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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友豪
鎖定
- 中文名
- 曾友豪
- 籍 貫
- 廣東梅縣南口鎮雙橋村
- 出生日期
- 1900年
- 逝世日期
- 1973年
- 學位/學歷
- 博士
- 職 稱
- 教授
人物經歷
1917年夏,曾友豪畢業於梅縣廣益中學,以中 、英文優異成績保送直升上海滬江大學免費就讀,1921年畢業,取得政治學學士學位,留校任助教半年。
1922年赴美國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研究院攻讀,獲取哲學博士學位。
1925年夏,他轉入紐約沙西士法政學院研究部攻讀法律學,1925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當時,能同時以官費獲得美國兩個博士學位的華人尚屬罕見。
1926 ~ 1927年間,他先後任國民黨組織部長陳果夫、中常委鄒魯(大埔縣人,曾任中山大學校長 ) 、監察院院長許崇智等的秘書。
1927年秋,任監察院設計專門委員,兼任中央大學教授。期間,曾發表《中華民國政府大綱》、《國際法上不平等條約之廢止》等專著。同年冬,任安徽省高等法院院長兼反省院院長 , 兼安徽大學法學系教授。此時,他發表《特種刑法例案》、 《中國法政哲學》等專著。
1932年,曾友豪調任甘肅省高等法院院長 , 兼任蘭州大學教授 , 發表有《清朝刑法》等著作。
1935年,他力辭高等法院院長職務,要求到南京中央大學任法學教授,而國民黨司法部卻調他任最高檢察官。
1938年,他與香港的鐘魯齋、丘元榮等知名人士,共同創辦南華大學,曾友豪當選董事長 、名譽校長,並任香港南華雜誌社社長,參與籌組成立香港中國文化協會。
1941年1月國民黨發動內戰,製造“皖南事變”,他聯合香港各界名流丘哲、金仲華、周鯨文等300餘人( 時稱三百名流 )通電全國 , 反對蔣介石倒行逆施,後改任南華雜誌社社長 ,繼續為民主團結、抗日救亡事業作出努力。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於幾天內攻佔香港,曾友豪被捕,在集中營度過黑暗生活長達三年多。
1945年日本投降前4個月,他才以病重得準保外至澳門就醫療養。
1945年香港光復不久,曾友豪即趕回香港,擔任史徒活律師樓法律顧問,出任審訊戰爭罪犯特別法庭的陪審法官。
1947年曾友豪出任快活林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1951年就任南方學院、華僑商學院等校的兼職教授。
1960年任史徒活律師樓顧問。
1970年起在家養病。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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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梅縣名人——現代名人 1919年以後 .梅縣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10-13]
- 2. 曾友豪 .梅州市政協[引用日期2021-05-20]
- 3. 《梅縣誌(1979—2000)》第三十四篇人物——第一章人物傳——第二節 1994年版《梅縣誌》入傳人物補遺(第815-816頁):曾友豪 .廣東省情網[引用日期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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