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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櫻

鎖定
曾櫻(1581—1651)字仲含,號二雲,江西峽江人。明末政治人物。萬曆四十四年(1616)進士。歷工部主事、郎中,常州知府,福建參政等職,崇禎十四年(1641)升右副都御史、巡撫登萊。後因失地下獄。隆武時起為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小朝廷滅亡後,攜家避難於海外中左所(今廈門),1651年,清軍來攻,自縊死難。《明史》卷276有傳。
全    名
曾櫻
別    名
曾二雲
仲含
二雲
諡    號
文忠(明昭宗賜)、忠節(清朝諡) [4]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峽江
出生日期
1581年12月19日
逝世日期
1651年4月20日
最高官職
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5] 

曾櫻人物簡介

曾櫻(1581年~1651年),字仲含,號二雲,江西臨江府峽江縣金坊(今江西省峽江縣硯溪鎮金家坊 [1]  )人。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工部主事。天啓二年(1622年)任常州知府。櫻持身廉潔,為政公正,不畏強權。崇禎元年(1628)遷福建右參政,分巡漳南道。後升福建按察使。十一年(1638)改湖廣按察使,駐永州府。十三年(1640)升山東右布政使,十四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登萊。因失地奪職入獄,不十日明亡,櫻得以隱逃。隆武帝即位,因鄭芝龍薦,起為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不久,加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甚見親信。隆武小朝廷滅亡後,依鄭成功避難於海外中左所(今廈門)。永曆五年(1651)三月初一(一説為二月三十日夜),清軍來攻,自縊死。事聞,贈上柱國、太師、武英殿大學士,諡號文忠。

曾櫻人物經歷

《明史.曾櫻傳》:“……大清兵破福州,櫻挈家避海外中左衞。越五年,其地被兵,遂自縊死。”清廷破福州在隆武二年(1646),五年後,曾櫻在廈門自縊殉國,則曾櫻卒於南明永曆五年(清順治8年,公元1651年)。又《明季南略》引曾櫻之孫曾學仁所述,“遂冠帶自經於中左所,時辛卯三月朔日也。公生於萬曆辛巳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時,享年七十一歲。”則曾櫻生於明萬曆九年(公元1581年)。 [2] 
位於峽江縣硯溪鎮金家坊村的曾櫻故居——宰輔第 位於峽江縣硯溪鎮金家坊村的曾櫻故居——宰輔第
位於曾櫻故里金家坊村的曾氏宗祠 位於曾櫻故里金家坊村的曾氏宗祠
曾櫻,字仲含,號二雲,江西臨江府峽江縣金坊(今峽江縣硯溪鎮金家坊)人。曾祖宣用,為人質樸。祖國相,廩貢,任廣東始興縣丞,有惠政。父江,字清宇,縣廩生(政府給予伙食補貼的成績優異的秀才,明制,縣學廩生月米6鬥),為人剛正,曾櫻為其次子。櫻自幼聰穎,年十三即入縣學為生員(俗稱“秀才”)
萬曆四十年(1612)舉人,四十四年(1616)登進士二甲第六十七名。給假歸鄉,家居時,喜讀《王文成先生集》(王陽明,諡號“文成”)。當時“東林三君子”之一的吉水縣人鄒元標辭官歸家,授徒講學,櫻與弟植同往吉水拜訪鄒元標,以師禮待之。櫻居家三年,不與外事,惟心繫家鄉父老,為政務出謀劃策,輔佐知縣治理好峽江。
萬曆四十七年(1619),授工部營繕司主事,監琉璃廠,奉命修葺故宮三大殿。後督修神宗、光宗皇帝的陵墓工程,與閹宦共事,櫻嚴格核查工程開支和預算,宦官們都很怕他。天啓元年(1621),任廣東鄉試主考官,革繁文縟節、拒收饋贈。

