是一個服務型政府的最基本組成部分和核心內容,是關乎國家穩定、發展和繁榮的國家戰略產業。搞得好與不好,直接決定着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執政的物質基礎,決定着人心向背,決定着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要提高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建立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把這些方面作為公共財政支出和財政轉移支付基本方向,切實通過預算硬約束保證公共財政的正確使用。 [3] 
合理分權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實現了合理分權的政府。合理分權是完善政府治理、優化政府結構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建立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一般來説,分權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分權;上下級之間的權力下放;政府與社會中介組織之間的權限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限劃分等。合理分權是現代政府的一個重要特徵,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一個重要手段。合理分權是建立服務型政府所遇到的一個最複雜的結構性難題,解決得不好,就可能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造成社會失序和國家混亂,這是在分權過程中必須注意的。但分權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合理的分權至少可以帶來以下幾點好處:第一,最大好處是可以帶來經濟上的效率;第二,可以合理地控制政府的管理幅度,不至於因為管理幅度過大而造成管理失誤;第三,可以減輕中央的財政負擔;第四,可以調動地方的積極性;第五,可以有效地平衡中央與地方的利益;第六,在政治上的最大好處是有利於建立問責制政府,轉移政府責任,明確政府核心工作,便於政府的績效評估。實現合理分權,是提高共產黨執政能力、建立服務型政府的基本前提。 [3] 

服務型政府時代定位

全能型變為服務型
提供公共服務是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職責的基本領域,是在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滿足通過市場機制滿足不了或滿足不好的社會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務是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職責,包括為各種市場主體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與平等競爭的條件,為社會提供安全和公共產品,為勞動者提供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服務等方面。
全能型政府的職能模式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對象。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通過指令性計劃和行政手段進行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扮演了生產者、監督者、控制者的角色,為社會和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和角色被淡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要求政府把微觀主體的經濟活動交給市場調節。政府由原來對微觀主體的指令性管理轉換到為市場主體服務上來,轉換到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這一重大轉變是艱難的,但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啃掉的“硬骨頭”。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政府與國有企業在市場中的角色混淆現象得到改變;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迫使政府管理經濟方式轉變;現代產權制度的建立也將使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的現象有一定改變。但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與市場競爭秩序維護“缺位”並存,政府規模的膨脹加劇,影響了市場交易的順利進行。
事實證明,把經濟決策權歸還給市場主體,同時提供各類市場主體自由競爭、公平交易的市場環境,讓市場主體分散決策並獨立承擔經濟後果和社會影響,政府專注於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維護的有限理性思維,更有利於市場經濟的發展。
審批型變為服務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有必要通過規制市場行為和規範市場秩序,維護市場競爭活動的公平、公正,降低市場經濟活動的運行成本,增進市場效率。但政府規制不應成為維持政府部門利益的手段。政府設置過多過繁的審批或檢查項目,有的甚至是亂收費、亂罰款,大大增加微觀主體的市場運行成本和制度成本,同深化市場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馳。傳統體制下的行政審批還通過設置所有制門檻,對非公有制經濟進入領域進行限制。這與新的條件下國家對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思路相左,與“非禁即入”的自由競爭理念也格格不入。因此,應當進一步大幅度削減行政審批,減少行政干預中的隨意性,促進生產要素的流動,使各種生產要素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優化組合。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基礎工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原則是:對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行政審批,堅決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場機制代替的行政審批,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對於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做到審批程序嚴密、審批環節減少、審批效率明顯提高,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製得到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的出台對轉變政府職能,改變中國“審批”過多過濫、冗長複雜的現象將產生積極的影響,是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政府只有切實把行政審批的範圍減下來,實現審批行為的規範化,才談得上向服務型模式的轉變。
高成本變為高效率
逐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前提。政府運作的高成本與政府服務的低效率是如影隨行的。通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責權,明確中央和地方對公共服務方面的管理責權,有利於降低管理成本,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社會中介服務組織也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特別是信息成本的有效途徑。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作的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性組織,減少政府規制範圍,也有利於減低行政成本。
在逐步降低政府成本的基礎上,增強政府的迴應性是提高政府服務效率的又一重要環節。政府的迴應性是衡量政府服務質量的重要指標。公共管理人員和機構應當定期地、主動地向公民、企業徵詢意見、解釋政策和回答問題,對公眾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及時作出處置和負責的反應。具有充分迴應性的服務型政府模式,導致政府在權力結構中角色的變化:政府由原來的公共權力統治者,變為市場秩序的監管者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

