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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剛

(黔東南州天柱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鎖定
曾志剛,黔東南州天柱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 
2019年8月,天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曾志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黔東南州紀委州監委指定管轄,岑鞏縣紀委縣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中文名
曾志剛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據黔東南州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天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曾志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黔東南州紀委州監委指定管轄,岑鞏縣紀委縣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黔東南州天柱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曾志剛違規借貸、投資入股問題。 [2] 
2009年至2015年,曾志剛在任天柱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局局長、執行庭庭長,天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庭庭長,天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期間,先後投資入股30萬元到吳某某承包經營的天柱縣某某金洞;投資入股20萬元到天柱縣某某採石場,後以50萬元收購採石場股東劉某某20萬元原始股份,實際持有采石場40萬元原始股份;以其子曾某某名義投資入股320萬元與他人共同經營天柱縣某某大酒店;投資108萬元與他人共同經營某某木業。2014年至2018年,曾志剛通過老闆萬某某放貸174萬元,並按照月息5分、6分不等利率累計收取利息33.8萬元。曾志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貸、從事營利活動,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 
2020年1月,曾志剛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