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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題
鎖定
會題,即有關衙門共同會銜向皇帝題奏公事。清制,凡需幾省或幾個衙門公同定議之事,由一省或一個衙門主稿,其他省或衙門共同商酌定稿後,聯合具名題奏或題覆,稱為會題。例如,多省督撫會議之事件,必須先期諮會,公同商酌,得有迴文後再合詞題奏;各部院會議之事件,亦必須會商定稿後,方準題奏。
- 中文名
- 會題
- 釋 義
- 有關衙門共同會銜向皇帝題奏公事
- 類 型
- 清制
凡屬會題之件,業經會商議定者均於文首聯銜; 未經商定者, 文首隻列主稿銜名,其會銜則於文尾聲明。如有不合,交部議處時,凡聯銜之件,無論主稿、會稿一體處分。凡是文尾會銜之件,如有不合,主稿者議處從重,會稿者則處分稍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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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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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會題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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