服務型政府借鑑西方

“服務型政府”概念的提出是中國學者的貢獻,但與之相仿的理念在西方國家新公共管理運動實踐中卻多有體現。20 世紀70年代以來英國、美國、新西蘭等發達國家進行的以市場力量改造政府績效的這場運動,為中國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帶來了重要的啓示。服務型政府是是政府機構改革的一個方向, 以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為目標,以政府職能轉變為關鍵。 [4] 
英國
1、雷納評審。審視政府現有工作, 發現英國政府主要存在的兩大問題是政府開支過大和工作效率低下,並就此提出不少可行性建議。
2、“下一步”行動方案。倡導採用更多商業管理手段改善執行機構, 以提高服務效率。方案提出應設立執行機構,承擔政策執行和服務提供的職能。
3、公民憲章運動。用憲章的形式把政府對公眾的服務承諾和違諾責任確定下來,使公民不再是政府服務的被動接受者,同時也是政府服務質量的監督者。
4、引入競爭機制。主要做法:私營化;打破壟斷;維護正常競爭秩序;市場檢驗。 [4] 
美國
1、重視電子政務建設。美國是電子政務的先驅,其建設的中央政府網站———第一政府網,便是極成功的一箇中央政府網站。美國通過電子政務建設使公眾對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
2、適當放松管制。美國原先對國內行業管制極嚴,抑制了行業成長,也使政府部門疲於奔命。後來美國政府逐漸放鬆了政府管制,比如1978 年便出台了《民航放松管制法》。
3、公共服務市場化。在公共服務領域引入市場機制,將決策、執行相分離並引入競爭機制。 [4] 
新西蘭
新西蘭政府改革始於80 年代初期, 採用管理主義的模式,被譽為行政改革的典範。
1、國營企業民營化。原本從事生產“私人物品”的政府部門活動,在市場機制下進行民營化,充分發揮市場比較優勢,減少成本。
2、明確政府部門職責。明確政府、部、皇家實體機構和公務員的目標,避免責任和職權的衝突、交叉,政府不介入市場和社會能夠有效運行的領域。
3、政府結構變革。政府人員精簡化,權力分散,政府部分職能市場化、公司化和私有化等,從而使政府能夠集中精力於公共服務。 [4] 

