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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

鎖定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企事業單位經濟業務發生情況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屬於單位的重要經濟檔案,是檢查企事業單位過去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也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文名
會計檔案
外文名
Accounting Archives
定    義
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特    點
形成範圍廣泛
相關分類
會計憑證類等
作    用
判斷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據

會計檔案定義

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單位的重要檔案,它是對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記錄和反映,通過會計檔案,可以瞭解每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可以檢查一個單位是否遵守財經紀律,在會計資料中有無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行為;會計檔案還可以為國家、單位提供詳盡的經濟資料,為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及單位制定經營決策提供參考。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和銷燬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據是《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國家檔案局會同制定。 [1] 

會計檔案檔案特點

文書檔案科技檔案相比,會計檔案有它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形成範圍廣泛,凡是具備獨立會計核算的單位,都要形成會計檔案。這些單位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户和其他組織,一方面會計檔案在社會的各領域無處不有,形成普遍;另一方面,會計檔案的實體數量也相對其他門類的檔案數量更多一些。尤其是在企業、商業、金融、財政、税務等單位,會計檔案不僅是反映這些單位的職能活動的重要材料,而且產生的數量也大。
二、檔案類別穩定。社會上會計工作的種類繁多,如有工業會計商業會計銀行會計税收會計、總預算會計、單位預算會計等,但是會計核算的方法、工作程序以及所形成的會計核算材料的成分是一致的,即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檔案內容成分的穩定和共性,是其他門類檔案無可比擬的,它便於整理分類,有利於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際操作的規範、統一。
三、外在形式多樣。會計專業的性質決定了會計檔案形式的多樣化。會計的賬簿,有訂本式賬、活頁式賬、卡片式賬之分。財務報告由於有文字、表格、數據而出現了16開或8開的紙張規格以及計算機打印報表等。會計憑證在不同行業,外形更是大小各異,長短參差不齊。會計檔案的這個外形多樣的特點,要求在會計檔案的整理和保管方面,不能照搬照抄管理其他門類檔案的方法,而是要從實際出發,防止“一刀切”。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附表1 [2] 
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備註
會計憑證


1
原始憑證
30年

2
記賬憑證
30年

會計賬簿


3
總賬
30年

4
明細賬
30年

5
日記賬
30年

6
固定資產卡片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7
其他輔助性賬簿
30年

財務會計報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10年

9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永久

其他會計資料


10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0年

11
銀行對賬單
10年

12
納税申報表
10年

13
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0年

14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15
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永久

16
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
永久

附表2
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税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備註
財政
總預算
行政單位
事業單位
税收
會計
會計憑證




1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
10年

10年

2
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
10年



3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

30年

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傳票匯總表
4
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30年


包括: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




5
日記賬

30年
30年

6
總賬
30年
30年
30年

7
税收日記賬(總賬)


30年

8
明細分類、分户賬或登記簿
30年
30年
30年

9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卡片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財務會計報告




10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永久


下級財政、本級部門和單位報送的保管2年
11
部門財務報告

永久

所屬單位報送的保管2年
12
財政總決算
永久


下級財政、本級部門和單位報送的保管2年
13
部門決算

永久

所屬單位報送的保管2年
14
税收年報(決算)


永久

15
國家金庫年報(決算)
10年



16
基本建設撥、貸款年報(決算)
10年



17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月、季度報表

10年

所屬單位報送的保管2年
18
税收會計報表


10年
所屬税務機關報送的保管2年
其他會計資料




19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0年
10年


20
銀行對賬單
10年
10年
10年

21
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0年
30年
30年

22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永久
永久

23
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永久
永久
永久

24
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
永久
永久
永久

注:税務機關的税務經費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單位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辦理。

會計檔案相關分類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 30年
2.記賬憑證 30年
3.彙總憑證 30年
會計賬簿類
4.總賬 30年(包括日記賬)
5.明細賬 30年
6.日記賬 30年
7. 固定資產卡片 ( 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8.輔助賬簿 30年
財務報告類
(包括各級主管部門彙總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
9. 月、季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所屬單位 月、季度財務會計報告) 3年(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決算) 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其他類
11.會計移交清冊 30年
1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13.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永久
14.銀行餘額調節表 10年
15.銀行對賬單 10年 [3] 

會計檔案內容

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2張)
會計檔案的內容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彙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內容。
(2)會計賬簿。會計賬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3)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會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説明書等。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於經濟業務範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彙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一併管理。

會計檔案作用

會計檔案是會計活動的產物,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其重要作用表現在以下方面:
⑴會計檔案室總結經驗、揭露責任事故、打擊經濟領域犯罪、分析和判斷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據。
⑵利用會計檔案提供的過去經濟活動的史料,有助於各單位進行經濟前景的預測進行經營決策,編制財務,成本計劃
⑶ 利用會計檔案資料,可以為解決經濟糾紛,處理遺留的經濟事務提供依據。
此外,會計檔案在經濟學的研究活動中,發揮着重要史料價值的作用。
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損毀、散失和涉密。

會計檔案裝訂保管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採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並分門別類
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
按各卷順序編號。
①分類標準統一。
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②檔案形成統一。
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一。
③管理要求統一。
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彙編裝訂成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
①會計憑證的裝訂。
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A.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a.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b.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彙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c.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閲保持數字完整;
d.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髮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e.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複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B.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釦應是活的,並放在憑證封皮的裏面,裝訂時儘可能縮小所佔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儘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於事後查閲;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製,封面規格略大於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釐米,方可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閲。
②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A.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啓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後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啓用表、賬户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B.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質好的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c.在本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C.賬簿裝訂後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b.會計賬簿的封口要嚴密,封口處要加蓋有關印章。
c.封面應齊全、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
d.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③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後,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謹防丟失。小企業可按季裝訂成冊。第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修補後,完整無缺地裝訂;第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説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根據上述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①會計檔案的移交手續。財務會計部門在將會計檔案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開列清冊,填寫交接清單;
B.在賬簿使用日期欄填寫移交日期;
C.交接人員按移交清冊和交接清單項目核查無誤後簽章。
②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A.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乾燥防水的地方,並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適應的防火器材;
B.採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塵罩、防塵布,遮蓋所有檔案架和堵塞鼠洞;
C.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用消毒藥劑噴灑,經常保持清潔衞生,以防蟲蛀;
D.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並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閲地方,以利查閲,並防止潮濕;
E.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登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F.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③會計檔案的借閲。
A.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須經上級主管單位或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批准。
B.外部借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單位內部人員借閲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辦理借閲手續。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登記簿,將借閲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C.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D.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閲手續。
④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點可分為永久性和定期性兩類。凡是在立檔單位會計核算中形成的,記述和反映會計核算的,對工作總結、查考和研究經濟活動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會計檔案,應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如:1996年度終了日為12月5日,保管期限按1997年元月1日開始計算。
為了全面反映會計檔案情況,上檔部門應設置“會計檔案備查表”及時記載會計檔案的保存數、借閲數和歸檔數,做到心中有效、不出差錯。

會計檔案銷燬規定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共同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2)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非國有企業會計檔案要銷燬時,報本單位領導批准後銷燬;國有企業經企業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銷燬。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4)銷燬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各級主管部門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務部門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才加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在“銷燬清冊”上籤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