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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政府原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鎖定
曾思,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廣東興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政府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1] 
2023年6月,曾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曾思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東興寧
出生日期
1972年12月

曾思人物履歷

歷任珠海市香洲區政府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珠海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三級調研員。 [1-2] 

曾思人物事件

曾思違紀調查

2023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珠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曾思依法雙開

經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市香洲區政府原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曾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名貴特產類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為官不廉,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私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曾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珠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曾思開除黨籍處分;由珠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曾思公開通報

2023年9月,珠海市紀委監委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珠海市香洲區政府原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曾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22年,曾思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禮金共計人民幣25萬元、港幣15萬元以及高檔酒水等。曾思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