曾櫻政績

天啓二年(1622),遷工部郎中,不久又擢常州知府。時朝廷派往南直隸地區巡視的御史甚多,有巡視糧倉、鹽政、江防、漕運以及提學、屯田等,都具有揭發彈劾的權力,每天都向上司投送彈劾文牒。曾櫻於是上疏南京都察院説:“其他地方的官員,只需應付一個巡按官,唯獨南直隸地區的官員要應付很多名御史。我請求下令戒飭,革除御史索賄不成便彈劾官員、枉加罪名等不良風氣。”時任南京右僉都御史的熊明遇看到文書後,一開始頗感驚訝,但最終按照曾櫻所説的辦了。
櫻為官清廉,不畏強權,為政和樂平易,務求公正(櫻持身廉,為政愷悌公平,不畏強禦。—清.張廷玉等修《明史.曾櫻傳》)。屯田御史向所管轄的地方官員索取應該彈劾的人的名單,曾櫻沒有迴應。御史危言恐嚇曾櫻,櫻遂答曰:“我的僚屬都盡職盡責,並無過錯,只是我這個知府沒有什麼功勞和政績。”於是在官吏考核的時候把自己列為下等,閉門待罪。巡撫、巡按多次安撫和慰留曾櫻,曾櫻這才出來繼續辦公。織造局的太監李實強迫地方知府給他行僚屬之禮,櫻堅決不從。李實便發文書給曾櫻,以“爾”、“汝”等詞侮辱他,曾櫻亦回以“爾”、“汝”,始終都不屈服。
魏忠賢大肆迫害東林黨人,無錫高攀龍,江陰繆昌期、李應昇皆被迫害逮捕,高攀龍不堪屈辱,投水自盡。曾櫻為攀龍處理後事,並設法把他的兒子、家人及童僕都從獄中解救了出來。宜興毛士龍觸犯了魏忠賢,被髮配戍邊,櫻暗示士龍逃走。上差搜捕其家人,幸賴曾櫻保護才平安無事。武進孫慎行亦得罪了魏忠賢,被判戍邊,櫻拖延執行。後魏忠賢被崇禎帝罷黜,遣鳳陽守陵,途中畏罪自殺,魏黨遂敗,這些事也就迎刃而解。曾櫻在常州知府任上,選拔賢才,革除積弊,愛民如子,深受當地老百姓的愛戴。天啓七年(1627)冬,櫻赴京入覲,常州士民自行罷市,為櫻送行者數萬人,一直走到京口

曾櫻剿滅海盜

崇禎元年(1628)遷福建布政司右參政,分巡漳南道(轄汀州漳州二府)。九連山賊匪略上杭縣,櫻招募鄉勇將賊擊退,並出其不意夜襲其老巢,剿滅殆盡。當地士民遂為櫻建生祠,以表感激和愛戴。
崇禎二年(1629),母卒,櫻回家奔喪,廬墓三年。四年(1631),服闋,恢復原官,分守興泉道(轄興化、泉州二府)。不久升福建按察使,分巡福寧(轄福州、建寧二府)。之前,紅夷(荷蘭人)掠興化、泉州等地,櫻建議福建巡撫鄒維璉起用副總兵鄭芝龍為先鋒,最終打退了紅夷。等到海上巨盜劉香騷擾廣東,兩廣總督熊文燦欲得鄭芝龍為援,鄒維璉等人卻認為鄭芝龍曾經是劉香的舊部,關係複雜,不同意派鄭芝龍出兵。櫻遂以家中百口之性命作擔保,力薦鄭芝龍,於是剿滅了劉香,因此鄭芝龍對曾櫻滿懷感激之情。

曾櫻遭人誣陷

崇禎十年(1637)冬,皇帝聽信東廠之言,認為曾櫻有行賄謀求升遷的嫌疑,遂令逮櫻赴京調查。御史葉初春曾經做過曾櫻的屬吏,非常瞭解曾櫻的為人,在其他奏疏中順帶提到了曾櫻的冤屈。帝命詳查審問,於是葉初春就詳細解釋曾櫻是一個難得的人才,為官清正廉明,但又不知道賄賂是從哪來的。
詔命至福建,巡撫沈猶龍、巡按張肯堂看到東廠的文書上有黃四臣這個名字,鄭芝龍此時也向撫按官員解釋説:“黃四臣,是受我派遣入京的。我很感激曾櫻的恩德,怕他調離福建,便命四臣進京查問,四臣他竟然亂説,要為曾櫻行賄謀遷,遂有此事。”沈猶龍、張肯堂將實情上奏,極力陳説曾櫻是被冤枉的,鄭芝龍亦上疏請罪。因曾櫻清廉家貧,福建百姓便湊錢為櫻整理行裝,耆老宿望數千人隨至京師闕下,擊登聞鼓以訟冤。帝見此狀,又驚訝又感動,於是命曾櫻暫勿入獄,留在京師官邸等候調查。冤屈得雪後,朝廷命削去鄭芝龍的都督官銜,令曾櫻以原官巡視福建海道。

曾櫻鎮壓起義

不久,因湖廣衡州永州賊寇為患,櫻改任湖廣按察使,分守湖南,駐永州府。帝又頒敕命給曾櫻,按照舊例,守道官員無敕命,帝特地賜之。當時賊寇已經攻陷了州縣數十個,然而永州知府、推官等人都平庸無才,對剿賊之事毫無計策。櫻遂舉薦蘇州同知晏日曙、歸德推官萬元吉兩個人,時兩人並因事罷官,由於曾櫻的推薦都被起用。櫻同時調鄭芝龍為援,一同剿賊,賊多降,一方乃安。

