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同亨
鎖定
- 本 名
- 曾同亨
- 字
- 於野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江西吉水
- 出生日期
- 1535年
- 逝世日期
- 1607年
曾同亨人物生平
父親曾存仁,任雲南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授官刑部主事,後改禮部,又遷任吏部文選主事。依照慣例,丞簿以下官職,聽取小官吏們的衡量審核,曾同亨都是親自辦理,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年,任文選郎中,後進為太常少卿,請求馬上辭去。萬曆初年,起用任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之職巡撫貴州。張居正死,起用任南京太常卿。被召回任大理卿,升遷工作部右侍郎。督治壽宮時節約費用三十多萬,同亨初次進入吏部,和嚴嵩是同鄉,尚書吳鵬則是父親同年,同亨從沒有私自拜訪。曾經住宿在官署宿舍中,一月都不回去。去世時年七十五歲。追贈少保,諡號為“恭端”。
曾同亨明史記載
曾同亨,字於野,吉水人。父存仁,雲南布政使。同亨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禮部,遷吏部文選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聽胥吏銓注,同亨悉躬親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為文選郎中,薦用遺佚幾盡。進太常少卿,請急去。萬曆初,起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御史劉台得罪張居正,同亨,台姊夫也,給事中陳三謨欲並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職。詔調南京,遂移疾歸。九年,京察拾遺,給事中奏燿、御史錢岱等復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
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為大理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壽宮,節浮費三十餘萬。由左侍郎進尚書。軍器自外輸,率不中程,奏請半收其直,又請減織造之半。皆報可。汝安王妃乞橋税,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請。內府工匠,隆慶初數至萬五千八百人,尋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濫增不已。同亨疏請清釐。已得旨,中官復奏寢之。給事中楊其休疏爭,弗納。同亨弟乾亨請裁冗員以裕經費,京衞諸武臣謂減己月俸也,大譁,伺同亨出朝,圍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請。九門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詔乘傳歸。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辭乃就職。税使所在虐民,同亨極諫。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郎徐必達持正不撓。是年,北察失執政意,中旨留給事中錢夢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陳疏,亦久不下。同亨適給由入都,遂引疾。詔加太子太保致仕。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2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聂媳窗票倩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