服務型政府現實意義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應對全球化趨勢,適應加入WTO新形勢的迫切需要
入世最大的挑戰是對政府的挑戰。不管是世貿組織的非歧視原則、市場開放原則,還是公平競爭原則,都體現了一種政企分開前提下的社會本位、公民本位、市場本位、企業本位的精神,因此,面對全球化和“入世”最積極的應對只能是加快政府改革。政府必須儘快的還權於市場,還權於社會,還權於企業,儘快實現從生產者的角色向安排者、監管者的角色轉變,從運動員向裁判員轉變,從審批者向服務者轉變。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政府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
中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管制型政府,長期以來由於過於強調自身管治的政治職能,而弱化和忽視了社會服務職能,造成政府大量越位、缺位、錯位。因此,政府要重新樹立自己的威信,維護自己的合法性,就必須用公共管理的理念改造政府,就必須重新調整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公眾的關係,政府內部組織、運作程序,變革政府治理觀念、手段、方式和方法。構建服務型政府將是政府實現自身革命的一個重要載體。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實現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
中國政府長期以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主要任務,這是由其特殊國情所決定的,但是,從改革的要求和整個進程來看,這隻能是一個過渡。政府的終極目標是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實現效率兼顧公平的可持續發展。政府長期以經濟建設為主,極易導致政府變成經濟發展的主體,只是一味的追求GDP的增長,很容易忽視本該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從而造成經濟社會不能協調發展,進而造成跛足發展的局面,特別是,當前階層之間、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貧富不均,兩極化傾向嚴重,如果不能對之及時糾偏和調控,將嚴重影響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執政為民,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中國共產黨是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中國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堅持執政為民是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這就決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須是也只能是為人民謀利益、為人民服務。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從政府結構、職能轉變、流程再造、管理方式等多個方面為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而設計的,相對於傳統計劃體制中的政府體制,已經具有了體制轉軌的色彩。尤其是服務型政府的有限性、法治性,將為未來重構政府與代議機關、司法機關的憲政關係留下餘地。服務型政府所要求的政府放權和權力下移,也將為重構國家與社會、中央與地方憲政關係留下空間。總之,通過建設服務型政府,將使中國的政治制度更加合理,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廣泛,廣大人民羣眾參與和管理國家事務的範圍和權利不斷擴大,基層社會自治更加自主完善,從而向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突破口。

服務型政府有效路徑

服務型政府並非偶然,而是歷史規律的必然,是符合現實發展的結果。正如亨廷頓指出的,“各國之間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於它們政府的形式,而在於它們政府的有效程度。” [5]  它的建立與發展應遵循以下途徑:

服務型政府政府主導

為了追求政府的有效性,使政府能更好地滿足社會和公眾要求的需要, 適應社會的日益複雜化和社會公共需求多樣化的形勢。政府一直進行着自我發展、自我成長和自我完善。政府發展的根本途徑就是進行全方位的深化改革。 [6] 
(一)在政府行政程序上
公開透明,建設陽光政府。政務必須向公眾公開,包括政府組織的使命公開、辦事程序公開、常用法規公開以及辦事結果公開等。
(二)在政府行政功能上
建設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理念要成為政府工作的宗旨,寓管理於服務中,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公平的競爭環境,為公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
(三)在政府行政機制上
建設創新型政府。政府管理制度創新的必要性,首先是為了提高政府的活力和效率。政府是一種自然壟斷性組織,只有引入創新、激勵和競爭精神,才能提高效率。其次為了適應政治、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必須進行管理制度的創新。最後是為了解決國內經濟發展的具體問題,要求政府制度不斷創新。 [7] 
(四)在政府行政技術手段上
建設電子型政府。電子政府是信息化時代的產物,也是建設公共政府體制的重要基礎。電子政府的建立,不僅可以使老百姓能夠得到更廣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務,而且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服務效率,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方式,改變政府與企業、公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做到透明化、公共化,從而減少滋生腐敗現象產生的温牀。
(五)在政府行政規則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政府。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WTO的規則正是建立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它們要求政府必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經濟與社會事務,摒棄行政過程中的“暗箱”操作,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的所有權力要源於法律,源於人民的授權,使行政過程發生在法律和人民的密切監督之下。

