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會官審錄

鎖定
會官審錄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機構官吏審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中文名
會官審錄
定    義
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機構官吏審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所屬朝代
清代
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機構官吏審理大案重囚的制度,定製於洪武三十年,由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給事中、通政司、詹事府,有時包括駙馬都尉在內,共同審理大獄,死罪和冤案奏聞皇帝,其餘案件依律判決。會官審錄製是清代秋審制度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