曾櫻因事下獄

崇禎十三年(1640),升山東右布政使,分守東昌、萊州二府。十四年(1641)春,擢右副都御史,接替徐人龍巡撫登萊。十五年(1642),因防守有功升南京工部右侍郎,曾櫻沒有赴任,乞假歸鄉。山東剛剛被清軍襲擾的時候,巡撫王永吉所轄的濟南、兗州、東昌三府州縣盡失,王永吉卻匿而不報。兵退,竟然以收復失地上奏。而曾櫻所轄的青州、登州、萊州三府州縣幾乎全都保全了下來,所失無幾,櫻盡以實情奏明朝廷。及論功賞罰,王永吉反而升為總督,櫻卻被奪去官職,逮捕入刑部獄。不到十天李自成攻陷北京,釋放牢獄囚犯,曾櫻得以隱逃。

曾櫻位居宰輔

弘光元年(1645)閏六月,鄭芝龍、張肯堂、黃道周等人擁立唐王朱聿鍵(太祖朱元璋九世孫)在福州即位,年號隆武。時鄭芝龍操持國柄,握有實權,遂向隆武帝舉薦曾櫻,起為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務。
不久,加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賜“啓心沃心”銀章,曾一天內幾次得到隆武帝的召見,詢問軍國大事,一直談到深夜。曾櫻深得隆武帝親信和重用,史載“櫻位後起而眷倚出諸臣上(錢海嶽《南明史.曾櫻傳》)”。然實權歸鄭芝龍,櫻終不能有所作為。後隆武帝移駕駐延平府,命櫻與定遠侯鄧文昌留守福州。清兵入景寧關,不敵,鄧文昌戰死。櫻乃攜家眷避難於中左所(今廈門),弟子陳泰、阮旻錫隨從。二人從曾櫻研習心性之學,躬身親行,終日不倦。一日坐席稍偏,櫻命阮旻錫擺正,並説:“席不正不坐,正身所以正心也。”

曾櫻悲憤自縊

後桂王朱由榔(萬曆帝孫,崇禎帝堂弟)稱號於廣西,年號永曆,為南明最後一個政權。永曆四年(1650)七月,命櫻以原官督師閩浙,總管義兵軍馬,伺機收復南京,並賜尚方劍以便宜行事。永曆五年(1651)二月三十日夜,中左所將被清軍攻陷,家人請登舟入海,櫻不從,曰:“此一塊乾淨土,正吾死所,豈泛海求活耶!”説罷,自縊殉國,年七十一。
五天後,弟子阮旻錫準備去收拾老師曾櫻的遺體,陳泰哭着説:“你如果一去不返,則外面那些不屈從於清廷統治的父老鄉親們就沒有指望了。我孑身一人,了無牽掛,死了也就算了。你為了你的親人,我為了我的老師,不是很好嗎?(無庸,子出而不返,則老夫倚閭而望。吾孑身在,死即死耳。子效力於親,吾效力於師,不亦可乎!—錢海嶽《南明史.曾櫻傳附陳泰傳》)”陳泰遂揹着老師曾櫻的屍體跑了三十里交付其家人。陳泰歸不食三日而卒。曾櫻在金門入殮時,面貌如生。事聞,永曆帝贈上柱國、太師、武英殿大學士,諡號文忠。、
子曾文德,字屺瞻,選貢,任兵部職方主事。隆武元年(1645)十月,與弟文思、堂弟文徽起兵於峽江,戰敗墜馬,獲救。歷監軍御史,遷太僕少卿。扈從隆武帝至汀州,死於軍中。文思,生員;文徽,光祿寺卿曾植子,生員。曾氏一族十餘人戰死峽江,忠義之行彪炳玉峽。 [3] 

