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統帥
(2007年新華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 中文名
- 最高統帥
- 出版時間
- 2007年
- 出版社
- 新華出版社
最高統帥主要介紹
國家或政治集團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人。又稱統帥。最高統帥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擔任,並在憲法或基本法中明確規定。
各國國情軍情不同,最高統帥在平時和戰時的職權範圍不一。
最高統帥各國情況
最高統帥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委主席為全國武裝力量的統帥。
最高統帥美國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武裝部隊總司令,即最高統帥。總統通過國防部領導和指揮全軍,緊急情況下可越級指揮。戰略核力量不論何時都由總統指揮控制。
最高統帥俄羅斯
俄羅斯聯邦總統是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在國防領域的主要職責是:
組成並領導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
確定俄聯邦軍事政策的基本方針;
批准俄聯邦軍事學説;
領導俄聯邦武裝力量和其他軍隊、隊伍、機構;
宣佈總動員或局部動員,宣佈全國或局部地區進入戰時狀態,批准俄聯邦武裝力量使用計劃;
頒佈俄聯邦武裝力量最高統帥關於實施軍事行動的命令;
依照法律決定武裝力量及其他軍隊、隊伍、機構、軍事單位和機關使用武器裝備執行非使命性任務;
批准武裝力量及其他軍隊、隊伍、機構發展構想與計劃、本土戰場建設計劃、國民經濟轉入戰時計劃、武器裝備和國防工業綜合體發展計劃;
授予高級軍銜,任免高級軍官;
批准武裝力量及其他軍隊、隊伍、機構的結構、編組及軍人編制數量;
決定武裝力量及其他軍隊的部署;批准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工作條例;
舉行談判和簽署俄聯邦國防領域的國際條約;
頒佈徵召俄聯邦公民服役和參加軍事集訓的命令等。
最高統帥法國
法國憲法規定,總統為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總統通過國防部和三軍參謀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
最高統帥英國
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最高統帥。首相通過國防部和國防參謀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戰時組成戰時內閣,指揮作戰。
最高統帥荷蘭
荷蘭憲法規定,女王是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戰時,首相是武裝力量的最高司令,通過國防大臣行使職權。
最高統帥西班牙
西班牙國王為武裝力量最高統帥。
最高統帥德國
德國聯邦總理為戰時軍隊的最高統帥,國防部長在平時是軍隊的最高首長,根據聯邦總理提出的政策方針,負責領導和管理陸軍、海軍、空軍,並通過總監察長及軍種、部門監察長對全軍實施領導和指揮,戰時將這些權力移交給聯邦總理。
最高統帥以色列
以色列總理為武裝力量統帥,戰時成立以總理為首的戰時內閣,成員有國防、外交、財政、交通和郵電等部部長。國防部長戰時可行使總司令職權。
最高統帥日本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是國防問題的最高領導人、軍事力量的最高統帥,代表內閣對自衞隊行使最高指揮監督權。
最高統帥資料來源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
- 2. 文津搜索 .國家圖書館[引用日期202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