服務型政府公民參與

中國多年的行政改革使得人們逐漸達成了這樣一種共識:“政府權力的集中與分散、政府規模的大或小,未必是一個好政府的主要標誌,一個良好的政府, 應該是有效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強政府’。” [8] 
(一)營造公民參與的政治文化氛圍
讓公眾投身到政策參與的過程中來,就要培育參與型的政治文化,創造良好的政策參與氛圍。在這樣的氛圍中,公眾對政策問題及其目標有較高的認知、情感及專業化的評價取向。長期的氛圍薰陶,可以使公眾熟悉和了解政策參與的途徑、方式及其參與帶來自身利益,提高政策參與的熱情。同時,整個政策參與過程也鍛鍊了公眾的參與能力,提升了公眾的參與水平,增強了公眾的參與行為受到政策系統的認可度。
(二)構築有利於公民參與的組織載體
在國際上,擁有社會組織的多寡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和諧程度的重要標誌。服務型政府強調政府與公民的良好互動與合作,但是這種合作必須依託一定的組織載體來發揮政府與公民之間中介橋樑作用。而作為代表公民社會利益的非營利組織的存在恰好解決了政府與公民之間交易成本高的問題,為實現彼此的合作提供了條件,間接或直接着影響政府決策和推動政府改革,發揮其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的優勢,逐步承擔起政府智囊的角色,對政府的決策產生重要影響。
(三)完善有利於公民參與的制度
服務型政府倡導的是參與型公民文化,這種參與需要制度化的渠道來疏通。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決策聽證制度。要通過健全遴選機制,擴大聽證範圍和增強其公開性等方式完善聽證會制度,以達到限制政府濫用政策資源進而監督的目的;二是鞏固和加強信訪制度。信訪制度是增強政治合法性的有效途徑。法治社會的大背景下,要充分發揮好其信息彙集功能、民主參與功能和監督功能。同時還要減少參政渠道的中間環節,縮短公民表達的利益需求信息到決策中樞系統的距離,減少公民表達的利益需求信息在傳遞過程中的損失。
(四)創造多樣化的公民參與形式
第一,發揮大眾媒體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力度,引導大眾媒體及時、準確傳達政府信息,防止或減少信息扭曲、過濾現象的發生。另一方面媒體自身也要進行角色轉變,增強表達功能;第二,加強網絡化政治參與。網絡政治參與以其直接現實性、平等參與性、快捷時效性的三大特點成為了政民互動的有效選擇。公民通過網絡平台參與政治決策,密切了政府與公眾的關係,促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有利於實現政治參與權利的自由與平等。然而,要實現網絡政治參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加強相關立法工作,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盡力消除其自身具有的消極因素,構建輿情收集、分析、研判、迴應機制,加強相關網絡參政的文化建設。
(五)提高公民參與能力
公民作為政治參與的主體,其知識和技能對參與效果有直接的影響。為此,在公民參政過程中:一是必須加強對公眾的教育和培訓,增強其參與能力,使其能有效地進入參與角色;二是加強對民眾的文化教育。廣大民眾必須樹立學知識、長見識的意識,提高自身文化素質適應政治參與需要;三是大力普及義務教育,爭取使得每位公眾都成為有理性思維的、能運用自身文化知識的政策參與者,從最基礎的文化學習之中,不斷提高公民參與能力,實現其參與願望,推動政治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因此,服務型政府要求政府不僅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為經濟、社會等事務服務,認真履行“人民”政府的宗旨,還必須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世貿規則的需要,堅持公開、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則,用市場經濟的觀點和方法解決機構設置重疊、職能交叉、政出多門、重複管制等問題,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市場調節、社會監管、依法行政、公共服務等職能上來。服務型政府應該是“陽光政府、創新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等模式交叉、綜合滲透的結果。 [9]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
  • 2.    《走向善治》.陳廣勝: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127
  • 3.    服務型政府的核心特徵[J].領導之友,2004(5):46
  • 4.    高清濂,李雙榮,張雅清.西方發達國家服務型政府建設對我國的啓示[J].對外開放,2010(11):3-4.  
  • 5.    [美]塞繆爾·P·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華, 劉為等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4.
  • 6.    謝慶奎.政府學概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 (9):222.
  • 7.    《應用寫作》雜誌2005年第8期《昆明市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典型調查》
  • 8.    燕繼榮.服務型政府的研究路向—近十年來國內服務型政 府研究綜述[J].學海2009.1.
  • 9.    服務型政府的比較分析[J].改革與開發,201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