曾櫻生平概要

曾櫻為官清廉正直、不畏強權、敢於同邪惡之勢作鬥爭;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近6年的(天啓二年至天啓七年,1622—1627)常州府任上,為政“持以公平,風以廉儉,於利弊無不興革,於權豪不少假借,於小民事事優恤,於財用事事節省”;諸御史操舉核之權濫用,以權謀私,曾櫻敢於檢舉並請求上司戒飭;魏忠賢當權,大肆迫害東林黨人,曾櫻從中調護,盡心竭力營救;魏閹專權時,天下官員爭建生祠以討好魏忠賢,曾櫻卻不隨大流,從不屈服於魏璫,他治下的常州府就不曾為魏閹建造生祠;常州府城東的堤岸傾圮,附近民田淹沒,給行人亦造成不便,曾櫻遂捐出自己的俸祿築堤15裏,當地百姓稱之為“曾公堤”。
曾櫻在福建任上長達10年(崇禎元年至崇禎十年,1628—1637,包括其間守母喪的3年)之久。分巡漳南道時,偃旗息鼓,率鄉勇剿滅九連山匪寇殆盡;分巡興泉道時,以家中百口作擔保力薦鄭芝龍,剿滅海上巨盜劉香,並平息了紅夷之患;“屬官饋送,絲毫不收,一應交際,務從省約”;曾櫻10年未得升遷,毫無怨言,東廠誣陷其行賄謀求擢官,皇帝命逮捕至京問訊,可福建的數百士紳隨行至京,擊登聞鼓替曾櫻伸冤,不久即恢復原官。
在湖廣按察使、分守湖南道任上(崇禎十一年冬至崇禎十三年,1638—1640),崇禎皇帝親自頒給敕令,命曾櫻全力鎮壓當地熾熱的反抗起義。曾櫻舉薦賢才晏日曙、萬元吉,又引鄭芝龍為援,輔佐偏沅巡撫陳睿謨剿撫兼施,寇息兵戢。永州分封有祁陽郡王朱禋濘仗着自己是皇室貴胄,驕縱恣橫,曾櫻則拿出《皇明祖訓》來訓誡,郡王遂斂威守法,自此吏飭民安。
崇禎十三年(1640)五月起,赴山東任。是年以山東右布政使分守登萊海防道。清軍進攻登州,曾櫻以西洋火炮防禦,殺敵甚多。十四年(1641)春,以右副都御史銜代替徐人龍巡撫登萊。時山東大飢,曾櫻設法賑災,亦不誤供應山海關之糧餉。十五年(1642)十一月,以防守之功擢南京工部右侍郎,櫻不赴任,請假告歸。後山東淪陷,櫻所轄府縣所失無幾,俱以實奏,竟被逮捕入刑部獄。不到十天(崇禎17年3月19日,1644年),李自成攻陷京師,櫻得以隱逃。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稱號監國,櫻微服詣南京刑部,法司以贖徒(交納錢物減免刑罰)論處。
弘光元年(1645)5月,清軍破南京,小朝廷滅亡。6月,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稱監國,改元隆武。曾櫻以鄭芝龍薦起用為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與機務,進入小朝廷的決策中樞層。曾櫻兩次署理吏部尚書,掌握選拔任用人才之權,其間向朝廷舉薦了很多賢才。但皇帝的恩寵與職位的拔高必然引來很多妒忌與暗害。首輔何吾騶忌曾櫻過於正直,暗地裏勾結不滿曾櫻的人詆譭排擠他,曾櫻遂上疏辭職,幸隆武帝信任,下旨慰留。又如御史陳軾也説了很多詆譭曾櫻的話,可身為宰相的他竟不以為意,“善容人過”的他對僚屬們説:“軾雖未知我,其言多中吾病,此益友也。”
隆武二年(1646)8月,朱聿鍵在汀州被清軍所害,小朝廷又宣告滅亡。之後,曾櫻攜家眷一直依靠鄭成功居於廈門,日日與弟子陳泰、阮旻錫等講求心學,身體力行,毫無倦容。永曆五年(1651)2月30日夜,清軍破廈門,家人請登舟避難於海上,曾櫻不從,感嘆説:“吾之不能死者,死有待也,今而已矣。”自縊於所居樓上,年71歲。古語云“食人之祿,死人之事”,大明養士二百七十年之報,其在斯乎!
曾櫻清廉剛正的性格可以説是受到了海瑞的影響。天啓年間,他在常州任知府時曾刊刻了《海忠介公文集》,如果曾櫻心裏對海瑞沒有崇高的敬意的話,那麼他也不會花功夫去整理刊刻海瑞的文集。
曾櫻於崇禎十七年被逮捕下獄,在獄中他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一個人送了他一塊匾額,上面寫着“唐朝宰相”四字。後來唐王稱號,起用曾櫻為東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其夢遂驗。同邑後學胡元撰。
參考資料
  • 1.    峽江名人——曾櫻  .峽江縣人民政府網.2015-05-09[引用日期2018-02-20]
  • 2.    《明季南略卷之十一閩紀》  .殆知閣—古代文獻在線閲讀[引用日期2018-02-18]
  • 3.    《明史》  .國學導航.2006[引用日期2018-02-18]
  • 4.    《小腆紀傳·卷第二十四》:閩亡,乃浮家廈門島中。陳泰、阮文錫從櫻講心性之學,躬行實踐,終日無倦容。嘗坐席少偏,命文錫移之;曰:『席不正不坐;正身,所以正心也』。辛卯(一六五一)二月,城將陷,家人請登舟;櫻曰:『此一塊乾淨土,正吾死所;豈泛海求活邪』!自經死。越五日,泰負骸走三十里入殮,顏如生。子四人,俱完節不仕。我朝賜通諡,曰「忠節」。
  • 5.    《南疆繹史·繹史恤諡考卷三》:曾櫻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峽江人。初為常州知府,潔己愛民。分巡福寧,平海寇有功。唐王命留守福州。後至中左衞被兵,自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