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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納税義務

鎖定
有限納税義務是指納税人僅需就其來源於國境內的所得或擁有的財產向該國政府納税,這裏通常是由純粹的經濟依附所導致的。 [1] 
中文名
有限納税義務
對    稱
無限納税義務
對    象
非居民和非居民公司
類    型
納税

有限納税義務界定

在我國負有有限納税義務的納税人是指非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即一家總機構設在外國的公司)。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通過設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非居民公司將就其分支機構利潤對中國政府負有納税義務。如果一個人在中國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居住不滿1年的,則被認為是非居民,只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中國政府負有納税義務。

有限納税義務納税人的義務

包括按時繳納或解繳税款的義務;代扣、代收税款的義務;依法辦理税務登記的義務;按照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的義務;依法設置賬簿、進行核算並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的義務;備案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會計核算軟件的義務;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的義務;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税控裝置的義務;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義務;延期申報必須預繳税款的義務;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税款的義務;依法計價核算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的義務;結清税款或提供擔保的義務;欠税人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説明欠税情況的義務;繼續納税和承擔連帶責任的義務;向税務機關提供税務信息的義務;接受税務檢查的義務;發生納税爭議先繳納税款或提供擔保的義務。
參考資料
  • 1.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