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鎖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簡    介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
職    能
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工作
領    導
陳國慶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機構職責

負責對全國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
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的指導;
承辦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抗訴的案件,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及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職務;
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工作及相關工作;
研究起訴檢察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部門設置

下設辦公室、起訴一處、起訴二處、起訴三處、起訴四處、起訴五處、抗訴處、未成年人犯罪檢察工作指導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部門領導

廳長:陳國慶
正廳級檢察員:王軍
副廳長:聶建華、史衞忠、周光權(掛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